原是陸企子公司!台灣研究成果傳大陸 知名AI廠3高層起訴

▲▼AI人工智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南京藍洋公司在台成立藍海分公司,3名高階主管調查後遭檢方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陸企南京藍洋公司在台設立台灣藍海公司後,在台非法從事招募、研發等業務,其中張姓、李姓、林姓3名台籍人士,規避相關法令及投審會的審核程序,脫法在台從事業務。檢方調查終結,對3人依法提起公訴,另一起同樣違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的石姓男子則因態度良好,且負責的公司已經停止經營,只需支付公庫15萬即可獲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主要從事人工智慧(AI)晶片設計的陸企「南京藍洋」,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經濟部投審會許可,始得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開始進行業務活動。

但南京藍洋公司卻利用台籍張男於2019年 5 月間,在竹北成立「台灣藍海智能系統」,規避台資公司毋須經過投審會審查程序的漏洞,由張男本人擔任總經理、李男擔任硬體部門 IC 設計研發團隊最高主管,在台進行招募、面試員工,組成研發團隊,將研發進度及成果回傳至南京藍洋公司伺服器。

林男則於2020年 4 月起,擔任「台灣藍海」軟體部門設計研發團隊最高主管,同時負責人員招募、面試、回傳研發成果至南京藍洋公司。

檢方認3 人以「台灣藍海」作為「南京藍洋」在台延伸,從事人才招募及晶片研發設計業務,藉此規避法令及投審會之許可程序,脫法達到在臺灣從事業務活動之目的,因此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3人提起公訴,

另外,台籍石男同樣為陸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台違法從事業務活動,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石男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實,理應定論處罪,但考量石男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而有悔意,且在台辦事處亦已申請停業而無營運跡象等情, 予石男緩起訴處分,並命其向公庫支付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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