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司法院偷渡「許可上訴制」 高嘉瑜:金字塔訴訟淪訴訟權靈骨塔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高嘉瑜、許智傑召開「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高嘉瑜舉行「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司法院推動民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引發朝野立委質疑配套是否完備。民進黨立委高嘉瑜3日舉行記者會批評,司法院偷渡「許可上訴制」,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要不要受理民眾的上訴案件,剝奪人民的上訴權利;法務部代表對「許可上訴制」態度亦保留,強調在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前,必須有堅實的事實審,包括律師強制代理、訴訟扶助等配套措施。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意指,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在第一審,終審法院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使第一審成為堅實事實審,第二審為嚴格續審制,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布,形似金字塔。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蔡易餘、許智傑今天上午舉行「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高嘉瑜批評,司法院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偷渡「許可上訴制」,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要不要受理民眾的上訴案件,未來民眾恐「直接二審定讞」,遭剝奪第三審的上訴權。

高嘉瑜舉例,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訴案件終結情形以「駁回上訴」比例最高,高達8成4至8成9之間,將近90%的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未來若完全任由法院「許可上訴」,縱使減輕最高法院的負擔,代價卻是人民的上訴權被嚴重限制。

許智傑指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原本是理想的制度,但在現實執行面有落差,現行一審、二審事實審還不夠成熟,恐使部分冤案在二審就被擋住,沒有繼續上訴的管道,舉例來說,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觸犯貪污圖利罪,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更審也有有罪和無罪的結果,而最高法院遇到過去曾開記者會罵過的法官,該法官正好是決定是否駁回上訴的關鍵人物,這樣的判決人民會信服嗎?司法改革不該急就章,應該先建立公正第三者作裁判、讓人民有「還清白」上訴機會等配套,才能推動符合社會現狀的改革,「倉促上路危險性很大」。

蔡易餘補充,現在司法案件越來越多,法官業務量增加,應該思考如何增加法官的人力、減少行政工作等業務,而不該使「三級三審」窄化,變相剝奪人民的訴訟權,例如現在三審都在做一、二審的工作,很少在做法律審,而是連案件事實面都要了解,應該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強推「許可上訴制」,直接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這樣的改革對人民不公平,也不要想要用憲法法庭取代第三審訴訟,司法改革還是要以人民的訴訟權作為核心的價值」。

對於立委意見,法務部科長李思達與會說明,法務部認為,金字塔型訴訟度有沒有包含「許可上訴制」還要再探討,因為在採取嚴格法律審之前,必須有堅實的事實審,包括律師強制代理、訴訟扶助等配套措施,才能修正第三審制度,同時,對於最高法院、憲法法庭的定位和職權,應維持最高法院兼顧解釋法律的功能,不能剝奪人民上訴的權利,修改制度還是要廣徵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立委的意見,不該冒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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