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歸誰?高院二審仍判部分國有、部分蔣家所有

▲▼蔣萬安受訪回應 返還兩蔣時期遭沒收財產 提案還受害者公道。(圖/記者屠惠剛攝)

▲蔣家後人蔣萬安,在兩蔣日記案中也被列名為當事人之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為了確認2位前總統蔣中正、蔣經國的日記歸屬,國史館以蔣家後人蔣友梅、蔣萬安等人為被告提出民事訴訟,一審判決兩蔣於總統任內日記歸屬國家;至於非總統任內文物則由蔣家所有。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2日二審駁回上訴,仍判決部分國有、部分蔣家所有。

蔣中正與蔣經國都有寫日記的習慣,其中記載了許多歷史上不為人知的秘辛,因此「兩蔣日記」成為歷史學者眼中重要的文獻。「兩蔣日記」在蔣經國過世後,交給小兒子蔣孝勇,而蔣孝勇的妻子蔣方智怡多年前將「兩蔣日記」捐贈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保管,並陸續公開。

但蔣家其他後代認為「兩蔣日記」應該由所有的蔣家後代共同繼承,所以拒絕交出日記的所有權,並一度提起官司。胡佛研究所為了避免被訴訟波及,先在美國提出訴訟,將所有可能繼承日記的蔣家後代全都列為被告,並主張保有「兩蔣日記」。但這時候蔣方智怡等7名蔣家後人,又將日記的相關權利移交給我國的國史館,美國史丹佛大學隨即追加國史館為美國訴訟案件的被告,國史館因此在我國提出訴訟,將蔣家後代蔣友梅、蔣萬安等10多人列為被告,要求確認保有日記所有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蔣任職總統期間之文物,依據《正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規定應屬國有,並由國史館管理;但兩蔣非擔任總統期間的私人文物,北院則認為這是私人文物並非國有,國史館不能持有,因此駁回國史館這部分的請求。

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12日宣判。高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亦即維持兩蔣總統期間內的日記為國有,另外非總統期間內的日記則為私人文物。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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