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三審 寶和會主謀判16年、槍手15年半定讞

▲▼館長陳之漢槍擊案,開槍的槍手劉丞浩(右下),指使者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左下),寶和會林修伯(上)。(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槍擊案,開槍的槍手劉丞浩(右下)、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左下)、林修伯(上)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著名YouTuber「館長」陳之漢,2020年8月遭人槍擊,館長幸運保住一命,而槍手劉丞浩隨後帶槍自首試圖擔罪,但檢警查出背後為竹聯幫寶和會份子主使,並將寶和會會長林修伯、組長施俊吉、槍手劉丞浩等人起訴,最高法院13日將眾人分別判刑16年到1年不等的刑度確定。

本案發生於2020年8月間,凌晨2點多,「館長」陳之漢帶著2名助理離開自家健身俱樂部旗艦館時,埋伏等候的劉丞浩突然小跑步跟上,拿出槍枝朝館長的頭部、身體要害,連開3槍。館長躲得快,僅右手、右腿中彈,從車內滾落、倒臥血泊中,但他仍不忘開直播,希望網友繼承他的精神。館長被送醫後,幸運撿回一命;至於開槍的劉男則在事後帶槍投案,供稱自己因為性騷擾案與館長有訴訟糾紛,才會不滿開槍。

檢警不相信劉男的說法,經過調查後,發現劉男在開槍前打了一通電話給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檢警持續追查,發現寶和會疑似不滿館長擋人財路,所以設計槍擊案。警方在案發後2月,大動作搜索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及相關幹部的住處、酒店等地,並帶回10餘人訊問。檢方最後依照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剝奪他人自由等罪,對林修伯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認定施俊吉為主謀,判刑18年6月,槍手劉丞浩判刑16年;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判刑4年,副會長梁智勝判刑1年,其餘幫眾分別判刑8年6月到10月不等的刑期。二審也認定施俊吉為主謀,仍判刑16年,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林修伯、梁智勝被認定犯「組織犯罪」,均判刑1年,其餘幫眾仍判處8年到10月不等的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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