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請辭後續 高檢署澄清南檢辦涉貪並無包庇吃案

▲▼ 新北檢林宏松 。(圖/記者林裕豐攝)

▲台灣高等檢察署官長林宏松,澄清並無包庇吃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立委爆料,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長期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另外也質疑陳宗彥當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最後台南地檢署卻簽結、不了了之。台灣高等檢察署18日出面澄清,強調南檢辦案當時並未包庇,完全依法簽結;另外對於相關人是否涉貪包庇,也另外分案重啟調查。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指稱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時,屢次接受綽號「豆哥」酒店業者王孝瑋的性招待喝花酒;另外也對法務部提出質疑,稱2014年間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宗彥、王孝瑋等人涉犯的《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最後卻在當年4月間簽結,不了了之。事件爆發後陳宗彥下午隨即表示絕無此事,但卻在晚間卻辭去政院發言人,震撼政壇。

對於南檢簽結案件,法務部立即回應,據報載乃是10年前左右之案件,法務部獲悉後已請臺灣高等檢署儘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以昭公信。高檢署也火速指派曾任廉政署署長、司法院政風處長的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啟身前往台南進行了解;另外也要求台南地檢署對本案重分、重啟偵查。

另外高檢署也在18日澄清,相關案件乃南檢的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姓前局長等人,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嫌疑,因此於2014年4月14日簽分他字案,並於第二日由檢察長核章後,簽分「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進行偵辦。

而案件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之義股檢察官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過1年多的調查後,認為積極事證足認被告等人有何違法犯行,因此於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高檢署強調,南檢並無吃案、包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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