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知名登山網紅「跑山獸」在台中谷關協助搜尋山友遺體並拍攝紀錄片,原本被視為義舉,卻因涉及「是否收取感謝金」而引發輿論爭議。(圖/Beast Runners 跑山獸)
●陳擷安/科技集團法務
近年登山風氣興盛,山林不再只是少數人的挑戰場,而成為許多人追求自我與自由的場域。然而,伴隨而來的山難事件也逐年增加,從搜救資源的配置到責任歸屬,逐漸成為公共議題。
不僅是「跑山獸」的爭議 更是「公益、專業與商業」三者交錯的縮影
近期知名登山網紅「跑山獸」在台中谷關協助搜尋山友遺體並拍攝紀錄片,原本被視為義舉,卻因涉及「是否收取感謝金」而引發輿論爭議。部分網友質疑其行為已偏離公益初衷,另有聲音則認為專業付出本就應獲合理回報。當善意行為與金錢對價產生連結,法律與倫理的界線究竟該如何劃分?
首先,搜救行為本身並不當然禁止收費。依現行制度,官方搜救多由政府主導,例如消防單位或國家搜救體系負責執行,其性質屬於公共任務,原則上不向被救者收費。
但在民間領域,若由個人或團體提供搜尋協助,只要未涉及詐欺、強制或違反公序良俗,雙方事前約定報酬,通常屬於私法自治範疇,可依契約自由原則成立委任或承攬關係。換言之,若跑山獸在出發前即與家屬協議相關費用或「成功後給予感謝金」,法律上未必當然違法。
然而,爭議往往不在於「能不能收」,而在於「怎麼收」。若在尋獲遺體後才提出報酬要求,甚至使家屬在高度情緒壓力下被迫同意,則可能涉及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甚至在極端情況下觸及刑法上詐欺或恐嚇取財的疑慮。
此外,若對外宣稱完全無償協助,實際卻收取費用,也可能構成不實表示,進一步影響社會信賴。法律在此扮演的角色,不僅是允許交易,更是確保交易過程的透明與自願。
再者,此事件凸顯了「公益行為商業化」的模糊地帶。登山網紅透過影像紀錄山林活動,原本具有教育與警示意義,但當內容涉及真實事故與他人死亡,並進一步產生流量與收益,便引發倫理上的疑問。若拍攝過程未取得家屬同意,或對遺體畫面處理不當,可能涉及人格權侵害,包括隱私權與死者尊嚴的保護。
在我國法律實務上,即使死者本身不再具備權利主體地位,其家屬仍可基於人格利益主張相關權利,這一點在影像傳播高度發達的今日更為重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山難搜救並非一般勞務,其具有高度風險與公共利益性質。當民間力量投入搜救時,是否應建立一定的制度規範,例如報酬揭露、行動紀錄、與官方協調機制,都是未來可以思考的方向。否則,一旦搜救行動與金錢利益過度連結,可能導致「動機扭曲」,甚至出現搶先搜尋、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反而影響整體救援效率。
從政策面觀察,台灣目前對於登山活動採取相對開放的管理模式,但對於山難責任與搜救費用的分擔,仍存在討論空間。有人主張應針對高風險登山行為建立保險或費用分擔機制,以減輕公共資源負擔;亦有人認為過度收費將抑制戶外活動發展。在此背景下,民間搜救行為的角色更顯關鍵,但也更需要清楚的法律定位。
回到本案,跑山獸夫妻強調事前已有協商,且拍攝影片是為了提醒登山安全,這樣的說法若屬實,某種程度上可減輕法律風險。然而,公眾觀感之所以強烈反彈,反應的其實是社會對「善意是否應該定價」的價值衝突。當一項行為同時具有救援性質與內容產製功能,其報酬來源究竟來自委託人,還是來自觀眾與平台,這本身就是一個需要釐清的問題。
綜上所述,此事件不僅是單一網紅的爭議,更是數位時代下「公益、專業與商業」三者交錯的縮影。法律可以提供最低限度的行為界線,例如契約自由與人格權保護,但無法完全解決價值判斷的分歧。未來若要避免類似爭議重演,或許需要從制度設計、資訊揭露與社會共識三個層面同時著手。
當我們在山林中尋找失聯者的同時,也在尋找一條更清楚的界線:什麼是無私的幫助,什麼又是合理的報酬?在這條界線尚未明確之前,每一次爭議,或許都是社會重新思考的契機。
▼跑山獸「救回8人性命」著名搜救實績一次看。(AI協作圖/記者柯沛辰製作,經編輯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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