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菸台北不能只有拒菸禁令 更要有世衛菸草減害策略

我們想讓你知道…真正成熟的治理,必須同時回答三個問題:如何讓不吸菸者不再被迫吸入二手煙?如何讓吸菸者有清楚、可執行的行為規範?如何讓已經尼古丁成癮的人逐步離開燃燒式傳統紙菸?

。(圖/達志影像)

▲台灣真正該做的,不是把電子煙、加熱菸、尼古丁袋與紙菸全部混為一談,也不是讓非法電子煙在地下黑市流竄。(圖/達志影像)

●王郁揚/世衛菸草減害專家

蔣萬安推動「無菸臺北(Smoke-Free Taipei)」,引發支持與批評。支持者認為終於不用再忍受二手菸,批評者則擔心設置吸菸區等於替吸菸行為背書。這場爭論真正的核心是台灣菸害防制是否仍停留在「拒菸唯一正確」的單一路線,忽略了現代公共衛生早已進入「禁止、管理、減害、防治」並行的新階段。

台北做成「拒絕二手菸、管理吸菸行為、推動戒菸減害」 才有機會走向2040年無菸台灣

筆者支持無菸城市,也支持更嚴格保護非吸菸者免於二手菸危害。但無菸城市不應被簡化為「看不到吸菸者就算成功」。真正成熟的治理,必須同時回答三個問題:如何讓不吸菸者不再被迫吸入二手菸?如何讓吸菸者有清楚、可執行的行為規範?如何讓已經尼古丁成癮的人逐步離開燃燒式傳統紙菸?

台北市民調顯示,多數市民支持「禁止邊走邊吸菸,吸菸者須至指定吸菸區」。這不是縱容吸菸,而是把過去散落在騎樓、巷口、公園、車站出口的二手菸暴露,集中納入可管理、可稽查、可宣導、可導入戒菸服務的框架。若沒有指定空間,執法往往只剩形式;若沒有清楚界線,非吸菸者仍只能在街頭閃避菸味。

吸菸區不能廣設成「吸菸便利設施」。它必須是過渡性、有限度、高標準的公共衛生工具:設在吸菸熱點而非兒少活動路徑;採負壓、排風、監測與動線管理;周邊同步加強取締;現場提供戒菸資訊與轉介。換言之,吸菸區的目的不是讓吸菸更舒服,而是讓公共空間更乾淨,並讓吸菸者被導向戒菸與減少菸草煙霧( Tobacco Smoke)危害。

台灣長期受董氏基金會與國家衛生研究院部分傳統拒菸派影響,政策常把所有尼古丁減害菸品視為具有相同危害。然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對「菸草控制」的定義,本來就包含供給、需求與減害策略,目標是減少菸草消費與菸霧暴露。也就是說,菸草減害(Tobacco Harm Reduction, THR)不是菸商話術,而是公共衛生治理中既有策略工具的一環。

英國最新通過的無菸世代法案,禁止向2009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出售香菸(Cigarettes),目標是讓下一代遠離燃燒式紙菸;這項法律同時也強化對電子煙、加熱菸、尼古丁袋與零售通路的監管。它的策略不是放任新型尼古丁菸品,而是把「最有害的燃燒式紙菸」逐步退出市場,同時建立更細緻的產品與通路管理。

美國川普政府FDA近期首次授權部分水果口味電子煙產品上市,也不是宣稱電子煙無害,而是在PMTA(初階減害菸品認證)審查下判定特定產品、特定管制條件,對成年吸菸者可能符合「保護公共衛生(Protect Public Health)」標準。FDA同時強調,這些產品是給成年吸菸者作為較低危害代用品選項,並非給青少年使用。

台灣真正該做的,不是把電子煙、加熱菸、尼古丁袋與紙菸全部混為一談,也不是讓非法電子煙在地下黑市流竄。正確方向應是:禁止青少年使用,嚴格取締非法產品;建立產品標準、成分揭露、年齡驗證與零售許可;禁止對未成年人行銷;對成年紙菸使用者提供戒菸與減害路徑。對未成年人要零容忍,對成年吸菸者則要有科學排序,而不是道德審判。

「無菸臺北」若要成功,不能只靠口號,也不能只靠取締。它必須是一套完整政策組合拳:區分紙菸「吸煙室」與減害菸品「吸煙所」、擴大無菸空間、強化執法、普及戒菸服務、管理指定吸菸空間、納管新型尼古丁菸品,並以科學證據區分不同產品風險。公共衛生的目的不是懲罰吸菸者,而是降低整體疾病、死亡與二手菸與三手菸暴露。

台北若能把無菸城市做成「拒絕二手菸、管理吸菸行為、推動戒菸減害」的示範,而非傳統拒菸派的象徵性禁令,台灣才有機會真正走向2040年無菸台灣。無菸,不應只是把吸菸者趕到看不見的角落;無菸,應該是讓紙菸逐步退出公共生活,讓非吸菸者獲得乾淨空氣,也讓成癮者有一條可行的退場之路。

▼吸菸區不能廣設成「吸菸便利設施」。它必須是過渡性、有限度、高標準的公共衛生工具。(圖/記者徐文彬攝)

▲▼ 。(圖/記者徐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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