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由國民黨與民眾黨黨團聯手推出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湯興漢攝)
●魏季宏/中華國際公共事務參與協會理事長、台灣國際文教公益協會理事長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由國民黨與民眾黨黨團聯手推出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縱觀其修法提案,內容包含刪除「勾串被告或證人」作為法定羈押要件、將偵查羈押期限全面折半、將搜索現場的必要管制時間計入二十四小時聲請羈押時限,甚至明文放寬犯罪嫌疑人在搜索期間得自由對外通訊等。
這套被基層實務界痛批為「史上最挺罪犯」的修法,倘若強行通過,恐將實質閹割國家刑罰權的溯源能力。法務部與檢察官協會罕見聯手撂下重話,警告不當修法將使刑事制度淪為「犯罪者的保護傘」,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台灣社會安全體系防線即將失守的法治危機。
刪勾串、放寬通訊 背離組織與科技犯罪偵查實務的門戶洞開
根據法務部公布的最新司法實務統計,2025年法院准予羈押的案件中,詐欺犯罪占66.6%,毒品犯罪占13.2%,兩者合計高達近八成(79.8%)。
這項鐵證般的數據彰顯出一個核心事實:在現代司法實務中,羈押強制處分早已不再是威權時代對付政治異議者的工具,而是第一線檢警對抗「集團化」、「組織化」與「科技化」犯罪的最後關鍵防線。
藍白陣營執意刪除「勾串」作為羈押原因,在法理上完全混淆了被告的權利邊界。被告固然享有「不自證己罪」與「緘默權」的程序保障,但這絕不代表法律賦予被告得以脅迫、利誘共犯或證人,進而湮滅證據、操弄司法真實的「勾串特權」。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修法意圖保障嫌疑人在搜索現場的通訊自由。現代犯罪如新興毒品分裝場、跨境電信詐欺機房,皆具備高度科技化與去中心化的特徵。當檢警依法院搜索票採取對物強制處分時,若必須放任嫌疑人自由操作通訊設備,等於實質允許其利用加密軟體向幕後主嫌、斷點車頭或金流層通風報信,達成「即時燒毀帳冊、轉移虛擬資產、安排共犯潛逃」的危機處理。這絕非精進人權,而是以法律形式保障犯罪集團的組織存續。
限縮羈押與提前起算時鐘 以程序干擾重創科技辦案能耐
修法另一大盲點,在於盲目限縮羈押期限,並意圖將搜索現場的必要管制時間,納入憲法第24小時內移送法院的聲請羈押時限。這完全無視現代重大犯罪的偵辦複雜度與法治國家的比較法基礎。
以法務部所示警之「太子集團洗錢案」或涉及國家關鍵技術之「台積電2奈米涉嫌洩密案」等重大案件為例,此類案件往往牽涉海量數位證據、區塊鏈隱密金流,甚至涉及跨境司法互助之繁複程序。
我國現行之偵查羈押時限與德國及歐洲主要法治國家相比,本就無過長之虞。藍白盲目要求羈押期限折半,無異於在檢警進行高度專業的科技偵查時,強行安裝實質上的倒數炸彈。
一旦偵查時限遭惡意壓縮,檢察官將被迫在事證尚未全面鞏固、核心結構未清的情況下倉促起訴,最終極可能因證據未臻完備而導致法院判決無罪,造成社會正義落空。
再者,搜索處分與實質限制人身自由的拘提、逮捕,在刑事訴訟法理上的本質完全不同。搜索跨區多處據點、現場扣押物清點及初步數位採證,程序繁瑣且極耗時。若將此段時間強行計入聲押的24小時內,等同技術性閹割檢察官複訊與撰寫聲押書的法定時間。這種假「程序正義」之名、行「技術干擾偵查」之實的條文,是對廣大犯罪被害人權益的制度性漠視。
扭曲的人權天平 誰來捍衛守法公民與被害人的權益?
我們堅定支持程序正義,也認同人權保障應與時俱進。然而,法治國家的人權天平不該無限度地向涉嫌重大犯罪者傾斜,甚至將公眾安全與被害人權益作為政治叫牌的祭品。
當前組織犯罪結構已演進至跨境與科技化,司法若在制度設計上自我閹割、自廢武功,就是對廣大守法公民最大的殘忍。國會議員之職責,理應是因應新型態犯罪修法補漏、編織更綿密的社會安全網,而非在安全網上強行剪開大洞。
我們強烈呼籲立法院在排審此項攸關治安命脈的法案時,應屏除政治惡鬥思維,切莫強行通過與實務嚴重脫節的惡法。否則,一旦台灣司法防線全面潰散,當屆盲目點頭同意修法的立法者,都將難逃民意與歷史的嚴厲檢驗。
▼以法務部所示警之「太子集團洗錢案」等重大案件為例,此類案件往往牽涉海量數位證據、區塊鏈隱密金流,甚至涉及跨境司法互助之繁複程序。(圖/記者劉昌松攝)

►思想可以無限大-喜歡這篇文章? 歡迎加入「雲論粉絲團」看更多!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我們想讓你知道…強烈呼籲立法院在排審此項攸關治安命脈的法案時,應屏除政治惡鬥思維,切莫強行通過與實務嚴重脫節的惡法。否則,一旦台灣司法防線全面潰散,當屆盲目點頭同意修法的立法者,都將難逃民意與歷史的嚴厲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