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凌事件會議、性平事件調查、學生申訴與再申訴評議會議接連不斷召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性別平等教育法》、《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法令層層加碼,讓校園逐漸從教育現場變成法律戰場。(圖/視覺中國CFP)
●宋慶瑋/教育人員
霸凌事件會議、性平事件調查、學生申訴與再申訴評議會議接連不斷召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性別平等教育法》、《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法令層層加碼,讓校園逐漸從教育現場變成法律戰場。行政教師每天面對的不是課程發展、學生輔導與校務經營,而是會議通知、程序檢核、證據蒐集與申訴答辯。面對學生事務的處理,辦學與辦案如何兼顧,且由紛說。
在教育與人權間找到平衡 而非繼續陷入惡性循環中
當今處理學生事務,只要一個環節出錯,即使事實認定正確,也可能被申訴機關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重議。於是,教育現場出現了荒謬的一幕,委員比例差一人,重議。委員臨時更換未完成程序,重議。開會人數不足,重議。表決同票未再表決,重議。漏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重議。會議紀錄不夠完整,重議。法條引用不夠精準,重議。證據力不足,重議。證人公正性遭質疑,重議。
某些個案可能歷經調查、審議、申訴、再申訴,再退回重議,來來回回折騰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學校疲於奔命,行政教師身心俱疲,最後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與公帑,換來的卻只是重新開一次會。
過去教師處理學生偏差行為時,重視的是教育機會與輔導改善;如今最先想到的卻是程序是否完備、文件是否齊全、會不會被申訴,現在最怕的不是學生犯錯,而是處理程序錯誤。
當教師因害怕投訴而不敢管教,當行政教師因害怕申訴而不敢作為,最後受害的其實是整個教育環境。校園秩序逐漸失去權威,教育專業不斷被法律技術取代,而學校則被迫在無數會議與公文中消耗殆盡。
過去威權年代,學生缺乏救濟管道,許多不當處分無法申訴,確實需要透過制度改革予以矯正。然而,保障人權不代表無限上綱,更不代表將學校全面司法化。
今天最大的問題在於,教育部不斷新增程序要求,卻沒有同步增加法務人力;主管機關要求嚴格依法行政,卻沒有提供足夠專業支援。學校必須承擔龐大法律責任,卻沒有配置專職法律人員。
部分學生與家長早已熟悉救濟制度,甚至將申訴當成施壓工具。只要對調查結果不滿意,就申訴;申訴失敗,再申訴;再不滿意,繼續向民代、媒體或監察機關陳情,於是案件不斷循環,學校永遠無法結案。
當前最迫切的工作,不是再增加多少程序,而是建立真正可行的支持系統。主管機關應設置專責法務中心,提供即時諮詢與案件協助;大型案件應由專業團隊介入,而非全部丟給學校自行承擔;同時也應重新檢討過度繁瑣的制度設計,讓程序回歸保障權益的本質,而不是成為消耗教育能量的工具。當學校每天忙著辦案,就再也沒有時間辦學;當教師每天忙著自保,就再也沒有勇氣教育。
唯有建立完善的專業支持系統,並在教育與人權之間找到合理平衡,才能讓學校回歸辦學本質,而非繼續陷入「辦學變辦案」的惡性循環之中。
▼當教師因害怕投訴而不敢管教,當行政教師因害怕申訴而不敢作為,最後受害的其實是整個教育環境。校園秩序逐漸失去權威,教育專業不斷被法律技術取代,而學校則被迫在無數會議與公文中消耗殆盡。(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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