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於6月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象徵台灣虛擬資產產業(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正式由過去以《洗錢防制法》為主的管理模式,邁向完整專法監理的新時代。(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李沃牆/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
立法院於6月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象徵台灣虛擬資產產業(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正式由過去以《洗錢防制法》為主的管理模式,邁向完整專法監理的新時代。這不只是單一法案的誕生,更代表政府對數位金融發展的政策思維,已從過去著重防弊,進一步提升為兼顧創新發展與風險治理。
隨著全球數位經濟快速崛起,虛擬資產已逐漸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重要一環,台灣在此時完成專法立法,不僅補足長期欠缺的監理制度,更讓產業有法規可依循,也象徵台灣邁向數位金融新紀元。
建立完善監理架構 提升產業穩健發展
過去台灣對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的管理,多半集中在防制洗錢、客戶身分驗證(KYC)及可疑交易申報等措施,雖然有助於降低犯罪風險,卻無法完整規範交易平台經營、投資人保護、市場秩序及資產安全等問題。
《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建立完整的金融監理架構,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依業務性質區分為交易平台、交換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及其他等七大類,並建立許可制度、最低資本要求、負責人資格、內部控制、資安管理、客戶資產分離保管、商品上下架審查、財務揭露及異常交易管理等制度,讓監理升級。
此次專法最大的意義,在於全面提升投資人保障。未來虛擬資產交易必須透過取得主管機關許可的合法業者提供服務,業者必須建立完善的資訊安全防護、風險控管及內部治理制度,避免客戶資產遭挪用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
同時,專法首度將市場操縱、內線交易、詐欺及其他不公平交易納入法律規範,也建立穩定幣發行管理制度,要求十足準備資產及信託保管,提高市場透明度與社會信任。當市場秩序更加健全,投資人自然更願意參與,也有助於提升整體產業的穩健發展。
接軌國際提升競爭 產業商機全面開展
全球主要經濟體近年均積極建立虛擬資產監理制度,包括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MiCA),美國(穩定幣法案,Stable Act)、新加坡(修訂支付服務法,PS Act)、日本(修訂後的支付服務法,PSA)及香港(穩定幣條例),都已陸續推動專法管理或許可制度。
台灣此次完成專法立法,不僅符合國際監理趨勢,更有助於與全球金融市場接軌。未來針對未經許可向國內民眾提供服務的境外平台,也將建立更明確的管理及執法依據,避免監理套利及跨境風險。
同時,國際資金及企業在評估投資市場時,往往高度重視法規透明度及制度穩定性,專法上路將有助提升台灣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與可信度。法規完善後,最大的受益者除了投資人之外,更包括整體數位金融產業。
首先,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在合法制度下發展更多元服務。
其次,金融科技公司可投入區塊鏈技術、數位錢包、身分驗證、資安防護及監理科技等新興市場。
第三,會計、法律、資安、稽核、保險、顧問等專業服務需求也將同步增加。
此外,主管機關規劃於2028年前完成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制度,未來包括雙幣理財、永續合約及更多創新金融商品,都有機會逐步開放,在兼顧風險管理下帶動新的市場成長動能。
另一項備受矚目的商機,則是金融機構投入虛擬資產保管業務。近年已有多家國內銀行獲准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服務,提供比特幣、以太幣等主流虛擬資產的安全保管、私鑰管理、冷錢包、多重簽章及信託服務。
未來專法正式上路後,銀行可望進一步結合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發展資產保管、代幣化資產、質押借貸、企業支付、跨境結算及區塊鏈金融服務等多元業務,不僅創造新的手續費收入,也有助於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打造數位金融新藍海。
穩定幣納入監理制 打造數位支付新局
如前所述,此次《虛擬資產服務法》另一項指標性進展,在於首度建立穩定幣完整監理架構。過去穩定幣雖已廣泛應用於虛擬資產交易、跨境支付及國際資金移轉,但在台灣長期缺乏明確法源依據,亦存在發行信用、準備資產透明度及投資人保障不足等問題。
專法三讀通過後,穩定幣發行將採「許可制」,除須經金管會審查外,並須會商中央銀行同意,且發行人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存放於境內金融機構並採信託保管、與自有財產完全分離,定期接受查核。
如發行人發生破產或財務危機,相關準備資產不納入破產財團,持有人並享有優先受償權,以強化權益保障。同時,法制亦明定穩定幣不得支付利息或收益,以避免其偏離支付工具本質而產生類存款化風險,進一步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在此制度基礎上,對台幣穩定幣發展亦具示範意義。
筆者以為,雖然法規預留可能空間,但由於涉及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仍須經中央銀行審慎評估,推進步調還是相對保守。短期而言,台幣穩定幣較可能先應用於境內支付、金融機構內部結算及區塊鏈試點場景,尚難迅速拓展至國際市場。
然而從長遠觀察,此一制度有助於完善數位支付基礎建設,並為未來數位台幣發展或金融機構代幣化應用累積實務經驗,在穩健監理架構下逐步推進金融創新,對台灣數位金融轉型仍具戰略意義。
監理創新並重發展 掌握契機迎向未來
值得注意的是,專法通過並非監理工作的終點,而是制度建設的新開始。金管會已規劃未來三年監理藍圖,將陸續完成九項授權子法,包括設立管理、人員資格、財務申報、內控制度、委外管理、異常交易、穩定幣管理及公會管理等規範,並逐步由登記制轉換為許可制。
同時,虛擬資產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也將透過商品上下架審查、紀律管理及反詐與法遵等委員會,協助業者順利接軌新制度,建立更完善的自律與監理合作機制,讓創新與風險管理取得平衡。
此外,政府、金融機構與產業界亦須持續強化資安防護、反洗錢、反詐騙及跨國合作機制,並培育更多區塊鏈、金融科技及法遵人才。
持平而論,《虛擬資產服務法》的通過,開啟台灣數位金融新紀元。未來唯有兼顧創新、監理與國際接軌,才能把握全球數位金融發展契機,提升國家競爭力,打造亞洲數位資產的重要樞紐。
▼《虛擬資產服務法》的通過,開啟台灣數位金融新紀元。未來唯有兼顧創新、監理與國際接軌,才能把握全球數位金融發展契機,提升國家競爭力,打造亞洲數位資產的重要樞紐。(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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