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巴丹群島到南海仲裁十周年 北京真正要挑戰的是國際秩序

我們想讓你知道…從否定南海仲裁,到重新定義巴丹群島,北京真正試圖改變的,並不是幾座島嶼的歸屬,而是整個印太地區共同遵循的國際規則。

▲。(圖/路透)

▲7月11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以八版全版版面刊登〈國內學者建議聲索巴丹群島主權〉專題報導,完整介紹中國學者主張菲律賓巴丹群島「自古屬於中國」的論述。(圖/路透)

●王宏仁/成大政治系教授、國策研究院執行長

7月11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以八版全版版面刊登《國內學者建議聲索巴丹群島主權》專題報導,完整介紹中國學者主張菲律賓巴丹群島「自古屬於中國」的論述。

如果只是一般媒體評論,或許不足為奇。但是,《環球時報》動用如此罕見的篇幅,加上文章發布的時間正好落在南海仲裁案十周年前夕,北京外交部又再次公開重申「不接受、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這就不是單純的歷史討論,而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國際法律戰。

讀者可以看到,《環球時報》並不是只引用中國自己的研究,而是刻意援引1895年紐西蘭《北奧塔哥時報》與美國《紐約時報》曾刊登的一則俄國聖彼得堡電訊,聲稱清政府當時計畫將巴丹群島與巴布延群島一併割讓日本,因此「證明」當時國際社會已承認中國擁有巴丹群島主權。

這正是此次操作最值得警惕之處

北京真正希望營造的效果,並不是要證明自己的研究有多完整,而是利用十九世紀西方報紙的歷史資料,製造一種「連西方權威媒體當年都這樣認為」的印象。對一般讀者而言,只要看到《紐約時報》與紐西蘭報紙的名稱,很容易誤以為這些都是經過歷史驗證的國際共識。

然而,新聞報導本身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證據,更不能因為一則轉載自俄國電訊的新聞,就推導出國際社會正式承認某一國家的領土主張。

這種操作手法,其實是一種典型的「權威借用」策略。中國並沒有提出新的國際法證據,而是藉由引用西方媒體名稱,刻意提高自身論述的可信度,再透過媒體系統、官方背景學者、法律意見書及網路社群同步放大,使一項原本缺乏國際法基礎的主張,逐步包裝成一套看似嚴謹的法理敘事。

從國際法角度來看 中國的論證存在三個根本問題

第一,它混淆了文化史與主權法。達悟族與巴丹群島伊凡坦人的共同祖源,證明的是南島民族的遷徙歷史,而不是任何現代國家的領土主權。若文化相近即可主張主權,那麼整個南島世界都將陷入荒謬的領土推論。

第二,它混淆新聞資料與國際法證據。十九世紀報紙刊載的外交消息,即使屬實,也只是當時媒體對事件的報導,而非條約、官方承認或司法裁判,更不足以證明主權已獲國際法確認。

第三,它混淆歷史事件與現代國際秩序。北京刻意跳過西班牙殖民、美西條約、美國治理及菲律賓獨立等完整法律演變,只挑選對自己有利的歷史片段重新排列組合,最終得出預設好的政治結論。這不是國際法研究,而是政治論述先設定好,再來尋找歷史材料加以配合。

若從比較的角度觀察,北京此次論述與其近年對台灣的法律戰高度一致。近年無論《反分裂國家法》、《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民族團結進步法》,乃至於各類涉台白皮書,都呈現相同的操作模式:先透過國內法建立政治立場,再由官方學者提供法律包裝,最後藉由媒體與外交體系向國際輸出,逐步塑造新的「法理現實」。

巴丹群島只是最新的案例 不會是最後一個案例

如果今天可以利用台灣與巴丹群島的歷史連結推導中國主權,那麼明天也可能利用其他歷史、文化或民族因素,重新定義第一島鏈乃至整個印太地區的領土秩序。

因此,台灣政府此次重申所有南海爭端應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國際法和平解決,反對任何單方面改變現狀與灰色地帶脅迫,不僅是在回應南海問題,更是在捍衛二戰後國際法秩序的基本原則。

真正的國際法,即便有不同解釋,也不能容許任何國家先設定政治結論,再回頭拼湊歷史。更不能接受像中國這樣只在符合自身利益時才引用國際法、不符合時便全盤否定的雙重標準。

從否定南海仲裁,到重新定義巴丹群島,北京真正試圖改變的,並不是幾座島嶼的歸屬,而是整個印太地區共同遵循的國際規則。如果國際社會無法及時辨識這種「以歷史包裝法律、以法律服務擴張」的新型法律戰,那麼今天被重寫的是巴丹群島,明天被改寫的,就是整個戰後國際秩序。

▼從否定南海仲裁,到重新定義巴丹群島,北京真正試圖改變的,並不是幾座島嶼的歸屬,而是整個印太地區共同遵循的國際規則。(圖/翻攝 央視、新華社)

▲▼。(圖/翻攝 央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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