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強調逃生是錯誤」 林金宏:濕毛巾掩口鼻害死人

▲火災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苗栗後龍龍津里民宅近日暗夜惡火,燒死53歲婦人與17歲腦麻兒子,有媒體報導引述「火場逃生須知」。有專家直指「7點中有5點觀念是錯及不完整的,一定要更正。」直指火災現場不能強調逃生,「逃生須知」改為「求生須知」,另外火災時只能往下逃(地下室例外),不然就不要逃,不要再傳播往上逃的觀念。

臉書專頁「林金宏的消防天地」27日PO文指出,火災遭遇濃煙機會不多,真的遭遇濃煙時,採低姿勢不只是要呼吸空氣,還能避免高溫傷害,很多人談濃煙時,都忽略高溫的部分;濕毛巾掩口鼻以防止濃煙嗆傷是錯的,因為擋不住濃煙中的有毒氣體及高溫,這個觀念害死很多人,讓大家在不該逃的時候,還試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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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塞門縫部分,「林金宏的消防天地」直指躲在房內是避難行為不叫逃生,而且塞門縫要先處理上方門縫,因為煙是往上飄。其實塞門縫不是很重要,房間內有無對外窗戶才是關鍵,沒有對外窗戶可開排放飄入房內之有毒氣體,就算能用濕毛巾塞門縫,也是九死一生。

這篇PO文引發網友討論,有人提問「濕毛巾掩口鼻這麼嚴重錯誤是那個環節出問題?」專頁回文「早期家具都是木造,不易產生濃煙,現在家具很多是石化產品,會產生大量有毒氣體及濃煙,所以早期火災用濕毛巾有效果,現在不行。」也有人問「月子中心旁大樓失火,有必要逃走嗎?」專頁回文「沒有必要。」

▼前大嫂團成員陳維齡產後休養的坐月子中心旁大樓發生火警,院方只好在寒夜中緊急疏散所有人,她懷裡緊抱著女兒緊急逃出,幸好母女均安。有網友詢問這樣的情況需要逃走嗎?「林金宏的消防天地」回應沒有必要。(圖/取自宋逸民和陳維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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