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權」一週年 法國要求Google刪文應擴及全球

▲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於上周向Google提出「被遺忘權」應該擴及全球網域。(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歐洲法院於2014年5月裁決,若在網路上的資料已經過時且不相關,民眾可以使用「被遺忘權」要求搜尋引擎移除自己的資訊;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在該法案滿一周年後,於上周正式向Google提出「被遺忘權」應擴及全球網域,若15天內沒有執行,便會祭出制裁。

去年5月過後,不少民眾開始向Google提出申請,要求將過去的資料移除,不過,由於當時歐盟的判決僅限於歐盟各國的網域,因此有不少眼尖的網友發現,雖然透過法國的網域搜尋(Google.com.fr)資料已經找不到,但如果到Google.com搜尋,還是可以輕易的找到「已經移除」的資訊。

對於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的要求,Google發表聲明表示,將會努力執行歐盟法院的裁決,全力配合當局,但目前執行的範圍仍以歐盟為主。據悉,去年以來,約有近30萬人向Google要求移除資料,約有41%的資料在申請後成功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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