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鶴齡臨時起意判無期 殺人棄屍免死:成績好、抄經書懺悔

▲張鶴齡逃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的張鶴齡為了討好小三蘇玉真,以手機直播殺死妻女3人,最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而蘇女早已假釋出獄,讓蔡姓岳母難接受,「法院對壞人好,對好人卻都硬拗。」 而法官認為,他是臨時起意、仍有回歸社會更生的可能,而過去幾起重大社會命案,判決理由也多認定有教化可能,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殺母判無期,則是曾求學時成績優異。

張鶴齡2006年4月在深夜潛入新北市汐止的住處,用乙醚迷昏蔡姓妻子後再將其悶死後,再殺了兩名女兒,還全程以手機轉播給蘇女看,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被指為是最惡毒女人的蔡玉真,則已經假釋出獄,法官判決理由是,屬於臨時起意,並不是蓄意殺人,加上心理鑑定報告指出他犯後十分懊悔,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仍有回歸社會更生的可能。

▼蔡京京和男友還在所內結婚。

結果讓蔡姓岳母難以接受,10多年來承受失去女兒和孫女的痛苦,但全案仍宣布定讞,而過去幾起重大命案中,許多兇手都逃過一死,如蔡京京和曾智忠殺母案,最終兩人都判無期徒刑,其中,法官認為曾求學時成績優異,操性良好、當兵時多次被記功嘉獎,有教化可能、陸籍女子黃靖雯殺男友肢解7大塊焚屍,因看守所抄經書、寫5封懺悔信給法官,最高法院認為有反省能力,無期定讞。

另外像是,新北市男子許川性侵同居人18歲女兒518次,還將人勒斃,殺人部分判決無期徒刑定讞,由於被害人曾表示「他很可憐」,加上平日生活費由他提供,最法官認為尚無足夠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因此無期定讞,性侵部分因罪證不足僅算1次有罪,遭判4年還可以上訴。

▼黃靖雯被認為有反省能力、罪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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