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判死、2無期+5非常上訴 徐自強擄人撕票21年無罪定讞

▲徐自強感動落淚。(圖/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若要談到歷經不斷再審、被判死刑,之後重獲自由的死囚,除了蘇建和、鄭性澤外,更不能不提到徐自強,徐自強22年前被控和黃春棋、黃銘泉、陳憶隆等人,共謀綁架建商黃春樹,勒索7000萬元,最後黃遭撕票,7次判死、2次無期徒刑,5次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15年9月宣判無罪,2016年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我真的好幸運。」

回顧整起案件,徐自強被控1995年和黃春棋、黃銘泉、陳憶隆等人,共謀綁架建商黃春樹,勒索7000萬元,最後黃遭撕票,棄屍汐止山區,當年12月,黃銘泉在泰國被殺害,1年後,徐自強、黃春棋和陳憶隆被判死刑,到2009年更六審,都被判死刑,2011年在人權律師林永頌等人奔走下,更七審和更八審都是無期徒刑,歷經9次死刑、2次無期、8次更審、 5次非常上訴。

▼當年的徐自強。

最高法院2016年10月駁回檢方上訴,判決徐自強無罪定讞,該案也成為史上最多非常上訴的案子,全案關鍵在於罪證不足。 徐自強歷經20多年的煎熬,一切好不真實!並公布1992年3月所寫的家書,內容提到,「6年前,我天真地以為司法是公平的...有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可是法官硬要構我死罪! 」

另外,有法界人士認為,被羈押長達15年又11個月之久的徐自強,可申請冤獄賠償,以一天3000元到5000元計算,估計最高可獲超過2900萬元,徐自強在得知無罪獲釋,在記者會上說「我真的好幸運。」至於申請賠償問題,則還沒有計畫,會再和律師討論。

▼徐自強感謝始終相信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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