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要我閉嘴」 張正琪淚訴論文造假懲處不公

▲日前爆出論文造假,遭台大解聘的教授張正琪。(圖/東森新聞,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論文造假案日前公布懲處,遭拔掉教授職位的張正琪2日出面,強調台大「調查及審議程序荒腔走板」、「黑箱作業」,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無論如何一定會捍衛自己「最起碼的學術尊嚴和名譽」,也將對網路上的不實傳言提起訴訟。

張正琪表示,去年11月開始調查這起案件,台大校方在當月11日要求她「閉嘴」,而且評審前一天校方都沒看過涉案論文,過程草率,根本不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審理原則;更誇張的是,台大竟然連「造假負責人」都搞錯,不但懲處太重、失去比例原則,內容更與事實不符,實在「讓人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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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正琪說,教評會是「指鹿為馬」,「真相被埋沒,連論文『造假』真正負責的人都搞不清楚,甚至還可能誤信『造假的人』的不實指控」,台大親手「毀掉了一路培育的人才」。對4篇疑慮論文,她也早已勘誤、甚至交付圖檔給台大,根本沒有造假;最爭議的論文JBC2008也只是第三作者,難道「難道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甚於第一、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

▲台大教評會2月24日做出第二階段懲處決議。

台大方面表示,「勘誤」裡有沒有造假行為,需要專業檢視,調查小組經過多方查證、交叉比對當事人的說法,再經由專業軟體和專家判斷,才完成調查報告;且教評會是依據兩學院調查小組的報告、超過8小時的會議討論,才做出解聘張正琪的結論,絕對沒有過程草率。

台大強調,兩學院調查小組因人員不能曝光,調查過程主要以書面往返的方式進行,教評會則都有請涉案人到場說明;另外,張正琪後續解聘程序,仍會經過系、院、校三級三審,都還有機會陳述意見,不能說是黑箱。對於張正琪指控「閉嘴說」,台大說,校方這邊統一由主任秘書擔任對外發言窗口,根本不會要教授「閉嘴」。

張正琪今年約41歲,是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學士、解剖學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毒理學研究所博士,解聘前在台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擔任教授。張正琪在系上有「美女教授」之稱,曾任中華民國毒物學學會秘書長、2009年世大運代表團物理治療師,2013年獲得十大傑出女青年、2014獲十大傑出青年,讚揚她在毒物方面的貢獻。

▲台大教評會強調絕無黑箱。

張正琪聲明全文:

106年2月24日台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針對本人論文做出「撤銷教授證書、五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及五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並予以解聘」的審議結果,非常非常無法接受!這件台大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學術懲處案,不僅有失公允、違背常理,更是荒唐至極!讓10多年來在台大實驗室辛苦從事學術研究的一份子深感委屈與不平,我一定要捍衛本人最起碼的學術尊嚴和名譽。

本案自去年11月起「論文造假案」調查以來:

第一、校方11月11日先要我閉嘴,評審前一天校方還沒有看到涉案論文,草率詢答、行禮如儀,根本不合教師評審公平、公正和公開嚴謹的審理程序。

第二、審議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

第三、審議結果輕重失衡、違反比例原則。

第四、評審委員會竟然連論文「造假」負責人都搞錯了!懲處不公、至為明確、調查及審議程序荒腔走板。

校方逕自撤銷本人的教授證書與解聘,無疑扼殺了本人台大教授的工作權與生存權,本人誓言無法接受這種「先射箭再畫靶」的審議結果,更無法接受「黑箱作業」的審理結果,令人錯愕與不解!

今日出面,不僅為台大教職,乃為名譽奮戰。教師評審委員會錯了,「指鹿為馬」,真相被埋沒,連論文「造假」真正負責的人都搞不清楚,甚至還可能誤信「造假的人」的不實指控,實在不敢置信!大家或許可以推測實驗室主持人出包,要實驗團隊所有人一起陪葬、祭旗的審議結果,來平息風暴,本人斷然無法接受!

以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四篇論文當中,澄清如下:

一、關於JNCI兩處圖檔重覆套用部分(第一作者)──本篇已於105/11/18勘誤,經JNCI建議於同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並非抄襲。

二、關於CDD 2013 以不同實驗之圖檔剪貼拼接部分(第一作者)──本人105/11/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之原始檔案,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而且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本篇並無任何勘誤或造假撤稿,更與教授升等無關。

三、關於Oral Oncol 2013 實驗結果、時序、圖檔資料均涉不實部分──本篇研究為本人所指導的碩士論文,遭質疑的圖檔,已於105/11/24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論文全部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既無勘誤,也無造假、抄襲,何來涉及不實?

四、對於已經撤稿的JBC2008張正琪教授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部分(第三作者)──實則本人並非該篇論文作者、不曾操作實驗、製作或提供、發表、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也非本篇論文的指導教授,僅是擔任英文潤飾的第三作者,處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難道違反學術倫理的審查對象是論文的第三作者?難道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甚於第一、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

本人鄭重請求台大教師審議評審委員會立即撤銷對本人的懲處決定,重新啟動公開、透明的調查與答辯程序,本人願意再次提供具體、詳實的資料,釐清事實真相,令「真正撰稿者」與本人對質,以維護台大的學術聲譽,同時將依法定程序進行申覆及行政訴訟到底,捍衛本人的清白。

最後,對於最近三個多月來網路上對本人所散布的不實言論,正式向侵害本人名譽的毀謗行為人宣戰,將使盡洪荒之力採取法律行動提起告訴,以捍衛學術尊嚴與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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