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件只有12%告得成 律師賴芳玉:污名等著被害人

▲律師賴芳玉分析性侵案件的數據。(圖/翻攝YouTube)

記者許逸群/台北報導

作家林奕含的事件引發全台關注,但也有部分人質疑「當初為何不提告」。律師賴芳玉昨(8日)錄JET《新聞挖挖哇》時表示,其實有時候並非不提告,而是有太多細節需要考慮,尤其當提告不成立時,被害者的壓力不是外界能夠體會的。

賴芳玉指出,2014年的衛福部公布的性侵害通報件數多達1萬7513件,地檢署受理的約4700件,起訴成功率約46.47%,也就表示被害者提告後,只有12%會進入司法程序,最後被定罪的約88%。她說,被害者鼓起勇氣透過司法程序,但如果對方被認定無罪,被害者可能還會涉及誣告罪,甚至被對方原配控訴妨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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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賴芳玉表示當事人的壓力非外界可體會。(圖/翻攝YouTube)

賴芳玉曾處理過許多性侵害案件,她表示若提告不成立,當事人將受到極大的壓力。她說,假設16、18歲時受到性侵,人生正要開始,如果提告被認定對方無罪的話,將承受莫大的污名,甚至被外界說「追不到故意指控」,「有多少的污名等著」。

賴芳玉表示,有時候並非受害者爸媽不願提告,「但說真的,你不是他們,怎麼可以說他(她)不願意提告,是因為很多的考慮,是他(她)沒辦法承受的,是這社會夠不夠友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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