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史上第一宗!蘇炳坤冤案將採「法庭錄影」再審

蘇炳坤(左)羅秉承(右)(圖/社會中心提供)

▲蘇炳坤(左)由一個事業如日中天的家具行老闆淪為逃犯,含冤數十載,後找到律師羅秉成(右)協助平冤。(圖/ETNEWS社會中心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2年前的一樁冤案,讓原本事業成功的家具行老闆蘇炳坤的家庭與人生毀滅。他被判刑15年,展開逃亡,縱使17年前經總統特赦,但他不甘心,「我沒有殺人,為什麼要背著罪?」為了爭清白,他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高院今天開庭,蘇炳坤感慨泣訴冤案害他一生被毀,法官林孟皇與合議庭討論後,決定本案開庭採「法庭錄影」 ,以法庭「類直播」方式公開法庭進行程序,以錄影並透過官網播放,創下司法史上紀錄。

這件冤屈要從1986年講起。當年的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陳榮輝被歹徒砍傷,不久,主嫌郭中雄落網,而在警察刑求逼迫一定要再供出其他人的情況下,家具店老闆蘇炳坤的人生就此改變。

同年6月19日一大清早,蘇炳坤在家中被警方逮捕,雖遭刑求逼供,但他始終否認犯案。然而,沒有其他積極與補強的證據,只因和他曾有嫌隙的離職工人郭中雄的自白,檢方便起訴指控他夥同郭中雄以鐵剪破壞鐵窗,侵入金瑞珍銀樓,而郭中雄則持菜刀砍殺銀樓老闆陳榮輝,並搶走手鐲項鍊金飾,再轉賣其他銀樓。

一審法院原本判決蘇炳坤無罪,當庭釋放他,但高院撤銷,改依懲治盜匪條例共同強劫殺人未遂罪,判蘇炳坤15年徒刑。該年12月全案定讞,蘇炳坤開始逃亡,也不斷透過各方管道喊冤,義父甚至為了聲援他上吊自殺,直到2000年政黨輪替,當時總統陳水扁調卷查閱終於將他特赦。

雖然特赦了,但蘇炳坤強調「清清白白」,總統特赦只是免掉罪刑而已,但犯罪仍然存在,「但我沒有犯罪就是沒有犯罪!」他到處陳情,透過律師顧立雄協助,找到律師羅秉成和冤獄平反協會提出再審聲請。

高院今天開庭,蘇炳坤表示,自己原本事業做得很好、家庭幸福,但這件冤案卻害他的事業家庭全毀。那年他被逮捕時36歲,如今已68歲,「人死留名,虎死留皮」,這樣的冤屈「我會不怨嗎?」請法官調查清楚。

律師羅秉成表示,雖然蘇炳坤在2000年已經特赦「罪刑宣告無效」,但「赦免是向將來發生效力」,過去的罪刑仍然存在。然蘇炳坤並無強盜殺人,之所以聲請再審在於爭個清白,證明蘇炳坤受到冤枉,沒有犯罪。

對此,公訴檢察官認為,再審可以弄清楚事實,蘇炳坤既然清白,建議法官給予他機會還他一個清白。

承審法官林孟皇當庭詢問檢辯:「此案要不要法庭直播?」一般案件涉及被告和證人的隱私及公平審判問題時,不適合法庭直播。但這件案子蘇炳坤過去被判有罪,希望獲得清白,而剛好司法國是會議熱烈討論法庭直播可行性,縱然目前仍有爭議,且法院今年沒有預算、現在也沒設備,無法直播,但可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以「法庭錄影」方式達到類似法庭直播的意義。

蘇炳坤馬上回答:「我願意!」,「我坦蕩蕩,要法庭直播或錄影,都可以!」於是公訴檢察官同意法庭錄影,但不宜將內容公開放映。

合議庭初步決定,此案將採「法庭錄影」審理,讓各界可以檢視並了解案件的審理內容。初定8月28日開庭,目前國內法庭只有錄音,沒有錄影,也因此這將是國內司法史上第一宗法庭直播概念的「法庭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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