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H/一名愛情小說家,兩性作家,演說家,品牌創辦人,編劇,導演,詞曲創作人
美國億萬富翁兼微軟始創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跟妻子梅琳達周一(3日)宣布結束27年婚姻,聲明指「2人相信再不能作為一對夫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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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5歲的比爾蓋茲於美東時間下午4時30分,在推特跟梅林達發表共同聲明︰「經過深思熟慮及經過努力挽救關係,我們決定終止婚姻。在過去27年,我們養育了3個了不起的孩子,並成立基金,希望為全球人所有人帶來健康及具生產力的生活。我們繼續對這任務有共同信念,並繼續一同進行基金的工作。」他又希望在展開新生活期間,外界能給予他們空間和私隱。
事實上,在梅琳達的個人回憶錄《提升的時刻》曾提到,在孩子出生後就曾在婚姻中感到孤單。覺得先生和自己要的不一致,迫使自己去想:在這段婚姻中,自己到底想成為怎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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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我們搬進了訂婚後我挑選的、小家庭規模的漂亮房子,當時他沒反對。但一年半後我們搬進比爾單身時期就開始蓋的大房子。我並沒有很想搬進那棟房子,其實, 我不覺得比爾跟我想要的東西是一致的,但我們沒什麼時間討論,所以過程中,我想我發生了自我危機。我在這段婚姻中想成為怎樣的人?這促使我思考以前的我如何、我想要做什麼。我不再是電腦公司的主管,我是家有幼兒、丈夫又經常忙碌出差的媽媽,我們搬進了大房子,我不知道有誰會想到我,因為那棟房子不像我。」
光是一個住家的選擇,從梅琳達的文字當中就可以深刻地體會出,她所要求的生活,和比爾可能在根本上,就有著歧異。
就以往,離婚的原因一般粗略地來看,年輕人最常說的理由是「不愛了」,畢竟對年輕人而言,「愛」的定義往往侷限於激情。而對於結婚了幾年過後,相處了一陣子的夫妻來說,離婚的理由會是「無法接受那致命的個性缺陷」,舉凡對方偷吃外遇,患有賭癮,甚至到最基本的家居整潔,這些無法忍受的大小問題,造成了離婚的結果,其中也包括俗諺常說「貧賤夫妻百事哀」的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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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梅琳達提出的離婚聲明來看,「無法共同成長」的這幾個字,決計不是結婚27年後,才赫然發現身邊這個人不是自己所愛的人,又或者才發現這個另一半身上有著自己強烈無法接受的缺點。金錢問題,嗜好興趣,更絕對不可能是這對首富夫妻間離婚的理由。
所謂「無法共同成長」,其實並不是像一般人所言,「我成長了,對方還停留在原地」,又或者是「另一半走得太快,我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腳步」。梅琳達所言「無法共同成長」,實則在說明,自己想要的方向,跟比爾追求的人生,根本迥異。而這件事情,為什麼需要27年後,才能理解。就因為往往一對夫妻結褵的時候,或許會認為兩個人的價值觀相仿,人生方向接近。
但是就如射箭一般,「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從一開始的小小角度的前往方向不同,到最後時間拉長,兩人走到的目的地,根本已經是南轅北轍。
而促成這件事情的最大主因,在於這個時代當中,每個世代的人們都在追求「做自己」。年輕人在影像上做自己,KOL在思想上做自己,就連已經在婚姻中多年,人生無可求的中年女性梅琳達,也會在這樣的時代裡,自我覺醒,想要做自己,過自己要過的生活。而不是配合比爾那每天工作16小時,沒有和家庭有著深度交集的日子。
婚姻至此,成為只是組成家庭的一種手段,當家庭內成員成熟自立,每個人都有權利,跳出婚姻,去成長往後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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