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勝訴!遭罵「無恥舔美賣臺」 提告網友判拘役3日定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告網友妨害名譽勝訴確定,網友遭判拘役3日定讞。(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陳時中勝訴確定!賴姓網友日前在臉書上批評陳時中「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台」,陳時中提告妨害名譽,檢方提起公訴,網友一審遭判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千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1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賴姓網友於2020年6月6日前某日,在臉書「某資訊大小事分享團」上,公開貼文「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陳時中不滿,認為「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臺」這些字眼已經妨害他名譽,因此向檢方提出告訴。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時,賴男否認犯罪,辯稱「我只是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陳時中的意思。」但一審法院認為,「無恥舔美賣臺」等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具有輕蔑並使人難堪之意,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顯屬侮辱之言語。這對於陳時中的名聲造成負面貶抑,使得陳時中之名譽、社會評價因此遭受損,確實有罪。

而一審法院在量刑理由中指出,賴男否認犯行,未見悔悟自省之心,而且多次傳喚不到庭,也沒向陳時中致歉或取得諒解、和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最後判處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千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賴男有罪,考量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高院15日駁回上訴,維持拘役3日、易科罰金3千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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