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擇雅/雅言文化創辦人
近日,歐陽娜娜、歐陽娣娣、張韶涵、林瑞陽、張庭、文淇、明道、陳楚河、邱心志等藝人(不知還會不會增加)表態挺中共對台軍演,很多人討論可否取消其國籍或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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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支持「統一」與「世上只有一個中國」這種言論是受《憲法》保障的。但支持中共武力犯台較接近教唆殺人,我認為可以禁。軍演不等於武力犯台,卻是刻意製造擦槍走火的風險,當然屬於「非和平手段」。
所以可立法定義一種「教唆境外敵對勢力以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行為,除了罰款,還可註銷戶籍。
剝奪國籍是違反國際法的。註銷戶籍則沒類似問題,而且註銷戶籍自然會喪失健保。
藍白應該要支持,因為這種立法可讓「歐陽娜娜們」知道底線在哪裡,也可拿來當作抵擋中方施壓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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