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準校長管中閔預定2月1日上任,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卻針對教育部提出主決議,要求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釐清疑義,否則不得進行後續聘任作業。(圖/記者徐文彬攝)
最近綠營立委們,對於早就具有中研院士身分的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一事,顯然大有意見。
綠委以管校長「隱匿」當過台灣大哥大獨董為由,外加控股台哥大的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因此要在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提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在爭議尚未釐清前,不得核定這項人事案。
綠委好大,「管爺」該怕嗎?兩大理由,「管爺」不必怕!
一、教授當獨董,怎麼「隱匿」?
內行人都知道,國立大學教授要擔任企業董事或獨立董事,一定要經過學校同意,不僅要經由系、院、校「三級三審」,還要正式發出公文,而上市櫃企業的獨董資訊也要公開。既然這樣,何來「隱匿」?自己不知道就懷疑別人黑箱「隱匿」,也算一奇。
去年12月,某企業邀請我擔任獨立董事,所以特別請教台灣藝術大學人事室查了規定。根據教育部的「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民國105年11月25 日修正),裡面有很完整的規定。這還只是教育部的規定而已,金管會對上市櫃企業的規範更加嚴格。簡單來說,公立學校老師擔任上市櫃企業的獨立董事,根本不可能「隱匿」。
或許綠委可能質疑:但這可能會有利益衝突呀、其他遴選委員可能不知道呀。
唉呀!別鬧了,什麼利益衝突?獨董就是跟企業沒有利益關係的人。更何況,候選人付錢給選舉人,才會有利益衝突吧?而且這叫買票。如果反過來說,選舉人付錢給候選人也有利益衝突,那以後乾脆直接禁止政治獻金算了。
二、立法院的主決議未必有效力
立委很大,但到底有多大?難不成要決議什麼都行嗎?其實內行人都知道,立法院的決議,只要超過或牴觸立法院的法定職權,這種決議就沒有拘束力了,只有建議或參考意義。不然立法院直接決議台灣已經加入聯合國不就好了?
說是這樣說,但有時行政機關因為怕立委找麻煩,仍會視情況去配合那些不合理的立法院決議。
但不管如何,大學自主,教育部只能在有真正明顯違反法規時才可去「關心」,當然不可能事事屈從立委超越職權的要求。陽明大學就曾選出一位「相當於」教授的副教授(也具獨立董事身分)當校長,教育部即表示尊重陽明大學的遴選委員會。如今呢?
所以,針對「管爺」一事,教育部長潘文忠當然更應該展現風骨,否則此例一開,以後立法委員是不是可以透過決議,直接以「在爭議沒釐清前」為理由,干涉國立大學的任何人事案?
說真的,要有爭議太容易了,立委們隨便開個記者會讓新聞報導就是爭議了。果真如此,政治一定會從此汙染大學校園。
筆者多年前擔任過系主任,深知一定要杜絕政治進入校園。某次有人找立委請託,想關說本系人事案,還好當時這位立委直接拒絕請託之人,理由正是「依規定辦理」,政治不能干預校園。事後許久有次巧遇,這位立委才向我透露這件事。倘若這次立委提出的主決議,可以干擾台大等國立大學的校長人事案,那麼「引政治入大學校園」的結果,保證沒完沒了。
綠委要阻止管中閩擔任台大校長,其實不是沒有辦法,直接修法規定以後國立大學校長都需經立法院同意,且比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即生效、溯及既往,這樣更快,甚至,只要批評過綠委的國立大學教授,都該降等或直接解聘。
但綠委敢這麼做嗎?政客再怎麼大,身在民主國家,公民都不必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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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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