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為日方揚起勝利旗幟的準執政黨?

▲東聖吉16號遭日扣押,繳170萬保證金後獲釋。

文/藍蝴蝶(公行碩士)

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本月24日在沖之鳥礁公海上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追趕,並遭違法登檢扣捕,強索保證金之事。乃日本聲稱,我方漁船位在聯合國准許向外劃設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內,因此才登船扣捕,船上包含台籍船長在內共有10人,日方限26日中午前匯新台幣170萬元保證金。

事實上,日本將擴建後的沖之鳥礁稱之為「沖之鳥島」。這是個嚴重偏差的錯誤!依聯合國標準,「沖之鳥」根本不是個島嶼。在地質上這顆礁石屬於珊瑚礁,所以周邊國家如南韓、中國大陸與我國依舊稱之為「沖之鳥礁」。因此日本堅稱擁有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根本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承認。

我們再根據《聯合國海洋法》第121條規定,島嶼的定義應是「漲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陸地區域」,等於排除了「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礁石」,所以日方不應有專屬經濟漁區或大陸礁層。

為此我方外交部表示,有關日本就「沖之鳥」可否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EEZ)的問題,已多次向日方交涉,沖之鳥地位在國際間存在爭議,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由於政府秉持「哪裡有漁民、哪裡就有海巡、政府強力護漁絕不手軟。」立場之故,馬英九總統於27日中午將再度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除將責成外交部與我國駐日代表處向日方表明嚴正立場並強力交涉外,海巡署與農委會也將就在當地公海捕魚提出具體護漁方案並即執行。

▲日本堅稱沖之島「是島不是礁」。(圖/翻攝自日本國土交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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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表示認同總統馬英九所提出的抗議。黃委員強調,日方無權扣押我國漁船,此舉顯然已違反《國際法》。

反觀準執政黨立委黃偉哲先生,26日表示,近日大陸、日本與台灣發生摩擦就是在「打馬英九的臉」,證明馬總統「親美」「友日」「和中」的外交政策以及所謂的外交休兵、兩岸和諧是完全失敗。黃委員甚至質疑,過去政府說有簽台日漁業協定,那為何台灣漁船還在沖之鳥礁附近的公海領域被扣押?是不是協議已經破產?或是不包括沖之鳥礁?

如此觀來,即將執政的執政黨,非但未挺身捍衛我國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沒有為維護國家漁權利益而積極地與執政黨協商擬定對日策略共同捍衛國家人民權益;反而急著打臉國家元首及政府政策,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是在替日方揚起勝利的旗幟?熟不知其心態為何?

520準執政黨就任已在倒數計時二十多天,我們強烈要求舉凡涉及國家人民權益之議題與事件,準執政黨必須摒棄固有在野心態,適時表達正面積極立場,為不久的將來及早做好執政準備,否則豈不做實了「民進黨這次是否比較安靜」、「逢中必反,逢日必軟」的說法?

人在作,天在看!

如何做為,決定了到底是台灣人還是日奴?

●作者藍蝴蝶,公行碩士,公共事務觀察者,本文為讀者投書,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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