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檢署檢察官以張靜律師開設的美容美髮店,裝有店內監視機,因為該店長與客人的糾紛,向保全公司調閱監視器畫面做為證據,而認為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竊聽竊錄),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張靜律師事務所進行搜索扣押,甚至聲押張靜律師。
2022-03-22
許多人要求政府徹查網軍。但問題在於,徹查網軍之後,網軍有何法律責任?網軍的貼文,可能包括所述內容造假構成誹謗;另外帶風向批評特定對象,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就誹謗罪的刑事部分,明明內容明顯有不份捏造情節,但大多檢察官會說雖70%情節為假,但30%情節為真,既然仍有真的部分,不構成誹謗。
2021-12-10
網軍以匿名方式,在PTT論壇貼文爆假料,並以其他大量匿名帳號留言,衝高貼文人氣,帶領討論風向。這個行為確實很不足取,話題正熱時,吾人應該思考如何立法管制網軍問題,有效解決網路霸凌、誹謗、惡意攻擊等問題。除了要求平台自律,建立某種內容調處機制與申訴機制,此外可有更強勢的作法。
2021-12-09
網軍以匿名方式,在PPT論壇貼文爆假料,並以其他大量匿名帳號留言,衝高貼文人氣,帶領討論風向。這個行為確實很不足取,話題正熱時,吾人應該思考如何立法管制網軍問題,有效解決網路霸凌、誹謗、惡意攻擊、交友報復問題。
2021-12-07
農委會防檢局將154隻走私貓全數安樂死,農委會發了新聞稿,說明撲殺的法源依據和對走私貓可能有狂犬病的疑慮,但法源依據不明、走私貓也未檢疫就直接撲殺,絕非科學。
2021-08-24
行政院政務委員說,郭董、台積電成功採購疫苗,是成功的「公私協力、共同作業的合作模式」。民間廠商能購買到1000萬疫苗,確實很漂亮。不過,這樣的公私協力合作模式,在過去一個半月以來,走了一些冤枉路。怎麼說?
2021-07-14
台灣目前防疫措施中,已經夠超前部署;如果還要隨意採集中隔離,可能就要比集權國家更超前了。相信大家都明白,台灣目前防疫不夠超前的地方,不是在居家隔離。
2021-07-01
除非能說疫苗接種確定不會造成其他具體死亡原因的提前到來,否則,不能因為尚未有醫學研究報告,就貿然歸類為「無關」,而應歸為「無法確定」。被認定為「無法確定」,就可以獲得補償。
2021-06-25
至於到底哪一種疫苗安全、有效?政府可清楚說明各種疫苗的人體實驗數據與風險後,讓國人自己在國外疫苗和國產疫苗之間,選擇「敢打哪一種」。而非由政府高層幫所有人說:「我們不敢打」。
2021-06-16
關於疫苗採購是否一定要由中央政府採購?有一種看法認為,因為緊急授權情況下,疫苗沒有經過完整的三期人體實驗,不確定會有多少潛在副作用與不良反應,所以國外藥廠希望簽約者是各國中央政府,由各國政府在購買契約中,約定政府應避免或承擔民事索賠損失。
2021-06-04
關於疫苗之緊急授權,我國正式的法條依據,為較舊的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條,及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正新增的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目前衛福部認為醫藥品緊急授權的依據主要是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二。
2021-06-03
澳大利亞國會於2月17日三讀通過了「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談判規則」(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修正案,要求大型數位平台,包括Google和Facebook等,提供新聞搜尋、轉貼者,有義務與新聞媒體就轉貼新聞報導之補償金
2021-02-19
美國川普(Donald Trump)總統的社群網站貼文,被Twitter和臉書認為乃散播選舉結果之不實言論,且有煽動暴力之嫌,陸續關閉其帳號。川普則發聲明反擊,其言論自由被兩大社群網站壓抑,侵害其言論自由。但以此個案來說,到底川普算不算是榮耀暴力?或煽動暴力?實有所爭議。
2021-01-11
具中港澳旅遊史者都要居家檢疫,日前有花姓女子應居家檢疫,卻四處趴趴走,遭台南市政府公布姓名和居住地。法律教授楊智傑認為,居家檢疫者傳染他人風險較低,除非地方政府能夠證明他們有高度染病風險,若地方政府拿不出證明,卻叫大家一起獵巫,真的是防疫之「必要」嗎? ,
2020-02-21
為防止居家隔離者亂跑,柯文哲說要對失聯者用電子手銬。衛福部長陳時中說,違反居家檢疫者,第二次失聯會強制隔離。法律學者楊智傑指出,這些說法於法無據。如果把強制隔離當成違規者的處罰規定,這種思維違反大法官690號解釋的精神。
2020-02-20
行政院送出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採取的「通知取下」模式,已經比歐盟、德國採取的「知悉取下」模式,走得太遠,若通過錯誤條文,真的會嚴重傷害言論自由,而貽笑全球。
2018-12-14
公平會快速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然而,世界各國對高通的裁罰仍進行中,美國地方法院判決尚未做出,歐盟也僅就高通部分行為裁罰,另一部分尚未公布;在各國法律見解未一致時,公平會自己似乎認為在法律見解上站不住腳,或者考量台灣產業,而急於與高通和解。這樣快速和解,到底是幫助台灣產業?或傷害競爭法則?
2018-08-10
歐盟日前對華碩等4家消費電器製造商開罰,認為其對網路商店的轉售價格限制違反歐盟《競爭法》。供應商之所以要限制網路商店的最低轉售價格,最主要是怕網路商店搭便車,消費者可能會利用實體店面的疑問解說及產品體驗等零售服務之後,回家在線上比價並購買看中的產品……
2018-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