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雞尾酒不要忘了這一味:廢除實質課稅原則

▲▼雞尾酒。(圖/視覺中國)

賴揆說稅改就像給台灣社會一杯雞尾酒,但如果不能解除廣大稅災族群的民怨,恐怕只能談得上是一杯果汁。(圖/視覺中國CFP授權提供)

文/葛絃

行政院賴院長於9月26日首度以閣揆身分到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對於這次稅改,他表示:站在醫生角度看,稅改就像一杯雞尾酒給台灣社會,希望促進經濟發展,也可平衡貧富差距。他列出:優化稅制,健全資本市場,接軌國際稅制,建構公平、效率、簡化及具國際競爭力賦稅制度,吸引人才到台灣及留台等方針。筆者認為:要朝這些方向努力,首要之務應是廢除讓產業投資卻步的實質課稅原則

近年政府推動前瞻、長照……等各種政策,處處都要錢。負責國庫收入的稅官使命必達,使出各種手段努力收稅。在先後兩任財政部長領導下,台灣稅官徵稅效率可能居世界之冠,儘管中小企業數量及經營規模近年快速萎縮,但營業稅、貨物稅……等五大稅目額度卻年年增加,超徵稅額也是年年創新高。可想而知,超徵稅額可能是廣大稅災民怨堆出來的,根據統計105年全台累計809萬件增加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若以當年總報稅戶當分母,平均每個報稅戶會有130%遭遇稅務糾紛的機率。

實質課稅原則,是讓稅官發出虛擬稅單的法源依據,造成嚴重稅災,讓前台大法律系陳志龍教授發出譏諷之語,將國稅局稅單比喻成稅「股」,無本竟能收萬利的生意,只要稅務機關說你有問題,很少人可以全身而退。就算不服,奮力上訴行政法院,仍然求助無門,因為人民勝訴率不到6%。但這龐大數量的稅災戶悲歌有誰聽見?靠人民選票站上舞台的政治人物一代換一代,往往是為了爭取選票籌碼,坐視不公義稅收者仍比比皆是,但他們可曾想過若將105年公民投票人口數1878萬作分母,累計的809萬待執行稅務案件為分子,投票人口有43%機會遇到稅務糾紛,稅災族群可說是不能被忽略的重要票源啊!

許多會計師分析這種「虛擬收入、實質課稅、萬年稅單」的情形,多半與稅務人員的認定原則相關最密切,法源來自98年李述德部長主導通過的「實質課稅原則」,其法條列於稅捐稽徵法第12條: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課徵租稅之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與享有為依據。實質課稅原則乍看之下似乎公平合理,卻為實際的收稅開了一個巧門,儘管當時的李部長對著媒體保證:「稅捐機關並不會濫用實質課稅原則」,執行九年下來已經造成太多稅務冤案。因為此原則超越了「租稅法定主義」的賦稅傳統,當時司法院院長賴英照曾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研究,結果指出一旦採用「實質課稅原則」,因其欠缺法律明文規範,濫用行政權而發生租稅爭訟的機率,將大為提高。大法官566號及615號解釋文附帶的不同意見書,也對實質課稅原則提出疑慮

迄今實質課稅原則實行逾九年,稅官可以不受限制任意牽拖,要稅誰就稅誰,要稅多少都有,完全無法條可制衡,當初專家預言及大法官疑慮不幸言中。為此增加的冤案實在太多,有志之士終於在去年力推通過《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然而此法尚未實施就被法界人士批為跛腳保護法,因為納稅者保護官都是稅官自己人以任務編組轉任,而稅務專業法官則是現行被質疑不具稅務專業的行政法院法官「被就地合法」,只會當橡皮圖章。納稅者保護官與稅務專業法官無異是「協商機制」與「讓人民敗訴的行政法院」之翻版。堂堂的財政部長許虞哲先生更是於今年初,面對媒體大方表示「如果要人權,那就不要課稅了」。現今台灣正進行「號稱史上最強大稅改」,政府高階官員高喊稅改及轉型正義,卻只是熱烈地回應社會上財經專家或大企業家的要求,雙方在各自盤算的利益上斤斤計較稅率,但是對稅災戶的哀嚎充耳不聞。現今賴院長想端出的稅改雞尾酒,若沒有解除稅災民怨這一味,根本稱不上是雞尾酒,充其量是杯果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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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絃,企業經理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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