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淵/食安上街頭 號召的是民心還是選票?

文/黃文淵 (社會觀察家)

頂新越南油案一審無罪宣判佔據這兩週的媒體版面,一個號稱捍衛食品安全的「頂新不倒 食安亂搞 捍衛食安大遊行」也正在網路上號召將在12日上街頭。但是,從這波滅頂聲浪到遊行的訴求,不得不仔細探究,頂新無罪」始終不在司法層次的討論、而變成綠營打藍營執政痛腳的主祭旗,被號召響應的民眾,是否已被這暗地的政治力量所操弄?

這號稱是臺灣史上頭一遭人民自發性走上街頭的食安遊行,由一位曾被「自由台灣黨」徵召參選立委、而後退選的素人張仁吉所發起,針對此次遊行的六大訴求,我們可來一一檢視其正當性,這些口號到底只是表面做做樣子、實則意圖拉攏泛綠民眾鞏固選情,還是真的能對台灣食安政策起正向的監督作用?

此遊行提出四個關於食品安全的訴求「修改食安法 積極審查」、「建立食品源頭履歷」、「所有經營食品廠商須提撥一定比例基金成立食安基金」、「衛福部所有有關食安部門之官員一律不得有經營食品廠背景,家人配偶亦然,避免魏應充身兼GMP官員事情再度發生」。訴求看似有理、實則荒腔走板

食安法8年來修了8次,最新修正草案在2014年11月三讀通過、共修正20條條文,包括全面提高刑度與罰金罰鍰額度、規定食品廠需分廠分照、上市、櫃食品公司須有自己的實驗室、以電子發票建立追蹤追溯系統。但近一年來,仍週週爆發食安問題,因此,即使食安法修法談得風風火火,事實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食安管理體制並未全盤性建構,中央地方斷層、縱向管理與橫向溝通各自脫節,不管結構性問題的話,食安法再繼續修,也只是藍綠間的政治籌碼,救不了食安

再者,遊行提出提撥食安基金,但用途為何、如何管理、誰來管理,對食安有何幫助一律不談。「衛福部等食安官員及其家人配偶不得有食品廠背景」一說,更是荒謬,當政府已將食品GMP移轉給台灣優良食品發展(Taiwan Quality Food, TQF)協會承接,食安法修正要求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產官學界更完善地攜手合作、各自自律自助,是讓整體食安環境向上提昇之方。且將限制擴及家人配偶,也違反憲法第十五條對人民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此遊行將食安問題層次拉高到違憲層級,可謂亂槍打鳥,爽喊口號而無任何意義

最後兩個訴求「退回更審 重啟調查」、「政府須積極與他國建立協助辦案聯繫機制,以防此次案件發生越南那邊不提供資料事情發生」,更是可笑。我國司法有審級制度可供救濟,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仍可提起上訴,社會輿論不該是司法判決的依據。且本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已依司法互助程序至越南調查,應無越南方不提供資料協助之事。

觀此遊行之發起,不僅整體訴求不明,從遊行發起人「滅頂達人」、「國光性感女神」、「太陽花學運參與者」的頭銜看來,似乎試圖營造出小國民的大英雄形象,雖然聲稱「沒有政黨介入」,但卻廣大邀請各政黨派代表出席,在媒體擴散傳播下,恐怕如同選舉大拜拜般、成為各政黨爭相曝光的舞台。如此,食安問題就能解決了嗎?

●作者黃文淵,社會觀察家。此文為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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