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羊(攝影師)
這次重大刑案,除了為逝者感到悲傷,也為動盪的輿論感到哀傷。
支持死刑的人似乎忘了,台灣目前有死刑,而且執行率比美日都高(2012年每千萬人台灣2.6件、美國1.37件,2010~2015年台灣處決32人、日本處決20人,but日本人口破億),死刑執行率比我們低的國家,一個治安爆爛一個治安超好,有沒有死刑和治安好不好根本沒有正相關,重大刑案關廢死什麼事?
想要廢死的人似乎也忘了,廢除死刑的目的是保障人權,但理想不敵現實、這個社會當今需要的是情緒出口,與群眾漸行漸遠甚至覺得大眾都是愚魯的未開化之人,將廢死「崇高」化,這樣好嗎?
去看看Yahoo的網路投票結果,兩方都必須認清現實:支持死刑的人就是要承認不管你再怎麼號召,永遠不可能改變死刑支持率絕對不是100%的這個結果,一定會有想要廢除死刑的人存在;想要廢死的人也要承認不管你再怎麼努力,當今的台灣社會現況就是極端不歡迎倡議這個人權議題,距離保障人權的國度我們還有很長很長一段路要走。
不管支持廢死還是不支持廢死,兩方的初衷不都是為了讓這個社會更好、希望遺憾不要再發生?怎麼每次有重大事件出現就變成分裂大戰、扎稻草人獵巫大賽、支持死刑的人恨不得把兇手和廢死支持者一起釘在十字架上燒成灰、廢死支持者越來越小圈圈憤世忌俗?
啊掀起這樣巨大的波瀾,不正是兇手想要的「成就感」嗎?
他個人是死是活已經不在乎了,造成這樣的動盪他的心底已經感到滿足,這樣就算馬上把他給殺了不也一點意義也沒有?他得逞了啊!殺人只是個手段啊!
我支持死刑,因為我是個有情慾的人類,我需要情緒出口,我希望這麼殘忍的人可以一命還一命,他媽的這樣的人渣最好用小刀無麻醉一刀一刀把它的肉全部慢慢刮下來,還要一邊刮一邊做成涮涮鍋逼他吃下去,吃到死為止。
但同時我也希望廢除死刑,因為我是個懂得思考的人類,我知道這樣的酷刑只是讓那個人死得很難看,騙騙自己這樣有嚇阻效用而已,不管用多殘忍的刑罰,這樣的人終究只會像喪屍一樣不斷出現,並沒有降低犯罪率的效用,對於人權的維護也是莫大的笑話:殺了他,我們跟他有什麼兩樣?兇手之死能真正撫平家屬傷痛嗎?我們應該找出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會養出這樣的怪物,而不是只把怪物殺了,繼續面對不斷出現的怪物。
從來沒有一部殭屍片是主角一直殺一直殺,殺到最後一隻殭屍葛屁為止,殭屍片的公式明明是殺了一大堆以後發現沒意義,然後跑給他們追,最後找到解藥,徹底消滅殭屍的源頭。
台灣現在就是一部超巨型殭屍片,正在打殭屍的人一直仇恨不跟著打殭屍、直接避殭屍開去找解藥的人,說他們是笨蛋白癡腦子壞掉最好被殭屍咬死;直接避開殭屍去找解藥的人也忙著憤世忌俗,覺得打殭屍不找解藥的人都是白癡野蠻人,你這樣打殭屍殭屍只會不斷冒出來。拜託,沒有人說不能一邊殺殭屍一邊找解藥啊!幹嘛把支持死刑的人都貼上「愚民」標籤?
我們需要的是「共識」,一個找出問題根源並且解決它的共識,而不是假言論自由行霸凌之實,多數人霸凌少數人,少數人在小圈圈裡面看不起多數人。
人群的分裂對立是隨機殺人兇手所樂見的,也是他的唯一目的與成就。既然目的是一樣的,支持死刑與廢死方互相傾聽對方的聲音,理解對方的核心思維,相互合作、妥協讓步,才有可能找出問題的解藥,改變這個養出殭屍的社會。
人都有感性和理性面,死刑和廢死只是剛好體現了兩面人性,沒有絕對的好壞,每個人都有選擇立場的權利、表述自己想法的自由,這不是我們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所謂現代公民的尊重與包容嗎?
否則,我們跟那些殭屍又有什麼兩樣呢?
●作者雪羊,攝影師,曾在大雪山森林遊樂區工作,興趣「拍照,在懸崖蹦跳,在都市走跳」。臉書粉絲專頁「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本文已獲授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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