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疑似司機過勞,造成遊覽車翻車意外。(圖/記者孫曜樟攝)
文/李克聰
日前賞櫻團遊覽車在國道5號轉國道3號的彎道間翻覆,造成33人死亡及11人受傷。回顧台灣過去10年來,遊覽車意外已造成460人死亡,就連英國廣播公司BBC在報導中也批評台灣的交通運輸安全標準需要改善。對照韓國近日也發生一輛滿載44名學生的遊覽車,在高速公路上翻落5公尺邊坡的事故,除了司機不幸身亡,學生多數只有輕傷。這更凸顯台灣遊覽車安全管理出了整體系統性的問題,必須全面徹底檢討改善。
事實上,若就歷年來遊覽車事故原因全面檢討,可歸納成「人」、「車」、「路」(行車環境)、「旅遊業」與「法規」等五大因素。
回顧事故發生之初,當肇事原因與責任仍未調查確定,交通部即先撇清責任,說駕駛是導致意外的主要因素,與路況無關。接著,南部一家大型遊覽車車體組裝製造廠,公開大客車傾斜與煞車測試過程,宣示車輛的相關規範及檢測認證沒有問題,希望藉此減少台灣拼裝車的汙名與不安全的疑慮。後來,交通部在研擬因應改善策略時,又因為社會究責的壓力而慌了手腳,為了急於應付228連假的到來,於是倉促規畫五大改善計畫、三大改善措施及八大注意事項。
然而,這些未經仔細思考的政策,不僅讓各界深覺朝令夕改(原規定每日平面道路駕駛不超過300公里,含山區道路不超過200公里,後又採納民意調整上限增加100公里),且不過是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而不治本的內容。例如,其所規畫的「齊頭鋸箭式」安全保證改善方案如未能落實可行,恐會賠上相關產業利益卻未能換來安全,這將對社會衝擊甚鉅。
其實,公路總局於2006年就曾計畫改善靠行遊覽車的管理問題,但因當時政府積極爭取陸客來台觀光,市場規模擴大後急需更多遊覽車加入服務,導致管理法規無法及時修正;爾後兩岸僵局陸客減少,為全力補助發展國民旅遊觀光,又失去一次徹底改善的機會。於是,當市場規模過大產生惡性競爭、管理失衡,便種下了這十年來遊覽車事故不斷的肇因。
▲肇事遊覽車「右後輪胎紋都沒了」,疑翻車造成33死主因。
而今,相關單位應記取教訓,盡快針對遊覽車靠行所衍生之管理問題,立刻檢討相關法令,並研擬有效率的管理方式,同時消除旅行社業者購買老舊車輛聘僱司機的管理不良問題。此外,規畫適當的遊覽車落日條款,修改相關法規及制定公平透明的評鑑退場機制,努力於2017年內完成改善。至於這次倉促改善的「駕駛工時管理」及「行程規畫不合理」等問題,建議將現行勞動基準法之「工作時間」,與交通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駕車時間」所規定的模糊空間,檢討修正成更為明確、一致、合理與透明;而旅遊業者也應依據合理規定的工作時間、駕車時間及休息時間,規畫適當安全之行程,並送審通過備查。
另外,遊覽車業者應在政府適當的經費補助下,期限內將所有車輛裝設數位式行車記錄器及GPS,以利監理單位即時動態查核,而業者也可進行即時動態管理與提醒機制。同時建議交通部監理單位,應盡速建置業者、車輛及駕駛的履歷平台,要求即時更新資料,並定期查核處理,而民眾也可在選擇旅遊行程時上網查詢,確保安全。不僅如此,主管單位每年更可依據此履歷平台進行評鑑,因資料公開透明,能去除人為評分的主觀偏差與不確定性,評鑑結果自然能讓業者信服,縱使因評鑑成績不佳而退場,也較不易引發爭議。
最後,政府認為與此次重大車禍幾無關聯的「車」及「路」(行車環境)的二個因素,建議遊覽車及客運必須與時俱進以安全為優先,因應調整車寬、車重等安全標準。至於國內多達20家的大客車車體製造廠,則應去蕪存菁,將規模小的合併並精進其工藝。而大客車進口全車、底盤及零件(包括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制動系)的稅率問題,與車輛組裝設計的驗證與測試制度也應全面檢討改善,才能徹底改善車輛的拼裝或組裝問題,以及安全測試易失真不落實之問題。
「路」(行車環境)的方面,建議應全面檢討因地形受限所衍生的高風險道路與易肇事路段,若無法改善,就應增加安全設施、建置動態預警系統。以這次出事的國道大彎道為例,應增高彎道護欄並建置「前有大彎道立即減速」之動態預警可變標誌(CMS),未來如能結合智慧型運輸的路側與車輛即時資訊連線(I2V),效果更佳。
為落實各項改善方案之實施成效,政府需成立「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查核執行方案是否落實。此外,交通安全風險意識的宣導教育、職業駕駛之身心不佳與危險藥駕之風險管理、計程車業及貨運業等的交通安全管理,亦應未雨綢繆進行全面檢討與改善,才能降低意外頻傳,發揮永續施行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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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聰,逢甲大學運輸科技及管理系專任副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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