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內需,請想想「積沙成塔」

楊宏基

日前某報頭條「物價續漲,明年可望減稅」。內文「納稅人後年五月申報明年綜所稅時,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障扣除額等都可能調高」。
德政嗎?是陳內閣一個月拚出「有感」的一部份嗎?

打個比方說吧!在佃農時代,收成不好的日子裡,地主「善心」說「明年少些租金」,該感謝他嗎?眼下的日子都難過了怎麼看明年呢?明年如果風調雨順,收成大好,加租都不是問題啊!

這些當官的是都不懂什麼叫做「遠水救不了 近火」的意思嗎?如果,升斗百姓能夠豐衣足食,完糧納稅不會是什麼問題;調高「扣除額」(算一算可能還是得納稅,只是繳少些?)、而且還是後年的事,這算 什麼?在錙銖必較存款利息、股利、兼職收入當所謂「補充健保費」時,卻是急急如律令地馬上要上路實施,這又算什麼?

田地收成不好,是灌溉的問題嗎?那我們挖個水塘儲水備用吧!是土壤不夠肥沃嗎?那我們就來想辦法讓瘠地成沃土!積極地「興利」才是這個時期重要的課題吧?用經濟學的說法就叫做「擴大內需」。

政府如何擴大內需?不是再蓋一堆「蚊子館」,不是這裡開個四線道、那裡開個八線道,那些只會肥了財團,對一般百姓根本沒有幫助!在過去60萬大軍的年代,20歲的年青人進入軍中服役,某種程度解決部份失業率的問題;60萬大軍每天的吃喝拉撒,相對地某種程度上帶動農工的需求;這就是「內需」!

當然現在還需不需要或適不適合再搞那種大 「軍國」,有待官僚、學者再研議,只是以此類推很多事是可以去做的。比方說,政府設備使用年限如果縮減一年,是不是可以帶動多少需求?這些屆齡堪用設備, 重整後還可以援肋偏鄉、弱勢,讓他們習慣使用,一能部份拉城鄉差距、二能再創造需求。此外,是不是可以考慮修法政府採購設備,限制該設備需有多少比例零組 件是本國產製?對於部份閒置不用的政府財產是不是可以考慮無償租用給小攤商?就是一些小地方的修法、改變,其實就能讓「需求」活起來。

當官的,請體悟「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以及「積沙成塔,聚腋成裘」的意義與內涵。

●作者楊宏基,北市,碩畢,媒體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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