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位榮/新任檢察總長難以迴避的司法轉型正義

▲《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圖/車庫提供)

▲電影《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描述威權體制下司法成為統治者的工具,引爆南韓的六月民主運動。(圖/車庫提供)

立法院院會4月27日行使同意權,通過檢察總長江惠民的人事案,在112席的立委席次,江惠民獲得84票同意,得票數過半,自2006年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明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以來,江惠民是歷經前任檢察總長陳聰明、黃世銘及顏大和以來,獲得立法院通過最高票數的總長。江惠民順利接任總長,除了要面對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更必須處理的是難以迴避的司法轉型正義。

過去的威權體制造就了不少政治迫害的司法案件,從美麗島事件,到後來的江國慶案、鄭性澤案,在檢察一體的大旗之下,檢察官承上意辦案,為達辦案目的,不顧程序正義,刑求與草率辦案的手段屢見不鮮,過渡到民主時代,這些冤假錯案的傷害始終沒有彌平。

立法院這次審查檢察總長提名時,立委段宜康詢問江惠民,是否願意在今年解嚴紀念日,為威權體制下「檢察官成為統治者的工具」,向過去政治案件的被害人道歉;江惠民以層級不適合為「政治案件」婉拒,段宜康直接表明,不會投票支持江惠民出任檢察總長。

按照傳統法律人的思惟,江惠民或許會認為,這些政治案件有的是軍法系統偵辦,帳不能算到司法體系的頭上,就算是司法案件,檢察官被指派辦案,乃是基於職務所為,難道能抗拒辦案嗎?要他為黨國威權體制下的案子道歉,他是千萬個不願意。

▲江惠民。(圖/翻攝台中高分檢官網)

▲檢察總長是檢察體系的龍頭老大,江惠民上任後,首當面對司法轉型正義的疑問。(圖/翻攝台中高分檢官網)

江惠民的人品與風範是無庸置疑的,但檢察總長位居檢察一體的龍頭地位,代表國家的檢察體系,對司法轉型正義的思考模式,絕不同於一般個案偵辦的檢察官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這恐怕是江惠民要調整的角色問題。

關於檢察體系的轉型正義問題,這些年在韓國很夯。去年,南韓上映了二部歷史電影,都是關於南韓民主歷程中的關鍵故事,分別是「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和「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前者描述的是1980年的光州事件,後者是1987年的「六月民主運動」,電影大膽述說黑暗的威權體制並正視痛苦,藉此凸顯南韓的民主政權得來不易。

南韓檢察總長文武一曾兩度為了過去威權體制檢方不當刑求辦案向全民道歉。第一次在去年,為的是1960年代當時總統朴正熙懷疑民主異議人士秘組親北韓團體,企圖推翻政權,檢方在沒有證據下,以刑求手段偵辦並起訴民主異議份子,這些人快速的被判決死刑並執行槍決。

第二次在電影「1987:黎明到來的那一天」上映後不久。 電影描述1987年首爾大學的大學生朴鍾哲參與學生運動,遭內務部以匪諜名義搜索並以水刑刑求偵辦,致朴鍾哲死亡,事後企圖壓下真相,激發民眾發起「六月民主運動」,迫使時任總統全斗煥同意總統直選,朴鍾哲的父親朴正基在兒子死後,投入民主運動至今。南韓檢察總長文武一代表檢察體系與政府探視朴正基,向朴鍾哲與遺族致歉。

司法的轉型正義,並不是趕盡殺絕,以牙還牙,而是勇敢面對過去的錯誤,並還原真相。只有經過深刻的調查、認錯、道歉、究責與補償,那些黑暗的司法歷史才不會隨時間消逝,唯有了解真相,正視被害人與遺族所受的傷害,進而促進和解,才有治癒並繼續進步的可能。司法轉型正義的目的,就是讓司法在陽光下更透明、更公開,避免政治的手伸入司法,影響司法的獨立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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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位榮●蘇位榮,ETtoday主筆室副總編輯,資深司法記者,熱愛司法與新聞,深信司法的價值不僅在於公平正義,更多是來自於人民的信賴。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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