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昱霖/是「台灣之光」還是「民主人權之恥」?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使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確實不知有遺漏稅費的事情,讓欠繳的稅費又被加罰「數倍」。官員送達催繳款單可以「便宜行事」,可是對人民欠繳的稅費可是「非常極端的嚴苛」。

▲稅法改革聯盟到國稅局外抗議。(圖/記者湯興漢攝)

●林昱霖/企業財務主管

捷克參議院議長韋德齊在立法院發表演說完畢,受到全場立委起立鼓掌歡呼,他引用美國甘迺迪總統的著名演說「我是柏林人」,並以中文說出「我是台灣人」 表達他對台灣自由價值的支持,與反對共產主義和壓迫政權的立場 。對此,蔡英文也在臉書上表示:堅持信念必贏得世界尊敬。

韋德齊表示,如果想要捍衛民主,就要通過一定程度的痛苦跟勇氣。台灣的民主自由之路,確實還需要艱辛地再走一段路!這需要政府官員把「人民」放在「優先保護」的地位,而不是國家社會運作的手段或工具。

以今年1至7月全台欠稅欠費遭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070萬件,僅7個月就達到去年整年度的96.9%。強制執行案從民國90年的190萬件,暴增到民國108年的1,104萬件,今年底或可達2000萬件,平均一人一件。台灣「超巨量」強制執行案,肯定是全球之冠,這到底是「台灣之光」還是「台灣民主之恥」?

政執行署成立逾18年,累計徵起金額突破5500億元時,還辦了一場成果分享發表會,大事宣揚政績。有人就形容 「一隻螞蟻可以炸出一桶豬油! 」

繳不起稅費的人一年比一年更多,表示人民沒有受到政府的照顧, 但並沒有看到哪個政府單位重視並探討這個問題,反而是官員拿來當績效誇耀,把人民當賊的心態顯露無遺。

催繳款單據的「送達」,就有很大的問題,送達的目的是要當事人「明確知悉」。但公務員丟出信件就算「送達」;「查無此人」送到警察局也算「送達」;大樓管理員有簽收,但人確實不住在那棟大樓算「送達」;公告在政府公佈欄,或刊登在報紙的小小一角落,也算「送達」。

這好像貼一張告示在沒有人煙的荒郊野外一樣,誰會沒事去看有沒有被「送達通知」!凸顯法規沒有明確規範,公務員就便宜行事的不負責任,擺明最好是人民不知道,然後被罰款、被強制執行後,明有「充實國庫」的冠冕堂皇,暗有「獎金」「績效」可以拿,不是這樣嗎?

這使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確實不知有遺漏稅費的事情,讓欠繳的稅費又被加罰「數倍」,有些人到後來真的繳不起,甚至房子遭到拍賣的慘況。

官員送達可以「便宜行事」,可是對人民欠繳的稅費可是「非常極端的嚴苛」,美國對一般漏稅罰鍰為0.2倍,英國是0.3倍,非洲0.2倍,我國一旦發現有漏稅情況,便是1到10倍的重罰,印花稅罰則還高達20-30倍, 罰款倍數更是由稅捐人員自為認定,台灣「萬萬稅」人民哪裡都懂!動不動就補稅+數倍罰款+滯納金+利息,算一算這「毒步全球」的狠招也是台灣之光嗎?台灣稅官亂開稅單也沒有人被懲處過!

遲繳稅款,除了滯納金,還要繳納利息,該利息用郵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來計算。舉例來說,如果稅單金額是100萬元,若因故延遲繳納稅金30天,按日前財政部推動「稅捐稽徵法」修法內容擬調降滯納金為10%來計算,被罰金額及利息合計為100萬*10%(滯納)+100萬*0.78%*30/365(郵局定存利率計算利息)=10萬641 元。 等同年利率高達約121%(10萬641/100萬*12)。

這比民間高利貸放款還高, 其實利息的計算用1年定存利率, 本身即具有處罰性質,再加罰滯納金,可謂雙重處罰。況且,民眾會遲繳稅款有多種原因,不應一律認定就是「惡意逃漏稅」來處罰。

日前財政部推動「稅捐稽徵法」的修法內容,仍可見財稅官員的心態仍是用重罰來「恐嚇人民」。要建立良好租稅秩序,必須是「徵納雙方平等」,只罰人民,沒罰開錯稅單的官員,只會冤案不斷,台灣的「民主法治」還只在夢幻泡泡中!

重罰沒繳或繳不起稅費的人民之後,就移送下一個剝皮單位「行政執行署」,近年來行政執行署以「查封及拍賣不動產」,來追討不成比例的小額罰鍰與稅金的案例已成常態,搶民產的作為越來越大。2018年士林分署還透過媒體提醒民眾,只要積欠燃料費及稅款合計達3萬元以上,就有可能遭查封不動產。

今年4月,欠繳1.8萬交通罰款的基隆陳先生,被「行政執行署」偷偷賣掉唯一擋風遮雨的房子,引起輿論撻伐。天天站在街頭的太極門,刑事判決無罪無稅,土地仍然被拍賣收歸國有,此案件被聲援的前台大教授陳志龍指為造假、霸凌、又貪污的「政府犯罪」典型代表 。

政府打著國家利益的大旗,縱容官員強奪民產, 國家缺錢「取之無道」,不顧人民的生存與尊嚴,難怪人民越來越窮,這是執政者的警訊啊!

台灣滿街的外送員,很多人要兼職好幾份工作,才能支撐基本的生活開銷, 上月財政部不肯取消機車貨物稅,官方臉書被人民灌爆,就可以察知人民有多麼憤怒!

稅收年年超徵,執行署有超強績效, 媒體也時有「追稅女王」的報導,「獎金」是一個催化的媒介,也是萬惡之首,其中有多少是「侵害人權」的案例,更造成很多家破人亡等無法彌補的後果!那些到底是「模範公務員」?還是「魔犯公務員」踩著百姓的身家性命來升官!

甘迺迪曾說,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只要一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 執政者還保有當初對台灣民主進步的初衷嗎?人權不只是一份「報告」,真正解決人民問題才是王道, 才能贏得全球的尊敬,不良的法規, 扭曲人性的獎金、績效制度必須廢除,才能端正公務員風氣, 讓社會沒有恐懼、沒有壓迫,人民可以呼吸喘息,成為真正有正義與人權的美好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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