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洪仲丘案的5點看法

沈排長

這些天,因陸軍下士洪仲丘不幸枉死於禁閉室中,使得國軍不當管教問題再次受到熱烈關切,但這幾天下來,越來越多奇奇怪怪的言論流傳於網路上,實在是很容易模糊了焦點,在下就以一點部隊中的經驗來說說,希望能有些助益。

一、首先,請不要再用「禁閉」這個詞了,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六條,雖說士官並無「禁閉」這個處分,但是有「悔過」這一項,而第十六條就說明了:

悔過:於悔過室內行之,除作戰訓練及差勤外,不得外出,其期間為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這個「悔過」並不是像字面上及一般人所理解的寫寫悔過書表達悔過之意,基本上與禁閉並無二異,當然,課程上與士兵理當有區別的,只是這區別在哪、有無確實執行則非討論的重點了,所以,洪生並非是「關禁閉」,542旅也沒有違法,真的不要再誤導了。

二、體檢半天就可以開出來,明顯有鬼?「…….. 家屬指出,洪仲丘身體強壯、在學時還曾擔任系籃籃球隊隊長……..」原文網址: 542旅操死洪仲丘傳體檢搞鬼 2杯COCO茶換「做報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8/237456.htm#ixzz2YpxBN7iv

請問,身體強壯的人體檢報告為何開不出來?除非檢查的項目當天無法取得結果,開不出來代表身體心靈方面有問題,可能不適於執行悔過或禁閉處分,既然沒有問題,開的出體檢報告不是理所當然的嗎?至於半天就能開出來,相信有做過文書工作的人都知道「面呈」這東西,更何況體檢報告需要的章又沒幾個,半天開出體檢報告真的不算誇張,用這個來質疑軍醫院,有失公平。

三、洪生違反的是資訊安全相關規定(詳細名稱我忘了),先不說是否有人要惡搞,規定在那邊就是規定,不管這規定合不合理、執行的嚴不嚴格偏不偏袒,你觸犯了規定,就是給了別人正正當當的理由,更何況已經有人在對你虎視眈眈了,部隊裡常聽到說「老兵八字輕」就是這個道理,總以為自己即將脫離這個鬼環境,總以為自己已經很了解這個環境,所以就輕忽、忘記謹言慎行,而災難往往就此發生了,例子不勝枚舉。

四、洪生究竟是熱衰竭致死還是被凌虐致死?我比較傾向於熱衰竭,因為在近廿年前,部隊裡就因層出不窮的熱衰竭致死的事件,做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宣導及規定,包括(當時仍有的)大專集訓要先做調適訓練、高溫不得室外操課、強制補充水份等等現在很多人都知道的措施,而那時也確實大大減低了熱衰竭致死的發生,而熱衰竭並非身強體壯的人就比較不會發生,在下擔任排長職務時,甚至就發生有新兵因寢室通風不良而導致在睡夢中熱衰竭致死的案例,所以我傾向於相信洪生是因為熱衰竭致死,當然,解剖能說明一切。

只是,為何身為禁閉室幹部的人會沒有一點警覺?禁閉室環境特殊,悔過(禁閉)生身心狀況特殊,在如此特殊的情形下竟然如此麻木不仁,暨無法及時處置(別跟我說不知道如何處置,宣導了近廿年,早就因該成為SOP了),又誤判狀況的緊急性(所以才會有救護車姍姍來遲、又慢條斯理的開往醫院),若真要追究,禁閉室這些幹部才是真正直接害死洪生的人。

五、令一個讓我不解的,送悔過程序並非連長同意即可,營、旅級都得蓋章才行,我想問問當初蓋章的那些長官,看到一個即將退伍的人送悔過,難到你們心中都沒有任何疑惑嗎?當初負責約談的人(我忘記是誰負責了,營連輔導長?心輔官?)都沒發現問題嗎?雖說違反資安是相當嚴重的事情,但屆退人員還要送悔過同樣讓人質疑,難到連長無能、這些長官也一樣盲目嗎?想到這樣盲目、無能的人,竟然帶領著國軍最具戰力的裝甲部隊,心中真的為國軍捏了一把冷汗。

●作者沈排長,軍官。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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