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仿拍《人選之人-造浪者》劇照,但劇中的黨工遭性騷擾情節,如今卻真實上演。(圖/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 鄭紹成/文化大學國貿系副教授
2017年歐美掀起Me Too運動,媒體與社會人士譴責性侵犯與性騷擾行為,而本週三(5月31日)開始,台灣報章媒體關注民進黨性騷擾案,時值總統大選熱季,性騷擾案處理不當會成為壓垮民進黨大選的的最後一根稻草嗎?
性騷還是吃案嚴重?
兩性平權風是現代潮流,性騷「自古已有、於今猶烈」,但存在的現象不代表是合法、可接受。對於一位性騷被害人,性騷擾產生的可能是永久性終身身心傷害,影響至鉅。
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引發熱潮,民進黨文宣小組初始也立馬跟風,拍攝由賴清德站在C位,模仿劇中經典畫面宣傳照。但劇中情節卻是會讓一個離職黨工睹「劇」傷情,劇中描寫故事似乎就是其真實遭性騷擾寫照。
發生在去年大選前的九月,一位民進黨黨工自認遭遇外包廠商導演性騷擾,向上級主管反映卻未被妥善處理。《人選之人-造浪者》劇情中,處理原則是為不影響大選,但現實真實狀況是否也是當事人「大局為重」,九月時不欲公布,而現在委實難以忍受,只能公開訴諸媒體,求一社會公道?
▲ 在《人選之人-造浪者》劇中,卜學亮飾演的黨副秘書長為避免這件事被對手抹黑,因此極力想吃案。(圖/翻攝自Facebook/人選之人)
性騷擾已是嚴重事件,工作部門主管和權責單位更欲吃案、壓案,絲毫不為被害人伸張冤屈,那不是雪中送炭,而是落井下石,孰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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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主席該做什麼?
黨主席賴清德事發當早現身活動,媒體當面追問:「會處理性騷擾案子嗎」、「黨工案要怎麼調查」時,賴轉身離開、不發一語,媒體認為賴態度傲慢;直到中午,賴清德臉書小編才在臉書發文談及此事,表示面對性騷擾零容忍,強調「不會轉身離開」;之後看到媒體眾相撻伐,性騷擾案愈演愈烈,賴清德才不得不公開對外發言,表示:「性別平權是民進黨價值,不會輕言放棄,發生這起案件,未能及時妥善處理,他要對當事者以及台灣社會表達歉意。」
首先,危機發生,組織的領導人應該立即進行危機處理,決定基本處理原則,要求權責部門妥善解決。審視此案民進黨「黨主席」(領導人)的性騷危機處理,初始不願面對;之後在媒體壓力下,才不得不發文和面對媒體,危機處理屬於中下水平,不若過往選戰時民進黨高層的決斷明快。
▲ 賴清德起初被媒體追問性平案時,不發一語,直至事件愈演愈烈,才公開對外發言、致歉。(圖/記者陳家祥攝)
從危機處理的基本理論「快、狠、準」來分析,賴清德的危機處理,在此三者都算不及格。賴清德錯失第一時間的快,晨間遭媒體追問,未能正面直球對決,最後拖至下午,才不得不面對媒體發表處理原則,已屬緩不濟急;對於事發當時單位主管的人事處理,應是只有「止血」式的斷腕處置,不夠「狠」的斷然人事處理;至於「準」的是否處理正確,若是性騷數實,查證事件清楚後,民進黨對於當事人和加害人的處理將成未來觀察重點,也勢必牽動選民支持度。
民進黨幹部又該做什麼?
其次,危機處理不只需要領導人宣示處理原則,更在於重要幹部的即時、現場的第一線處理。被害人在臉書公開被性騷過去經過後,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和性平部主任李晏榕隨即舉行記者會表示民進黨態度,但發言後不接受現場媒體提問,隨即起身離去,讓在場記者不禁「傻眼」。而在黨中央決定棄卒保帥後,民進黨又宣布事發當時的婦女部主任許嘉恬(現為副秘書長)提出辭呈,意圖先以許之去職消弭紛爭。
▲ 立委林楚茵、民進黨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召開記者會,回應黨工遭到性騷被吃案事件。(圖/記者屠惠剛攝)
回顧媒體報導許當時處理過程,不論是「妳為何不跳車?」或是「妳怎麼沒有叫出來?」都係沒有「同理心」的冷血弱智回應,尤其許身為女性,缺乏保護女性的基本人性外,更形同傷口撒鹽的指責被性騷黨工,真是情何以堪?堂堂執政黨的婦女部主任居然如此處理心態,婦女部大前輩主任遭害的彭婉如,九泉下不知又會如何認同現在的民進黨晚輩思維?
「將心比心」是主管帶領下屬的重要領導統御概念,試想許若可以設身處地思考:「如果我是被性騷者,心裡會如何感受?又期望主管如何處理?」;又「如果性騷被害人是我女兒,我會如何傷痛?又會如何為其伸張冤屈?」只要許主任能以「自己」和「親人」角度將心比心,相信就不會只想拉著被害人到華山大草原,大聲吶喊之後,隨即可以消除內心性騷困擾。
▲ 許嘉恬身為前婦女部主任,得知員工遭性騷擾,卻完全不能體會被害人的處境,反而落井下石。(圖/記者李毓康攝)
第三,年輕主管有衝勁,但是否缺乏處理「人事」經驗,造成事態嚴重一發不可收拾?媒體向上追索去年九月擔任督導婦女部業務的副祕書長林飛帆之責,認為其了解該性騷擾事件卻未做適當處理有吃案之嫌?因此已有林飛帆退選立法委員之聲響起。
林飛帆的太陽花運動「戰績」眾所皆知,留英深造返台旋即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月領高薪,被譏為「林九萬」。林飛帆帶領眾多學生反對服貿協議,其掌握議題造勢和成為學生領袖的領導能力不容置疑,但進入正式組織中工作,處理的不是只有「衝進議場抗議」,而是正式組織中的複雜「人」與「事」,優良管理者不是只靠天賦和努力,經驗的歷練也或不可缺。林飛帆初任工作即算「高管」之職,年輕缺乏處理繁瑣「人」與「事」的歷練,或許也是當時性騷案未能妥善處理主因。
▲ 外界質疑林飛帆了解該性騷擾事件卻未做適當處理,有吃案之嫌。(圖/記者林敬旻攝)
一件抱怨不是真的只有一件
服務學術理論對於「顧客抱怨」議題至為重視,因為「五件顧客抱怨,隱含尚有九十五件未向企業申訴」。未向企業申訴理由可能是「企業不會處理」、「企業不會賠償或道歉」、「抱怨太麻煩」、「以前反映過未被重視」等原因。
民進黨的性騷事件是否只有此件?已有媒體工作者又加披露該黨類似性騷擾事件,不只去年九月此件;相信台灣各個政黨和企業也都仍存在「性騷擾」和「吃案」事件,只是尚未見諸報端或過往爆發後未能圓滿處理。
「性騷擾」不合法,不值得鼓勵並絕不容許,但一個進步社會更不能接受的是:「應該保護被害人的權責單位和主管,鴕鳥心態、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採取壓案、吃案方式二度傷害被害人。」
去年九月,民進黨當時的婦女部主任和督導副秘書長是否心存:「不欲多事處理此種性騷案件?」「被害人人微言輕,僅是小小黨工,用權力壓下即可?」「加害人合作廠商導演為該黨長期合作對象,黨政關係綿密、背景雄厚,不能得罪、不敢得罪?」這些疑問恐怕只有以上當事人才能解答。
▲ 賴清德宣示對性平事件零容忍。(圖/記者林敬旻攝)
但賴清德宣示他對性騷案的三項處理原則是:「第一,升高層級負責調查,由主席辦公室主任、性平部主任召集處理;第二,零容忍,任何人都有百分百權力,讓身體不受侵害;第三,公開透明處理。」
我們只能期盼賴清德說到做到,「該檢討就檢討、該接受就接受,與外包廠商終止合作」。未來不僅民進黨,期盼台灣所有政黨和各種企業與相關組織都能正視性騷案件,對於勇於揭發的被害人依法保護其權益,對於加害人給予法律和組織的違法懲治措施,杜絕不法、不公、不義事件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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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相信台灣各個政黨和企業也都仍存在「性騷擾」和「吃案」事件,只是尚未見諸報端或過往爆發後未能圓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