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宗湖/為年少尚萬強辯解 國家有責引導少年犯走新路

我們想讓你知道…即使進行了嚴懲,在他們接受了應有的懲罰以後,協助他們以社會成員的身分繼續生活下去,這件事既是國家的責任,也是為了社會整體健康與發展的最佳選擇。

▲ 對青少年而言,他們未來要走的路,比他們生活過的日子還要多。即使進行了嚴懲,在他們接受了應有的懲罰以後,國家有責任要協助他們以社會成員的身分繼續生活下去。(圖/Netflix提供)

● 千宗湖(천종호)/曾任少年法官,現任大邱地方法院部長法官
● 王詩雯/譯者

人們都厭惡犯罪者。對於「任何人都可能會失誤」這句話,許多人都會點頭表示認同,但是對犯罪者卻有著極嚴格的標準。大眾看待少年法的想法也是如此。或許是因為這樣,我為了讓大家了解非行少年在犯行初期所面臨的那些令人感到惋惜的狀況,並改善他們的處境,我見過了許多人。而在這個過程中,我最常聽到的話之一,就是「非行少年必須嚴懲」。

國家有責任協助少年犯繼續以社會成員的身分生存

事實上,民意與輿論認為必須要提高非行少年或少年法懲罰的程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每當少年犯罪事件一出現,這個議題就一定會伴隨登場。我2020年曾參加tvN《劉Quiz on the block》的節目錄影,大家熟知的「國民MC」的劉在錫也問了相同的問題:《少年法》的處罰規則不會太輕嗎?因為他知道,民意認為必須要更加嚴厲地懲罰少年犯,所以才問了這個問題。對於他的疑問,我的回答也是一如往常。

▲ 國民MC劉在錫曾在《劉QUIZ ON THE BLOCK》節目中旬問作者《少年法》刑量輕重的問題。圖為示意圖,非當集節目畫面。(圖/翻攝自《劉QUIZ ON THE BLOCK》YouTube)

「當然,依據案件的不同也會需要嚴懲。而我對於犯下嚴重罪行的青少年,也是處以《少年法》中最嚴厲的處分,我也因而受到孩子們的埋怨。不過,更重要的是接下來的事情,雖然給予懲罰,但是國家與社會必須要投入更多心力,防止他們再次做出犯罪行為。對青少年而言,他們未來要走的路,比他們生活過的日子還要多,而非行少年同樣也都是青少年。即使進行了嚴懲,在他們接受了應有的懲罰以後,協助他們以社會成員的身分繼續生活下去,這件事既是國家的責任,也是為了社會整體健康與發展的最佳選擇,不是嗎?」

沒人顧的孩子成現代版「尚萬強」

犯了罪就要接受懲罰,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並不會因為適用《少年法》,就成為例外。但是,大家在要求施以嚴懲之前,必須要先知道一件事:在韓國,少年犯罪案件中,校園暴力、殺人、性暴力等重罪案件所佔據的比例,並沒有想像中的高。相較於這一類的案件,所謂「謀生型」的犯罪案件反而更多。

我在少年法庭遇到的孩子們,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因為謀生型犯罪而來到法庭。青少年犯罪中佔最大比例的犯罪類型,是偷東西的「竊盜」行為,其中也包含了在超市偷餅乾而來到少年法庭的孩子。不過,要說偷餅乾這種程度是犯罪,似乎有點說不過去。當然,不論東西大小,偷別人東西就是錯誤的行為。然而,如果是在一般家庭中長大的小孩,就不會因為這樣的事情來到法院。因為父母親會帶著小孩回到超商道歉,並將東西歸還,或是以等價的方式進行賠償,讓整起事件順利落幕。然而,如果是沒有大人看照的小孩子們,就會因為這種輕微的犯罪行為而出現在法庭上,他們就是現代版的「尙萬強」。

▲ 韓國的少年犯罪案件中,「謀生型」的犯罪案件占比遠高於令社會震驚的暴力、兇殺案件。(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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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長能讓孩子有個溫暖避風港...

十七歲的永宇因為在自己打工的網咖偷了錢,所以來到少年法庭接受審理。永宇和父親、繼母、繼妹一起生活,他與父母親之間的關係不好,與親生母親也已經斷了聯繫。然而,在下達以前,在犯罪防治中心接受輔導的永宇,偷走了輔導老師的錢,然後逃跑了,審判當天他也沒有出席。

後來,他又偷了摩托車無照駕駛,才被逮捕而來到了法庭。我詢問低著頭的永宇:

「你為什麼常常離家出走呢?」

「我是為了要獨立才離家出走的。」

「那你為什麼想要獨立呢?」

永宇沉默不答。

「你的獨立,就是偷東西嗎?」

「……我做錯了。」

「你想回家嗎?」

「對,我覺得自己不能一直過著這樣的生活……」

「我如果讓你回家,你是不是又要離家出走了?」

「不會,我絕對不會再離家出走,也不會再惹麻煩了。」

▲ 作者在法庭遇見的少年犯永宇聲稱為了要獨立而離家出走。(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雖然家庭關係要在短時間內修復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但我認為未來的發展取決於家人們努力與否,所以便以保護觀察作為條件,讓永宇回到父母的身邊。然而,永宇母親因為有話要對我說,而進到了法庭,「我沒辦法把永宇帶回家,請把他送到少年院吧!」

「永宇母親,判決已經確定了,請帶著小孩回家吧。並不是您想讓小孩去少年院,我就可以把他送去,也不是您不想讓小孩去少年院,我就不會把他送去。所謂的法律,不是按照父母的意願而任意改變的。」

因為我的態度堅定,永宇母親無法再多說些什麼,她走出法庭時說:

「我不能把這個小孩帶回家。請讓他搭上囚車,把他送到少年院吧!」還引起了一陣騷動,著實讓我不知失措。

如果永宇母親能夠敞開心胸、忘卻這段時間的芥蒂,用「兒子啊,辛苦你了!來,我們趕緊回家吧!」開心地迎接自己的孩子,那該有多好呢?雖然永宇一邊哭一邊反省,但那也只是永宇個人的意志力。幫助這個意志力好好萌芽、茁壯,則是家長的任務。

▲ 家庭關係要在短時間內修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少年犯未來的發展取決於家人們努力與否。(圖/取自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永宇的意志力還未能在這世界上萌芽,就被殘忍地踐踏了。不出我所料,永宇回到家後又再次離家出走,然後被逮捕,時隔一年多,我們又再次於法庭上相見。這次的審理過程中,我見到了永宇的父親,原本期待他會提出從寬處分的請求,但是我的期待也馬上落空了。

「永宇啊,為什麼沒有遵守約定,又離家出走了呢?」

「上次審理結束以後,我回到家中,父母親很生氣地說:『你就去少年院呀!為什麼要回來?』我很生氣,所以出言頂嘴。一氣之下,我就說我要去少年院,請爸爸把我載去,結果我爸爸眞的把我載到昌原地方法院門口,就自己回家了。所以我又再次開始離家生活。」

後來,永宇在接受了那次的審理以後,便被送到了少年院。

法律無情? 依正義施行審判

很多人常說,按照法律所做出的判決如同冰霜一樣冷冽無情,因為法律不會考量個人因素,而是按照犯罪的程度公平地進行審判。但是,法律也是有血有淚的。這並不表示法律可以鬆散,或是迫於人情而做出不對的判斷,而是代表著,有時候法官也會按照法律原先的目的——正義——來進行裁判。如果各位是法官的話,會給予一個因為飢餓難耐而偷餅乾的孩子什麼樣的處分呢?只不過是偷了一包餅乾,所以你會好好規勸他之後,就讓他回家嗎?但是,如果這個孩子並不是初犯呢?依照法律規定,累犯是加重處罰的對象,罪責也會加重。尙萬強為了飢餓的外甥去偷了一塊麵包,而在監獄裡生活了長達十九年的時光,也是因為種種原因,使他成為適用加重處罰的對象。

▲ 在《悲慘世界》中,尙萬強因為偷了一塊麵包,必須以罪犯的身份度過十九年遠離社會的生活。(圖/取自網路)

即便是依照原則所做出的公平處分,但我們依舊認為它違背人性時,就會對法律產生疑慮。尙萬強因為偷了一塊麵包,必須以罪犯的身份度過十九年遠離社會的生活。即便那樣的處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但面對那樣的處分,即便本性再怎麼善良的人,都會對社會留下怨懟之情。當時引領著尙萬強走出全新人生的關鍵,是神父的慈悲之心。如果連神父都以嫌惡的眼光看待尙萬強,認為尙萬強有罪的話,那我們所熟知的馬德廉市長就不會誕生了吧!

神父慈悲心引導尙萬強走新路 非行少年要有制度上的支持

如同神父的慈悲之心引導了尙萬強一條全新的人生道路,非行少年們也需要一個制度上的支持,給予他們全新生活的機會。如果沒有制度的協助,那麼已經沒有太多選擇的非行少年為了生存,不得不再次陷入犯罪的泥沼之中,這樣的結果,也只是讓社會成為一個犯罪者養成之地。實際上,曾經接受過少年保護處分的非行少年的再犯率相當高,而且數値持續增加。根據最近的統計結果,接受保護觀察處分的青少年中,在一年內再犯的青少年約為百分之九十。透過深度訪談去了解其中的原因,才發現這是「非行少年」或「犯罪者」這類社會標籤所造成的結果。

▲ 如果沒有制度的協助,那麼已經沒有太多選擇的非行少年為了生存,不得不再次陷入犯罪的泥沼之中,這樣的結果,也只是讓社會成為一個犯罪者養成之地。(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我們總是說,森林大火的早期控制非常重要。因為如果我們能在森林大火剛發生的時候就發現,那便能馬上採取相關措施,不讓火勢蔓延、防止它成為更大的火災。對待非行少年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道理。活在這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失誤或犯錯,但是如果人們連一次的失誤或犯錯都無法容忍,早早就為青少年們貼上社會標籤的話,那麼他們很可能會走上更不好的路。原因在於,我們如果想要改變一個人,就必須要給他希望,但是在被貼上「犯罪者」標籤的情況之下,他很難抱持希望。相反地,透過適度的教育讓青少年知道犯罪的問題,從周圍給予共鳴與支持,讓他能夠自我反省,那些過去的失誤就會成為幫助他成長的墊腳石。

那天,永宇順從地接受了處分。我在作出處分的同時,也期望他能夠在少年院裡好好地完成學業、學習一技之長,成為一位堂堂正正的社會成員。對於那些心中感到徬徨、心靈受傷且內心充滿淚痕的孩子們,必須有人給予他們支持與鼓勵。雖然孩子們犯了錯,但是仍舊需要一個願意伸出雙手擁抱他們的人。這也是我沒有放棄與非行少年們之間的溝通管道,且總是想要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的原因。

 

▲ 千宗湖(천종호)著,王詩雯譯,《我所遇見的少年犯:韓國少年法官千宗湖,八年間遇見一萬兩千名青少年的故事》,聯經出版公司。(圖/聯經出版公司提供)

● 本文獲出版社授權,摘自《我所遇見的少年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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