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
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為了維持「路平」杜絕違法開挖,建立相關舉報獎金制度,民眾檢舉成案的獎金,是罰金1萬到6萬的一半,而公務員則可拿價值約略1到3千的超商禮券「價值可買5個便當」; 日昨,為了提高公務員的舉報成效,市長郝龍斌認為不能只靠民眾檢舉,只夠買5個便當的禮券「不夠有感」,將提高獎勵,「要發一個月的便當」獎金云云。
想當然爾,民主社會有褒有貶,有民眾表示發禮券是「不好的行為,有點像是賄賂」,亦有贊成指出,「是該做,但是有一點錢,應該會讓他們更認真去做」。說實話,推行政策本就是一體兩面的「有一好、沒二好」,端視領導者的價值判斷與魄力決心,回頭檢視郝市長的「初衷動機」,無非就是想激勵公務員發揮「雞婆、多管閒事」的誘因,此點暫且不用「用心良苦」來形容,但他期待積極改善市容,使交通更為順暢便利的想法,套句阿扁前總統的話,「有那麼嚴重嗎?」。
話再說回來,沒錯,那原本確是公務員「該做的份內事」,但如果郝市長此次的「創意、創新」發想,真的能有「更具體績效」的話,姑且不論是否有「與民爭利」的另類角度,但相較一般民眾的舉報成案獎金,再對比5個或1個月的便當「新措施」,試問,此舉是不是反倒能協助臺北市節省「更多的公帑」?準此,對郝市長此番「拚路平」的「新招、美意」,市民毋寧可以在批評之外,嘗試用「更開放的角度」來檢驗,換言之,就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