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新聞雲社群編輯姚南宏/文
我到現在還記得一位雲友的留言,他在《妻遭撞斷頭 夫心肌梗塞也走了》新聞頁面沉痛地留下「請判酒駕死刑,可以嗎?」本來想以此當做文章標題,並加了「殺人魔」三個大字。如果我有一天以《請判酒駕殺人魔死刑,可以嗎?》為文章標題,那大概已是一位社群編輯的「無力感」極大值的終點。
這篇新聞有超過5千個人按讚,我猜,5千個讚不是為了誇獎誰,而是希望發洩心中的憤怒,也希望讓這則新聞被傳遞出去,提醒臉書上的親友與素未謀面的朋友,勿以僥倖心態毀人家庭。
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去年執勤時,遭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而當時酒駕肇事者獲得交保,也引發許多爭議與討論。
▲女消防員賴文莉遭酒駕民眾撞傷截肢,去年立法院修法希望重懲酒駕,目前看來成效不彰。(圖/東森新聞提供)
立法院隨即在2011年11月8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將酒駕者的刑度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也新增酒駕致人於死者,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者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修正也被稱為賴文莉條款。
我還在試圖尋找「賴文莉條款」正式上路後,是否降低酒駕與酒駕致死案件的量化數字。
相信大家都跟我有同樣的感覺,就是酒駕新聞幾乎天天都有,我以「酒駕」為關鍵字,搜尋ETtoday站內新聞,先列出第一頁跳出的七則新聞,扣除《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胡志強致函法務部建議酒駕重罰》與《連坐防酒駕胡志強:同車、勸酒都罰》,按發稿時間順序排列這四則酒駕新聞,也可以發現酒駕在台灣的四個現象。
1.酒駕已成台灣民眾的集體恐懼
每次看到酒駕新聞,多數人都擔心哪個王八蛋會喝得醉醺醺,撞毀你的家庭、殺死你所愛的人。這則新聞證明,即使開著醒目的警車(你比警車更閃嗎?),車內坐著受過訓練的警察,遇上「酒駕殺人魔」也是沒輒。更何況我們這些開車、騎車的小老百姓?
其實每則酒駕新聞的網友留言都呈現出台灣民眾的集體恐懼,下一個是誰?哪個無辜的家庭又要被毀掉?我們永遠無法預測,僅能接受殘酷的結果。
2.立法委員沒有跟上人民心聲
點進新聞頁面,雖然只有一則留言,卻呼應我所感受到的集體恐懼。這位雲友建議,如果酒駕就吊銷駕照,並提高刑法185條之3的刑責與罰鍰。
他用急迫的語氣形容酒駕,「就像路上亂竄的不定時炸彈!!波及的是無辜的家庭與生命!!!」他也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論點,「請立法委員不要怠惰!! 一定要修法!!」
大家應該不難發現,從後座繫安全帶到「賴文莉條款」,都是藉由人民犧牲換取法規的進步。我不知道立法委員在等什麼?難道只有台中市長胡志強看到酒駕的嚴重性嗎?
至少胡志強致函法務部,建議修法增加酒駕肇事者的刑責,以遏止酒駕風氣。我期待有立法委員能看到民眾的恐懼,並且考慮修出真正能遏止酒駕的法條。
3.現行法令無法遏阻酒駕再犯
先說明,這篇新聞正好就出現在第一頁,我不想寫探討酒駕的文章,還得受政治魔人干擾(我把搜尋結果的截圖放在文章末)。
曾經被緩起訴的酒駕者為何再犯?我節錄新聞稿其中一段「當時他向警方供稱是爲了要送朋友回家,不得已才會開車,但因酒測值超過規定,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由於柯韋任早就有酒駕前科,2005年獲得緩起訴,檢方認為他犯後不知悔改,15日將他提起公訴。」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汽車駕駛人因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從此新聞來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發揮的功用似乎很有限。
4.台灣儼然是酒駕天堂
外籍人士來台酒駕撞死人 坐牢不賠錢無法管(2012.03.16)
國政基金會研究員蘇子喬在《美國酒駕制度》一文指出,「以加州為例,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對于二級謀殺罪,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
酒駕悲劇多數出自於駕駛者的僥倖心態,如果今天台灣將法律改成「兩次酒駕被逮,即使沒有傷人=某條罪名」,會不會更有嚇阻作用?
南韓交換學生張峻豪來台灣酒駕發生車禍撞死人,也顯示出台灣規範酒駕致死的法條過輕。張峻豪僅需服刑1年4個月,刑期執行完畢必須驅逐出境,也讓張峻豪有囂張本錢跟死者家屬嗆「就是沒錢奈我何」?
高雄市一名葉姓大學生在4月25日酒後開賓士車肇禍,造成一名早起運動的李姓婦人斷頭慘死,而李姓婦人的丈夫在28日晚間被發現倒臥在家中,疑似心肌梗塞死亡,不排除是傷心過度導致,留下一名還在念小二的女兒。
▲妻遭酒駕的葉姓男大生車禍輾斃,丈夫傷心過度躺臥家中身亡,一個家庭就被酒駕毀了。(圖/東森新聞提供)
這篇新聞帶給我太大的無力感,除了將新聞貼到ETtoday新聞雲粉絲團,我到底還能做什麼?
我告訴許多雲友,想表達自己的意見,請先寫出一篇文章,唯有提供給社群燃料般的內容,才能推動議題不斷前進。
「酒駕炸彈」不是爆料投訴就能解決的問題,我也希望「社群+個人媒體」們能夠串連起來。唯有八成的「我們」挺身而出,才有機會改善酒駕帶給台灣社會的傷害。
論壇/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內含新加坡鞭刑影片,點擊前請自行斟酌)
●作者姚南宏,曾以筆名gohole發表文章,ETtoday新聞雲社群編輯,花名GO。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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