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聖芬/領了補助款 卻不見得是真正的窮苦人

作者/賴聖芬(蒔緣)

社會公平正義是維持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而制度被認為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存在基礎為:落實與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以維護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益,同時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秉此原則,法令與政策便針對某些特定對象,擬定保護措施或關懷策略,比如低收入戶、外配、單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者等,為的是讓社會資源槓桿平衡。

無數的公平正義問題,卻經常被激烈辯論著。特別是社會財富和資源的分配,究竟採取平等制、精英制、視地位而定或其他排列方式,哪一種才是最符合公平正義呢?從政治觀點及哲學推演,有無數的可能答案!但近年來,社會有一種傾向:法律保護著反公平正義行為。真正貧困的人得不到濟助;領了很多補助款或善款的人,卻不見得是真正的窮苦人。政府與民間資源,好像都給懂法令的人爭取走了,而非落實在確切需要處。

筆者有位學生,日前與經營報社的母親起了衝突,原因是甫開學,有位單親媽媽打電話給報社,希望代為尋求社會資源繳學費;母親幾通電話即為其籌得兩萬元,但依他的了解,這位單親媽媽收入並不低,日常生活條件也算優渥,著實看不出她有籌錢的必要,更何況她的孩子穿著時尚、不乏名牌,有時還會指導朋友穿戴藝術!

反觀有位肢體障礙人士,靠著自己在電腦方面的專業能力,謀得學校臨時雇員工作,晚上還兼差報社排版副業,帶著年邁又多病的母親租屋而居。報社有意幫他申請中低收入戶,但政府卻認定年邁的母親尚有一名女兒,不符合申請條件而否決。讓我這位學生生氣的爆點在於,單親不是罪過,但若是濫用單親的名義謀取社會同情資源,私下卻過著比很多小康家庭還要富裕的生活,實在令人難以接受;而老婆婆的女兒已經遠嫁他方,收入也不高,還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兒子的行動皆靠輪椅,這樣的家庭反而得不到幫助,社會是不是病了?

一開學常有家長要求老師快發給補助款,好像沒拿到錢,生活就會出狀況般的緊急,帶給學校頗多困擾;背後卻又讓人看到扼腕嘆息的一面:他的小孩下課後上安親班、才藝班、吃麥當勞,假日全家旅遊,住豪華旅店、吃超貴牛排,實在是無言以對!

猶記得大約95年時,凡外籍配偶懷孕期間,皆可按月到衛生所領取一罐奶粉,產檢還有補助,但一般婦女是沒有這項福利的;有爭議的是,外配家庭不一定清寒,在地婦女比他們更需要補充營養的比比皆是。
有位樸實的家長告訴我,兒子放學回來,問她說:為什麼領清寒補助的同學,有平板可以玩,我們家何時要去申請清寒補助,我也希望有台平板,讓她不知如何回答!

早上,幼兒園的老師,發現六年級學生在上學途中,騎著腳踏車還一邊玩手機,因為是附幼畢業生,所以老師了解他是低收入戶家庭的孩子,但這屬於危險行為,於是到校後她通知了該班級任,午休時,老師請該生到學務處來了解情況,結果他的手機一拿出來,等級之高,讓很多老師望塵莫及。

這實在不是好現象,雖然說,弱勢家庭的父母,也想給自己的孩子,能與同學站在平衡點上,但若是自食其力掙得這樣的結果,是一份榮耀;反之,若積極爭取各項補助與資源,只是為了滿足物質上的平衡,那麼這就是我想說的:『社會槓桿傾斜了』。

●作者蒔緣,本名賴聖芬,彰化縣國小退休主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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