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日本國際博覽會吉祥物。(圖/翻攝自維基百科,下同)
作者/Mayi(香港部落客)
相信很多會日文或居日的朋友都有類似的經驗:朋友拜託你翻譯一些日文公文/信件/歌詞;朋友拜託你借地址一用,抽演唱會飛;朋友拜託你在日本的某間電器總店買一件很特別的日版電器,有時是有點重、有時是有點貴,然後叫你速遞到他家;朋友拜託你為他到日文的網站網購,因為他不會日文沒有日本地址沒有日本信用咭,所以也請你先代購然後再寄回香港。
前幾日我就為了一件小事發脾氣。朋友託我訂一本日本的書,我說可以。可是朋友沒有給我信用咭號碼,那我都明白,信用咭號碼始終很敏感的。我以為朋友有點急,所以他說「幫我訂,好嗎?」問清楚他沒有其他方法了,我就立即為他在網上訂書。我首先要在網上書店開一個戶口,然後要輸入很多我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電郵地址,當然我要有心理準備收很多該網站的垃圾電郵;然後輸入自己的信用咭資料;再search那本我朋友要的書、格價、把書本放入籃;最後要確認付費和填地址。我就問我朋友:「地址呢?快!」可是他沒有回應。而網站也不方便等太久,我也趕出門接孩子放學,於是我就有點生氣說:「太遲了!我取消了交易了!」然後出門。
我當時心裡面想到的就是日文一個常見的詞語-「迷惑/めいわく」。這個字在日文是什麼意思呢?根據大辭林的解釋,「迷惑」是指「一些會予人不便、令人不快的事」。用中文說即是「麻煩」、「添人家麻煩」。是的,當時我生氣,因為我朋友的確添我麻煩了。
「其實你可以選擇一些方便我的方法,例如一邊打電話給我、一邊叫我翻譯然後自己上網開戶口訂書;又或者一開始時把所有資料給我,信用咭電話地址等等,這樣我就直接代購。現在我代你既付出了時間又付出了個人資料,然後就因為你沒有給我地址而要取消交易,不是很浪費我時間和工夫嗎?我很空間嗎?你選了一個最不方便我的方法去幫你!」
發洩過後,我也覺得很不好意思。朋友回來看見我的留言,就連忙說抱歉。既然朋友已經道歉又交上地址,我就再一次為他重新訂書了。
或許在日本圈子生活久了,我連拜託奶奶為我在日本收郵包都不好意思的。在日本生活或在日資公司工作,你便知道拜託人幫忙,必先考慮很多:首先要考慮那件要拜託的事,自己是否真的做不到?如果是,才向人求助;如非,即是只是嫌麻煩的話,請你自己想辦法,不要將自己的麻煩轉嫁別人。
其次要考慮對方的「都合/つごう」。中文來說就是狀況、時機,香港人的說法就是看對方「Timing啱唔啱」。例如你有朋友嫁到日本,腹大便便,你還要求她:「我只有一個人來,可不可以帶我遊覽?因為我不會日文。」那你說,這個求人做導遊帶你遊山玩水的時機,好不好?就算要求對方的是一些較輕省的事,也請考慮一下對方工時如何、有沒有project在趕或者有其他事忙,盡量選擇對方較空閒的時間才拜託人幫忙。
還要考慮怎樣的方法才最方便對方幫助你。假設我希望朋友為我訂酒店,我會準備好所有資料,好讓他一次過輸入,而不是「擠牙膏」式的要朋友一再詢問我「需要什麼房間?要不要泊車?要不要早餐?信用咭號碼呢?!」之類。
然而香港就是很多這類從不考慮上述原則、隨意提出要求、「使人唔使本」的「朋友」。以下我要說一個我印象深刻,完事後後悔至極、甚至令我嫌自己笨的經驗。那個要求我幫忙的人,是我男朋友(即是現在外子)在香港留學時認識的同學。第一次見面是在居酒屋,就是一個戴金絲眼鏡、肥而且大汗、說話囂張,講日文會用「ぜ」結尾的男人,當時他在東京實習。他從我男朋友口中知道我要去愛知縣看世博,就拜託我:「你可否為我買一隻愛知世博的吉祥物公仔嗎?我想送給我女朋友。」我開始時以為只是小小像鎖匙扣的公仔,而且是送給遠在香港的女朋友,心生同情,不虞有詐,就答應了。
怎料他見我答應了,就立即把網站發過來,然後指定要「請你買最大最大的一隻,不是很貴,才X0000日圓。你買回來交到我手,我就還錢給你。謝謝!」第一,最大最大的一隻有多大?到我腰,比我闊,你說多大。第二,五位數,對一個留學生來說是一個大數目,他要我墊支。我向我男朋友投訴,他說:「你都答應了,就幫忙吧。他也是香港人,是你同鄉。」結果男朋友知道我不夠錢,就先給我幾萬日圓為他那位「朋友」買公仔。
那時我是窮苦學生,由東京到名古屋都是坐通宵巴士來回。而名古屋到愛知世博場地,車程一個小時,可是因為很多人看世博,所以等車的時間比坐車的時間還久。幸運地,那隻「最大最大」的吉祥物已經售罄了,我便打電話問那位「朋友」意見,他語帶不滿:「怎會沒有?你太遲去吧?好吧,買第二最大好了。唉!」然後掛線了。結果,我買了「第二最大」的吉祥物,「第二最大」也有80cm高,40cm闊吧。結果我就人肉速遞,把那隻可佔一個座位的吉祥物放在自己大髀,坐火車再坐通宵巴士,由名古屋運到東京。那位「朋友」要求我在他公司附近交收,零頭都沒有多的交錢給我。禮貌上應有一盒朱古力或餅作回禮或請我飲一杯咖啡,一概沒有,他轉頭就抱公仔走了。
幾天後,男朋友樣子有點悔疚,傳一張照片給我看-就是那個「朋友」和他的女朋友,在愛知世博,與巨型吹氣吉祥物拍照。他說:「我朋友似乎和他的香港女朋友,今天到了愛知世博。」爆粗都不能表達我的怒氣。我極之激氣:「那是哪門子的『朋友』?!世博的票要訂的,即是他一早知道要和女朋友去世博,他自己買就好了!為什麼要我去買!你知道那隻公仔多大多重嗎?!我用人手,是人手從名古屋帶回來東京呀!」男朋友此時也少有地批評他的朋友說:「他應該是不想拿重物來回東京和名古屋,所以利用你吧。很對不起!」或許我男朋友也覺得那位「朋友」欺人太甚,就不再聯絡了。不過那位「朋友」在公仔一事之後,也沒有再聯絡我們,或許我們已經沒有什麼「利用價值」吧?說穿了,那位「朋友」由始至終都不是拜託我幫忙,而是一心一意把那大刺刺的麻煩轉嫁給我而已。說得直白就是自私、立心不良!
這件事成為我每一次決定答應別人請求之前,都會浮現的陰影、教訓。人大了就越來越喜歡日本人的一套:請人幫忙之前先要三思是不是真的拜託人幫忙。從前的我或許會覺得日本人太冷漠了,予人方便其實能夠建立關係,何樂而不為?可是現在我傾向相信,人與人之間要有適當的距離,才能保護自己、保護關係。我不是說事事都「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現實是一百個朋友之中,總有一兩個是為了利用朋友成為你「朋友」的。
最後,當你在日本朋友真的為你翻譯好、代購好、抽好了演唱會飛、把你心愛的東西速遞到你手上,以下是你應有的禮貌回應:首先是立即還款,千萬不要拖,朋友之間數目分明是基本原則。還有,記得懇切的道謝,電話或電郵或短訊或感謝卡或一頓便飯,真的很視乎你們之間的交情如何(我的原則是「越不相熟,越高規格」),不過大原則是必須盡快道謝。
朋友不是下屬,對方願意幫忙,那是人情不是必然,不要視之為理所當然。希望下次各位在拜託人或接受委託之前,想起這篇文章的一點忠告,各自做一個友善、樂於助人卻不負人的朋友。
●Mayi,道地香港女生,先生為日本人,住過日本、英國、香港,育有一對子女,現為全職家庭主婦、兼職教書。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畢業後獲獎學金到英國University Of Sussex修讀語言學碩士,曾留學日本東京學藝大學及慶應義塾大學,學習日語。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見「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ayi」網誌「Mayi粉絲團」。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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