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就是自己的退休生活自己養。(圖/記者李玉梅攝,示意圖)
文/李柏鋒
最近有一位醫師因為受到父母的語言與肢體暴力而登上新聞版面,根據該醫師單方面的說法,是其雙親在拿走了一千萬元之後,又希望醫師可以繼續給孝親費,因而雙方鬧得不愉快。
因為稍懂理財的緣故,常常有網友寫信來詢問他們的財務困境該如何解決,但遺憾的是,大多數家庭的財務難題,並不是依靠理財的方式就能處理的,而是他們的家庭裡有一個以上的財務黑洞,如果這個黑洞一直存在,就算有金山、銀山,仍然禁不起揮霍。而這樣的黑洞,往往是積習已難改的長輩。
就個人財務規劃來說,養老絕對是自己的責任,沒有任何一個專業的理財顧問會說:養老,不就是把孩子養大之後,換孩子來養自己就好了?但是,在真實社會,情況卻是相反的,有相當多的父母的確是把退休規劃跟子女教育規劃當成同一個專案,強迫他們的子女往他們所規劃的方向去走,而這些規劃因為考量的是他們將來的老年生活,所以當然也是以高所得為主,像是栽培小孩去念醫學院、去考律師、會計師。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筆投資,圖的是將來可以還本,如果能成功栽培出一個高收入的小孩,就根本不用自己存退休金了!
但其實這是最大的錯誤,不但對自己的人生不負責任,也摧毀了下一代的人生。怎麼說呢?
首先,個人的理財規劃中,子女在未成年之前需要父母扶養,成年之後就應該要在財務上獨立了,而成家之後如果有生養子女,則開始有扶養子女的責任直到他們成年。至於自己退休後的生活費,則應該趁早在中年時期就開始規劃儲蓄與投資來準備,不該只打算依賴官方的年金制度或子女的孝養費,因為這樣的來源都具有相當高的風險,一來並非操之在己,二來可能會有很大範圍的變動。
想想看,如果你自己只有一筆很有限的錢,你會優先選擇照顧好自己的兩個小孩?還是優先照顧好自己的父母?大多數的人會選擇把自己的孩子顧好,就算那些幻想著自己子女會孝養自己的父母也不例外。
所以,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最理想的方式就是自己的退休生活自己養。假設一個人25歲出社會,30歲結婚生子,50歲孩子成年在財務上也獨立了,即使30歲到50歲這段期間要支付沈重的子女教育費用,但是在50歲到65歲的這段期間,其實就是盡可能儲蓄和投資,累積自己退休金的時候。
▲很多老人懂得安排自己的生活,不成為子女的負擔。(圖/記者李玉梅攝)
但是如果沒有這樣做,而是認為自己養了子女20年,子女也應該要養自己20年,那麼又會發生什麼事情呢?首先,你在跟自己的孫子、孫女搶資源,除非你子女的收入高到屬於異常的範圍,不然大多數家庭的收入其實是很難承受同時要養上一代與下一代的。
其次,你子女退休後,你變成跟自己的子女搶資源。想想看,當你子女65歲退休,你可能是85-90歲左右,也許還可以活十幾二十年,但是這時候他們已經沒有工作了,甚至也沒有體力了,卻必須在經濟上和生活上照顧你,而此時甚至他們已經照顧你二、三十年了。父母的恩情再大,恐怕也禁不起這種在生活和財務上的束縛與啃食。想想看,忙了一輩子,退休後想出個國,還要擔心會不會太花錢、父母有沒有人照顧。這樣的人生,會快樂嗎?
相反來說,如果每個人都能好好承擔自己的責任,又會如何呢?當子女成年之後,即使還在學,也該在財務上開始學會怎麼獨立生存,這樣做的好處有兩個,一個是父母親過去的教育成功,才能讓孩子有能力學習自謀生路;第二,在孩子不再需要父母扶養之後,父母也就能開始專注於準備自己的退休金了,對自女而言,也表示往後不必太過於擔心父母成為自己的重擔。
這些概念其實也不是什麼新的見解,只是願意承擔起自己人生責任的人,往往就會一帆風順,不出紕漏。至於那些在自己的人生上不願承擔責任,而只想要依賴別人的人,很容易在事情不如自己所預想的那樣時,就不知所措,甚至責怪起那些曾經或是正在幫自己的人,這麼一來往往就是兩敗俱傷了。
那麼,對於這些不願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人,又該怎麼辦呢?如果你還打算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遠離那些不願對自己人生負責的親人,因為他們既然自己的人生都不願意負責了,更不可能會設身處地幫你想,到頭來就是他們的人生毀了,你的人生也完了。所以你遠離這些人,至少你還有機會搶救自己的人生,也給那些親人一個機會反省或是學習怎麼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作者:李柏鋒,知名財經部落客,專欄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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