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勞團不該圍毆柯總召出氣!

▲柯建銘:經過風風雨雨的老綠男卻要如此犧牲?(圖/翻攝自柯建銘臉書)

文/藍蝴蝶(時事評論人)

印度國民大會黨領袖聖雄甘地(Mohandas Gandhi)是律師出身,倡導不合作運動(Non-Cooperation Movement),又稱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是世界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非暴力反抗運動。

甘地不僅投身於印度獨立與反對人間不公不義的抗爭事業,他更教導信徒,以高度組織化和赤手空拳,消極對抗英國人的刀槍。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甘地呼籲以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抵制英國的統治。他要求印度人不納稅、不入公立學校、不到法庭、不入公職、不購買英貨,並多次絕食。同時爲了展示抵制英貨的決心,他號召群眾焚燒英國工廠所傾銷給印度人民的衣物及公開製鹽。

甘地和平消極抵抗的方法,向全世界被壓迫者奉獻了崇尚博愛,使當地的殖民政府近乎癱瘓,並讓其飽受各界尤其是英國國內的壓力,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頒布新憲法,讓印度逐漸發展自治體制,避免殺戮的反抗途徑。

回顧昔日的太陽花運動、白色運動到勞工團體不滿一例一休導致柯建銘總召被毆打。

一路走來,我們必須從各種角度、摒棄包袱、用客觀的標準來探討事件背後之本質。

這個標準,不論是時代力量戰神黃國昌先生、民主進步柯建銘先生、中國國民黨馬英九先生乃至與林飛帆、陳為廷等人所面臨的衝突,都必須是一體適用。

就勞團圍毆柯總召事件而言,相信大家秉持同理心跟理解的態度一定都站在暴力受害者柯總召這邊,強烈譴責暴力行為。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民進黨執政前,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於臉書網誌提及:『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才是最大暴力』(2008/11/06);民主進步黨所主辦的嗆聲及圍城行動說明會時,蔡英文主席表示:『立法院應給在野黨足夠制衡監督的空間,否則民進黨不足以支撐民眾期待,將無法堅持體制內路線』。(2008/11/08)

▲柯建銘遭推倒不提告,警將依違反社維法函辦滋事民眾。(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民進黨執政後,蔡英文女士說:『民進黨相信當人民憤怒的時候,政府應該能以同理心跟理解的態度面對』(2016/5/25);蔡英文總統改說:『民眾可以大聲提醒政府、也可拍桌;但她認為,走上街頭是人民的權利,但沒有必要就不要常常走街頭』!(2016/09/04)

換言之,昔日蔡主席:『街頭運動是執政者逼出來的!』,今日蔡總統:『如果沒必要就不要常常走街頭!』;也就是民進黨認為,昔日華航空服員抗議可以,今日軍公教九三大遊行不可以、勞團抗議也不可以,更有甚者被稱之為脫序份子。

所以,經過蔡英文一番慷慨陳詞,以及民進黨譴責勞團暴力後,我們實在不清楚,在民進黨的認知中,什麼是必要?什麼又是非必要?標準是什麼?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來符合民進黨政治利益的才是標準,民進黨似乎認定自己才是街頭運動的始祖、才是街頭運動的標準。

由此看來,比對一下本文前半段的引訴,我們發現,原來民進黨才是最大的暴力組織!

我們認為蔡英文至民進黨諸位,上行下效,標準只能有一個,如果民進黨的標準適用於太陽花,如今也得適用於各抗議團體!

同樣的,在野黨當時若認定前總統馬英九被丟鞋受到污辱是不對的,今天也得站出來表示柯建銘總召被吐口水、圍毆也是不對的!

若非如此,中華民國根本稱不上民主國家,反而可以稱為民粹國家,民粹國家的後果即是只要符合民意但背離律法之作為皆為『合理合法』!

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以暴力羞辱人,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國家也有保護國民權利的義務。因此,我們建議抗爭團體一切按照法律、民主程序,以人頭代替拳頭,必要時效法公民不服從理論,以不合作、不抵抗、不配合、不服從,不違背民主法治精神之基準持續擴大影響力,以防落入真正暴力集團的陷阱、因小而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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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蝴蝶,公行碩士,時事評論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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