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建議政府收容民眾隨意放生的動物,惹來各界批判。
文/藍弋丰
《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過程當中,有一立法委員與官員起了衝突,再次挑起放生的爭議。
由於台灣民眾對於生態科學的觀念已相對普及,於是民智已開下輿論一片撻伐,更有許多批評者很快將商業性放生行為,與中世紀歐洲的「贖罪券」相提並論。
正是這個「贖罪券」,在500年前激怒了馬丁路德,讓他在教會門上釘上《九十五條論綱》,引發宗教改革的大震撼,從此,西方基督宗教分裂,有了天主教與諸多新教之分。
世界上的主流宗教,大體都有勸善懲惡的觀念,人們都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可惜現實生活中往往不見得如此。於是,各宗教就得找個辦法解釋:為何有的善人過得悽慘,有人黑心卻能榮華富貴?
事實上,在有輪迴轉世觀念的宗教當中,這個問題很好解答,那就是「輪迴果報」。這輩子為何行善卻過的慘?因為前輩子做了壞事,有業隨身,但這輩子若行善積德,下輩子就會過得好了;相反的,黑心之徒為何有的能享榮華富貴?因為他上輩子積了很多德,但他這輩子造業,所以下輩子就要慘了。反正,無人能得知到底人有沒有前後世,或前後世是誰,這種說法也就顛撲不破。
那麼,沒有輪迴轉世觀念的宗教,如基督宗教,又該如何解套呢?沒問題!雖然沒有下輩子,但死後大家都要接受審判,做壞事的人雖然生前得意,但死後就得下地獄接受無止境的懲罰;而善人有時困苦,可那是上帝安排的考驗,若能堅貞卓絕,死後上了天堂將更有榮耀。
不管是下輩子還是死後審判,總之,主流宗教都會告訴信徒:罪惡會隨身帶著,死了之後償還,這樣信徒才不會心存僥倖,看到黑心做為之人沒有惡報,於是也跟著成天使壞。不過,這種警告還是有副作用。因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一旦做過壞事,就準備下地獄,或下輩子等著做牛做馬,那麼乾脆別信宗教算了。於是為了符合人性,所有宗教開始設計犯了罪後的「挽救措施」,譬如「積陰德」可以抵銷做的壞事,而基督宗教則有赦罪的概念。
在歐美電影中,我們常可看見到教會告解的片段。因為在基督宗教裡,當信徒懷著悔改之心向神職人員告解自己所犯下的罪,神職人員就會代表天主赦免信徒的罪過,使信徒與天主及教會重修舊好。不過,要是犯了罪告解一下就沒事,那也太容易了吧!所以天主教的神學理論認為,雖然罪的本身已經赦免,但犯罪者仍受制於罪過所遺留的思想與行為,稱為「暫罰」,這得透過天主教會大赦才能寬赦「暫罰」。而大赦又分為「完全大赦」與「部分大赦」,前者稱為「全大赦」,後者稱為「限大赦」。
這樣的設計,主要是希望引導犯罪之人能把害怕懲罰的恐懼心,轉換成行善的原動力、洗心革面,譬如虔誠祈禱、施捨濟貧等。很快的,教會便發現,原來這個動力,也能轉換為幫助教會的力量,尤其當教會有特定急需的時候。
▲波提切利描繪但丁筆下《神曲》中的地獄。(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當塞爾柱土耳其人在西元1073年奪下聖城耶路撒冷時,教宗伍朋二世因而號召發動十字軍東征,希望能收復聖城。為了鼓勵更多人從軍東征,伍朋二世即宣布所有為保衛耶路撒冷教會而參與十字軍者,都能獲得教會大赦其暫罰;爾後,更擴大到資助十字軍東征經費者,即頒予的「大赦證明書」──也就是所謂的「贖罪券」。
到教宗博義八世時,宣布西元1300年為禧年,只要到羅馬朝聖的信徒,都可得到「全大赦」。不過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長途奔波,於是聖赦院隨後公告:沒辦法親自到羅馬朝聖的人,可以用捐款代替實際朝聖。這下子,「贖罪券」跟金錢連結了起來。1476年,教宗思道四世讓「贖罪券」還能「推己及人」,告訴信徒應為仍在煉獄中受苦的過世親友求取「全大赦」,讓他們早點脫離苦海升入天堂,沒想到赦罪的設計,成了教會良好的收入來源。
日後,天主教會1506年起重建聖伯多祿大殿,卻因工程太過浩大遲遲無法完工。教宗良十世為了籌工程經費,派人到處募款,宣傳只要是為建造聖伯多祿大殿而捐獻金錢,教宗就會頒賜「全大赦」。演變到此,勸人為善的本義,變成純粹用錢買份心安的交易行為,甚至,有推銷「贖罪券」的修士直接了當的說:「銀錢投捐獻箱響叮噹,靈魂立出煉獄上天堂。」
當赦罪竟變成斂財工具,不僅像馬丁路德這樣的神職人員都看不下去而氣憤不已,連同封建貴族也十分不滿,因為領地人民的財富,都被教會用贖罪券吸取淨盡。於是,當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號令一響,許多領主紛紛響應,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神學理論研究,純粹是為了自己的經濟收入著想。
天主教會眼看對「贖罪券」的檢討一發不可收拾,連忙自我反省。於是1562年,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上提案禁止以金錢購買大赦;1567年,教宗庇護五世正式批准。從此,「贖罪券」走入歷史,雖大赦制度仍舊存在,但純粹用來作為鼓勵與勸善。如最近一次是在2011年,為了鼓勵以朝聖精神前往馬德里參加世界青年日的信徒,教宗本篤十六世頒賜他們「全大赦」。如此積極的自我檢討,使天主教能在新教風潮中仍站穩腳跟持續發展,至今有將近13億的信徒。
天主教會與「贖罪券」的歷史教訓,或許可提供我們對放生爭議的解答。古代東亞之所以有放生的文化,最初本是由於古人缺乏生態知識,基於單純的惻隱之心而為之。沒想到結合宗教的輪迴善惡果報思想後,變質成為「積陰德」來「消業障」的花錢買心安行為。以至於近年發展出大規模的商業放生活動,不僅引發許多把海水魚放進淡水、把陸龜放到水中淹死的「放生即放死」之嚴重問題,且亂放危險物種造成人心惶惶、胡亂釋放外來物種還會造成生態浩劫。對照贖罪券歷史,「馬丁路德」隨時會出現。
▲贖罪券發售情形(木刻作品1530年)。(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宗教放生應該回歸宗教勸善的基本思想,「放生即放死」根本是造孽,若回歸宗教思想,恐怕只會下地獄,絕無可能「積陰德」。所有主流宗教的教義都一再強調:做善事應該要「用心」,不是妄想用錢贖罪或買陰德,要真正行善,必須真正為萬物生靈著想。
的確,仍有對生態有益的放生行為。其中一種,就是棲息地被人類侵擾而受傷的野生動物,如遭BB槍、十字弓射傷、遭捕獸夾夾傷,或是被其他人類活動意外傷害的動物,予以收容照料待其康復後,帶回原棲息地野放的保育照護工作;另外一種,就是瀕臨絕種的動物,如國寶魚櫻花鉤吻鮭,為了避免滅絕,人工孵育後放流到野生環境以增加族群數量的保育復育工作。
此外,為了學術研究、了解生態現況,科學家會抽樣捕捉物種,打上追蹤標籤後放回,雖然這種捕捉後放生的行動,本身對生態沒有特別助益,卻有助於了解生態情況,以利制定相關保育對策。最後就是在生態方面仍有爭議的經濟魚苗放流。目前台灣沿海因過度捕撈與環境汙染問題,魚源顯著枯竭,為了增加漁業資源,漁業署研究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透過經濟魚類魚苗的釋放,希望增加日後的漁獲量。然生態組織對此尚有疑慮,認為可能造成已經脆弱化的生態失衡,需進一步研究。
許多與時俱進的宗教團體,已經積極進行這類的「智慧放生」,如福智佛教基金會、僧伽醫護基金會近年與林務局合作,協助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國立海洋大學、海生館等單位,野放黑面琵鷺、大冠鷲、綠蠵龜等救傷動物。福智並與漁業相關單位合作進行經濟魚苗放流,並由學術單位追蹤結果,調整放流地點、種類與數量,以避免破壞海洋生態平衡。
大赦與金錢脫鉤之後,如今又是勸善的良好工具,也維繫了天主教的興旺;台灣宗教信仰的力量,也應該引導到幫助「護生」的生態保育工作之上,如此宗教、生態、社會,可以達成三贏。若捨此不為,故步自封,那不論是宗教也好,參與其中的人物也好,都只會面臨改革力量的強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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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弋丰,台大醫學系畢業,現任科技新報數位內容行銷總監,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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