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的諸多議題在這次司改國是會議中未被納入討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由總統府主辦,目前正如火如荼展開中的司改國是會議,共有101位委員,其中,以全體性別比例而言,女性是33人。再以法律人及非法律人區分,法律人55位,其中女性是11人;院檢代表共計16位,女性占3位,院方1位、檢方2位。
雖然性別比例不代表一切,但從這個最表面的現象就可以看出來,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並沒有把性別議題列為重要議題。不是不能理解,畢竟1999年開的全國司改會議中,有很多決議至今無法落實仍待討論,而當年的全國司改會議,根本就未曾考慮過性別平權問題。再加上性別議題大多被鎖定在性侵害及家事案件,而由於這兩種案件類型一直有在檢討及增修法律,所以容易被認為已經在改革,不需要特別提出來談。最後一個原因則是,很多法律人都自認為已經很了解性別平權,已經沒什麼好談。簡言之,性別議題在司法界其實一直是一個很邊緣化的議題。
在本次司改國是會議裡討論的少得可憐的性別議題,仍然著重在老問題,也就是被害人保護,以及會議召開後才爭取到的「兒少及性別司法制度檢討」。但性別議題不是只有這些,例如現在最熱門的同婚合憲性、同性伴侶收養問題、HIV感染者危險性行為的罪責等,在法界人士性別意識不足,以性別刻板印象進行法律解讀的情況下,自然很難有突破及進展。況亦非單案件才有性別的問題,司法人員不是只有審檢辯,還有書記官、庭務員等行政人員,但司法界內發生的職場性侵或性騷擾所在多有,我們不知道司法職場上的性別意識究竟如何。更基本的,我們甚至不清楚司法實務界做過什麼樣的司法人員性別實證研究。這些與性別有關的檢討,司改國是會議似乎不認為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在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之前,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婦援會及司改會等團體,為使司改國是會議能把性別議題納入司法改革範圍,組成了「性別司改聯盟」,希望能以聯盟的組成,讓本次司改國是會議能增加一些與性別平權相關的討論。聯盟的訴求包括:落實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教育、建立性別友善之司法工作與審理空間、平衡司法各級首長之性別比例、於各法律系所增設性別平權相關課程等。但很可惜,這些都未能被納入議題之中。
要檢驗司法界的性別意識,能依靠的就是判決、起訴或不起訴處分等公文書;但也由於性別案件常牽扯到不公開的問題,因此也最難以檢驗。我們只能很遺憾的說,從公開的資料顯示,司法界的性別意識仍然極度不足,在已經推動性別主流化這麼久了的現在,至今卻仍看不到司法界對於性別議題的重視,誠令人遺憾。
●郭怡青,德臻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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