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超徵,應還稅於民?(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李沃牆/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
財政部於2月初公布去(2024)年全年稅收實徵金額,達到3兆7,619億元(台幣,下同),然而,最受矚目的及議論者,莫過於超徵金額達到5,283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同時也是自2021年以來,連續第4年稅收超徵。然而,稅收超徵衍生的問題不一而足。針對超徵問題,國民黨立院黨團建議全民普發1萬元,並規劃修法,賦予普發現金法源。總統賴清德對於超徵稅收則表示另有規劃,將對社會進行更大的投資,包括持續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長照3.0、癌症新藥基金等。究竟,超徵的稅收是否該還稅於民?若不還稅於民,又該如何處理,才能符合公平正義,以及納稅人的期待?頗值討論。
超徵稅目為何 數字會說話
「超徵金額」係指每年政府實際收取的稅收超過預定收入的部分。近4年稅收超徵情況為,2021年超徵4,327億元、2022年超徵5,237億元、2023年超徵3,860億元,而2024年超徵5,283億元,累計超徵達1.87兆元。根據財政部報告,2023年全國賦稅收入3兆4,562億元,較前一年增加2,083億元(+6.4%);占全年預算數112.6%,多出3,860億元。超徵金額主要來自於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和證券交易稅等主要稅目。各稅收來源,以營所稅達10,795億元(占31.2%)所占比重最高,綜所稅為7,551億元(占21.8%)次之(如下圖)。至於2024年的詳細稅目尚未公告,但應該與2023年占比相近。
▲2023年稅收結構(%)。(圖/財政部)
稅收超徵的原因與影響
稅收超徵原因其來有自,舉犖犖大者,包括:
一、反映經濟增長表現超乎預期
台灣稅收超徵的原因之一是近年來經濟表現強勁,尤其是在出口和消費領域的增長。根據官方數據,近年台灣的出口總額創下新高,帶動了相關產業的增長,進而提升了所得稅和營業稅等稅收。當經濟景氣良好,企業利潤和個人所得水準提高時,稅收自然也會隨之增加;,則減少。因此,超徵稅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台灣經濟的表現超乎預期水準。而近年股市交易熱絡,當沖盛行、成交量大增,也讓證交稅荷包滿滿。
二、顯示政府預算無法精準掌握
另一方面,稅收實徵數持續超過預算數,反映財政部在稅收收入預估上的缺失,即在預算編製過程中,政府對收入來源和支出需求的規劃之間無法精準掌握。在收入方面,經濟成長或稅制改革等因素可能使稅收高於預期,但這些變化在預算編列時未能充分考量。在支出方面,社會福利與長期照護等項目的比重逐年上升,然而預算調整對這類長期財政需求的反應較為遲緩,導致收入與支出之間難以維持動態平衡。這些現象卻多年未有明顯改善,值得政府財政單位檢討,速謀改善。
至於影響方面,包括一、儘管超徵的稅收為政府帶來了可觀的財政盈餘,但也引發了關於政府如何使用這些盈餘的討論。雖然政府表示,這些額外的稅收將用於償還國債、增加公共建設投資,並加強社會福利支出。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財政盈餘是否能夠有效應用,還是最後被不當使用,亂花錢,浪費民脂民膏,頗值探討。
二、對於一般民眾而言,稅收超徵所帶來的利益並不直接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儘管政府強調用於基礎建設和福利,但不少民眾反映,生活成本的上漲與收入增長脫節,對他們的實際幫助有限。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業,常感受到財政政策未能有效回應他們的需求。因此,是否將部分超徵稅收返還給民眾,也成為值得討論的議題。
是否該還稅於民 看法兩極
目前,針對還稅於民並無明確的專法,社會各界一直是看法分歧。
一、支持還稅於民的觀點,認為還稅於民(如全民退稅,普發現金),無疑是直接改善民生的一種方式,即「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尤其在生活成本逐年上升的情況下,許多家庭的負擔加重。如果政府能夠將一部分超徵稅收返還給民眾,無論是透過現金回饋、稅額減免,還是直接提高社會福利,都能讓民眾感受到實際的經濟支持。這樣的政策,能有效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質量,並縮小貧富差距。再者,刺激消費與投資,除了對民生的直接改善,還稅於民還能夠激發內需,進一步促進消費與投資。舉例而言,蔡英文總統任內,2023年因稅收超徵,當時全民普發六千元現金,皆大歡喜。因此,有立委提議,應比照此模式辦理,並加碼至一萬元。
二、反對還稅於民的觀點:如前所述,目前對還稅於民雖無專法,但現行法律對於政府如何處理稅收盈餘仍有一定的規範,只是未明確規定「還稅於民」的機制。如現行的《預算法》第23條:「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換言之,政府若有稅收超收,原則上應優先償還債務或留存備用,並未直接允許「還稅於民」。也因此,財政部才表示,去年超出預算數的5,283億元,其中劃歸中央的3,757億元,已依預算法規定繳庫,優先用於減少舉債(2024年度原編列債務舉借1,571億元未舉借),合計執行債務還本預算數,以及依公共債務法規定增加還本,共1,358億元。雖然,還稅於民能夠促進短期的經濟增長,但過度依賴這樣的政策可能會對財政穩定性造成威脅。
政府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國家的長期發展與財政的可持續性。如果超徵的稅收過度返還,可能會削弱政府的財政力度,從而影響未來的公共支出;特別是在面對突發性經濟危機或全球市場變動時,將面臨更大的財政壓力。因此,政府除了將超徵的部分稅收用於償還債務之外,若能將另部分稅收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教育、醫療等領域,可望帶來長期的經濟效益。
筆者以為,稅收超徵問題是一個涉及財稅公平與正義,經濟發展與政府財政管理的複雜問題。還稅於民的政策雖然具有其短期的經濟效益,但也需要考慮到長期財政穩定與國家發展需求的平衡。或許可以考慮將部分超徵稅收,以普發現金模式,返還給民眾,讓全民共享。而另一部分則投入到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等領域的發展中。這樣一來,不僅能夠改善民生,還能夠為台灣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不失為兩全其美之策。同時也要針對不合時宜的稅賦進行檢討,健全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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