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復興/美同意軍售HARM 一舉多得的盤算

美軍AGM-88「HARM」高速反輻射飛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美軍AGM-88「HARM」高速反輻射飛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美國這次同意對我出售AGM-88B高速反輻射飛彈(High-speed Anti-Radiation Missile,簡稱HARM),是台海防禦作戰重要、合理的軍事需求,在爭取多年後終於獲得,很值得欣慰。

反輻射武器使用被動尋標,較難偵測或干擾,且先進構型者,即便雷逹發射源關機也頗難遁形,故很適合做為我反制作戰手段的一環。不僅可用於反制對岸的防空部署,對於裝備防空雷逹的敵艦,更具獨特的威嚇、壓制與擾斷價值。過去數十年來實戰經驗顯示,在預知攻方廣泛使用反輻射飛彈時,守方防空雷逹往往選擇以限制發射甚至不開機自保,嚴重削弱了整合式防空系統之涵蓋、完整性與效能。

我軍方早就了解此能力在台海作戰中可扮演亦攻亦守關鍵角色,過去一、二十年來也一直進行反制雷達用武器的發展。最廣為人知的就是以天劍二型空對空飛彈為基礎研發的反輻射飛彈(劍二A)。此次軍售公布後,不少人為劍二A抱屈。然而,我國自力研發劍二A,卻始終未投入更充裕經費執行後續測試、更遲遲未推動採購建案的原因,顯然就是欲藉掌握(並向美方展示)關鍵技術,來說服美國出售同等級武器裝備的典型台美軍事技術逑釋戲碼。在歐巴馬政府後期(約2016年初)原則性批准釋出性能較佳,久經實戰驗證、戰法準則完備之AGM-88的審查程序後,劍二A的階段性使命基本上業已告成。而川普政府日前宣布將對我出售AGM-88反輻射飛彈,天劍二A案更確認已獲致關鍵性成功,了無悔憾了。

反輻射飛彈無用?

然而,近年常聽到反輻射飛彈射程遠比S300/S400防空飛彈短,所以毫無戰術價值。此論述固然有一定邏輯,但從美軍仍在發展、精進其AGM-88系列反輻射飛彈,且美國主要盟邦也都還在採購部署,就可知反輻射飛彈仍是反制敵軍防空系統工具鏈裡極爲重要一環。蓋反輻射武器(或任何武器)原本就不是靠單打獨鬥便可如入無人之境,須其他系統裝備、能力,甚至其他兵(軍?)種配合作戰,才可發揮最大效能。

台灣上次試圖籌獲HARM約在12年前,但當時國防部未採納專家所建議論述方式爭取,也未對負責針對特定武器是否合乎台海防衛正當需求,向美軍太平洋司令部做足遊說工夫,更未協同整合美國國會等友好我方力量去推動,故該次向美申購HARM及聯合直接攻擊導引炸彈(Joint Direct Attack Munition,簡稱JDAM)等項均受挫未果。

針對HARM案,美方當時還示意涉台軍事官員提出技術性論述反對供售:「台灣空軍作業受空域限制,發射包線、時機均狹隘,無法充分發揮HARM最大性能,故對反制中共在對岸部署之長程防空飛彈助益甚微。」 JDAM雖於2011年隨F-16A/B性能提升案批准,然我空軍需求孔急的HARM卻未釋出。但久而久之,這個連美軍自己都不相信,更未依其邏輯去做的藉口論述,卻因爲在台灣不斷被重覆提出(包括對岸有意凸顯)和報導,反而被愈來愈多人奉為圭臬!

美國空軍F-16C戰鬥機掛載了AIM-120、AIM-9與AGM-88(由上至下)3種用途不同的空射式飛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美國空軍F-16C戰鬥機掛載AIM-120、AIM-9與AGM-88(由上至下)3種用途不同的空射式飛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反制長程防空飛彈與整合式防空系統需要結合多重軟硬殺手段,包括電子作戰(電偵情報、電子干擾與目獲)、反輻射武器與距外打擊能力,三者缺一不可,國軍也都有在分別研發籌建。我們不可能指望單靠反輻射飛彈便可消滅共軍遠程防空系統,但也並不表示台海防禦作戰就因此不需要這種能力。

遠攻武器(如可低空突防的巡航飛彈或空對地精準導引彈械等)的確是打擊敵方固定(或已預先偵知其位置的) 防空陣地的主要方式與開路手段,但可針對敵方雷達歸向的反輻射飛彈,仍是攻擊機群壓制敵方防空系統之重要硬殺手段,尤其對付隨機性(因為機動、疏散或未被事先偵查發現的)威脅時,更是不可或缺。此外,反輻射飛彈也可對敵方艦艇之防空系統構成威脅。

HARM的運用與限制

HARM這樣的反輻射飛彈如欲發揮最大戰術效能(在最遠距離打擊目標),勢需使用「預先提示」模式 (Pre-Briefed Mode/PB)。PB是一種純攻勢性的作戰運用,可藉精確預知的敵方雷達位置來規畫飛彈之飛行路徑,由戰機於最大射程外,以拋擲投彈方式提供最佳之發射動能條件。同時,也因目標位置較精確,可推遲啓動反輻射雷達尋標器的歸向導引點,進一步增進飛彈飛行彈道之能量效率(歸向航行需經常矯正航向、故較耗動能)。

HARM以PB模式發射前需輸入目標方位、距離與頻率資料,才能有較高攻擊成功率。獲得這些目標數據,要不就是發射載台本身裝備有高精密度「發射源定位系統」(Emitter Location System/ELS),要不就須仰賴外來精密電偵定位系統提供目標資料。現在改用攜掛簡易式HTS定標匣艙的F-16CJ等(基本上半兼任電戰/防空壓制)機後,則常需依靠RC-135V/W等(原屬戰略層級的)電偵機進駐戰區提供情資。

許多人擔心此次AGM-88軍售通告未包括專門搭配該彈使用的定標系統(HARM Targeting System / HTS)匣艙,會令HARM大打折扣。HTS係一種較簡化、性能涵蓋較有限、但成本也較低廉的「發射源定位系統」,主要用於測量遠處訊號發射源之方位及距離,以利AGM-88藉由PB模式對遠距離目標發揮最大攻擊效能。台灣沒有HTS並不表示HARM就會變成廢物,只是將無法在空中「靠自己」找到臨時出現的遠方目標,並無法藉由PB模式來發揮該彈之最大戰術效能。事實上,也不是所有擁有HARM飛彈的國家美國都釋出HTS的,像巴西甚至南韓都並未隨飛彈獲得HTS。

況且,AGM-88B仍可使用另二種發射模式反制敵方雷逹:「自衛」(Self-Protect/SP)及「機會目標」(Target Of Opportunity/TOO)。前者(SP)也稱為「依據雷逹預警器發射」(Launch On RWR/LOR),也就是在預警系統示警被敵方雷逹偵測或鎖定後,根據其所偵測到的訊號方位發射HARM自衛。

「機會目標」模式(TOO)又稱「飛彈權充感測器」(Missile As Sensor/MAS)模式,是在發射前利用飛彈本身尋標器蒐索敵方雷逹發射源(原理與PB相似,只不過飛彈尋標器的掃描涵蓋及對遠程目標之定向,測距精度等都無法與專門的『發射源定位系統』相提並論)。是以,HARM在使用SP或TOO模式時的有效範圍,均顯著低於使用PB模式之最大(約150公里)射程。

高速反輻射飛彈 (HARM) 飛行剖面圖(圖/翻攝Air Power Australia)http://www.ausairpower.net/API-AGM-88-HARM.html

▲除應急自衛外,HARM尚具以自身尋標器蒐索目標的「機會目標」模式,以及與藉精密發射源定位系統確定位距的「預先提示」模式。(圖/翻攝Air Power Australia

HARM速度超過2馬赫,最遠射程也只需4分鐘以下,目標反應時間非常有限。故即便只能攻擊較短有效射程內的目標,HARM仍可在台海防衛作戰之聯合截擊與反登陸階段(對來襲敵艦)發揮重要、且前所未有的戰力。

後續潛力

由於美國這次出售AGM-88B的確切子構型尚未明朗,我國獲得的HARM戰力究竟多少斤兩,嚴格來說還無法定論。美方是否只打算從庫存中撥交原始版的AGM-88B(1990年代中期水準)? 還是加裝了GPS導航的Block IIIB改進型(2000年代初期水準)?還是合成了GPS、先進慣性導航儀,以及能整合導航與反輻射尋標器資料,有助於更精密攻擊遠方目標之數位任務電腦的HCSM「控制段改裝」升級型(近年才研發成功)?

若獲得具有GPS導航功能的彈型,HARM就可用來對遠程(在發射前無法單靠飛彈尋標器精確鎖定位距)的目標有效攻擊。這是因為AGM-88B具有在空中(在戰機上)重新程式設定的功能,若又能配合精準衛星/慣性導航系統,即便沒有HTS,若我軍F-16戰機在任務飛行中能獲得外來目標資訊,原則上仍可將外獲目標資料輸入HARM彈以PB模式攻擊。

也就是說,就算沒有HTS雖會對國軍使用HARM的戰術彈性與自主便利性增加若干限制與困難,但並非因此就失卻了戰術價值或全然喪失最有力的攻擊模式。提升型的AGM-88B亦可更有效對抗所謂的「反-反輻射飛彈戰術」(譬如雷逹關機、干擾誘餌等),並可對干擾源歸向攻擊,甚至還可用於打擊GPS干擾器。

華府圈內人士指出,這些細部選項,均有待美國相關政策的進一步明朗化。

軍售的政策面

事實上,HARM的釋出也彰顯了美國對我軍售的繁密政策計算。面對日益艱困、複雜的世局,美國也有它自己難唸的經,必須設法均衡多方訴求。即便對台軍售一項小小HARM飛彈都不得不煞費周章。

檯面上只出售少量1990年代初期就已停產的AGM-88B型彈,且現階段暫不釋出HARM攻勢運用所需之HTS,既符合「台灣關係法」的精神(只提供『防禦性』裝備),也給予北京當局相當的面子(以技術手段限制了台灣充分發揮HARM攻擊潛力,並讓中共宣傳機器有發揮餘地);然又藉由供售具突破性戰力的新武器而實質提升我國防禦能力(並預留了後續提供精進構型的運作空間),對台灣在美國政界的支持者亦有所交待。一旦樹大招風的HARM(飛彈部分)過了關,HTS便可於日後視需要再低調釋出,讓台灣掌握完整戰力。

整體而言,我國此次確有獲得需求正當迫切、又爭取多年的幾種武器,更因美國放寬了兩個之前長期受政策侷限的領域(『攻擊性』與『水下作戰』武器之嚴格認定暨限制),而釋出了AGM-88飛彈、AGM-154遠攻武器及Mk 48 潛射魚雷等裝備,堪稱實質重大突破,對日後軍售以及美台軍事合作潛在義喻深遠。此乃台美雙方多年來、多屆政府接續努力的成果。

無論這是因美國認定中共與其長期競合關係已走上挑戰對峙性質,還是華府欲藉打「台灣牌」槓桿北京在其他短期戰略議題上讓步,或是美方必須在下半年美中關係重頭戲之前處理棘手的軍售,這次川普政府藉執行歐巴馬早已預畫好卻留中未發的軍售方案(一如2010年1月歐巴馬對台軍售也是沿用小布希預留包裹),重申對台灣防衛安全承諾,並透過只適用於被美國所承認政府的軍售案(Foreign Military Sales,簡稱FMS)方式,再次認證了台灣的實質主權國家地位。而美國終於同意提供台灣有限的反制作戰能力,也似與其協助亞洲盟邦籌建能量防堵中共之方略不謀而合。是以,除實質軍事價值外,這次我國面子、裡子均有斬獲的軍售,更不乏美方欲藉加持台灣來牽制、抗衡(敵對姿態日彰的)中共之戰略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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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復興,台北出生,祖籍湘東,旅居美國。長期鑽研國防,嫻熟美台安全關係。曾創辦並主編《 臺海軍情》電子期刊,現為台海安全研析中心主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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