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最新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條例》沒有落日條款,未來可以有很多的前瞻建設們。(圖/記者黃克翔攝)
文/呂秋遠
關於立法院最新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條例》第七條,重要部分的白話文大概是這樣:
「政府要投資基礎建設,這些建設原則上一次4年,最高只會花費4,200億元。4年到了以後,立法院如果同意繼續做,可再次以花費『時間不超過4年』、『金額不超過4,200億』的方式,繼續建設。當然,因為這個條例沒有落日條款,所以第三次、第四次等等,可以繼續編,總額不一定只有8,400億」。
我的解讀是,國民黨的4年是怎麼算的?如果國民黨是基於2020年可以取回政權的自信,現在是2017年,不是應該訂3年就好?民進黨的4年又是怎麼算的?如果是完整計畫,不是應該一次通過8年?哪有先做西裝外套,以後再來追加褲子?以後如果只有外套,沒有褲子,怎麼辦?
而且,這個授權如果一直繼續,每四年政府就可以請立法院同意追加預算,不超過4,200億就好,條例又沒有落日條款,這張支票是不是太空白?
所以,國民黨只重視「四年」(確定?)後執政,他們得以有權力再來討論錢要不要花。民進黨只重視先通過再說,只有做西裝外套,沒有褲子無所謂。
你們兩個政黨可否告訴我,四年的原因是什麼?而三年後如果失去(得到)政權,不能繼續編列預算,這些建設做到一半,沒有錢繼續做怎麼辦?還有,你們就這麼確定,空白支票交給以後跟自己立場不一樣的政黨,你們會放心嗎?
我不放心。加油好嗎?
好文推蔫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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