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前瞻,不落日

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圖/黃暐瀚提供)

▲行政院日前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發言人徐國勇(左四)與相關部會首長會後舉行記者會說明。(圖/黃暐瀚提供)

上星期才剛火速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這星期,要接著開始處理細部的預算了。

其中,最受爭議的「軌道建設」,行政院依舊照編,光是第一期,就編了170億元。不是1億7,000萬,也不是17億,而是170億,之前信誓旦旦說要擋軌道擋到底的國民黨立委們,現在表現的機會來了。

第一期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政院一共編了1,089億元,城鄉建設354億、水環境257億、軌道建設170億、數位162億、綠能81億元,這五項就是原始推出的「五大計畫」,樣樣不缺。至於順應民意的「三項新增」,人才培育42億、少子化20億、食安3億元,三項加起來總共才65億元,只占了第一期總預算的1/17。

顯而易見,這「三項新增」,只是拿來「增色」用、「宣傳」用,絕非計畫主體。尤其食安,僅占千分之三!份量如何?可想而知。

對外宣布預算案的行政院,特別在記者會上提醒媒體,外界對「前瞻」多有誤解,以為「藍綠不均」。事實上這次軌道受惠最多的是花東(鐵路電氣化55億元),其次台南(鐵路地下化30億元),第三名就是新北市(捷運三鶯線、淡海輕軌拿了21億元),豈能說中央不照顧?

新北市長朱立倫聽了立即反駁:「我想所謂新北市的部分不是『前瞻』吧,是原來已經核定的年度預算,把年度預算轉換成為特別預算,第一個,它也違反《預算法》83條的規定,而且它也不是前瞻,它是回顧。」

不只花東和新北質疑這是「舊計畫」,根本不前瞻,台北市長柯文哲再度公開點名「軌道建設」不可行,連名列第四名的屏東(高鐵屏東站、恆春東港觀光鐵道),也說這些不是新計畫,希望中央能傾聽地方聲音。

然而,這麼多的質疑與反對,卻絲毫撼動不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空前絕後」的偉大地位。因為「前瞻」,沒有落日條款;因為「前瞻」,永不結束。

沒有「落日條款」不行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解釋,「前瞻」就是8年,現在切成兩期,那就是兩個4年,8年做完,自然不會再編,所謂「無限編下去」的說法不合理,任何一個法律人都不會做出這樣的解釋,

然而,「特別條例」之所以特別,就是因為他有「任務需求」。因為某種需求,需要超越公債法,另外舉債,然後取得朝野同意後,專案處理,一次做完。

過去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有過「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條文中明確寫著「施行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另外馬英九前總統任內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也明定「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大特別預算,都有起始日,唯獨「前瞻」沒有。

沒有終止日,就代表永不落日,代表著這個條例,可以無限期的編列下去,不管到時執政的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甚至是其他的政治力量,只要「前瞻」還在的一天,執政者都可以理直氣壯的每4年編列4,200億,擴大舉債。

政黨可能輪替,「前瞻」將會繼續。

這麼永不落日,絕不終止的「前瞻」,在藍綠一陣混亂中,橫空出世!誰還敢說讓「前瞻」,不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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