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其實只是一個手段,卻不是民主的全部。看似民主的「簡單多數比人頭」罷免制度,對民選的公職人員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圖/翻攝自pixabay)
最近有兩件事,挑戰了許多台灣人對於「民主」的想像,一個是農田水利會會長由會員直選改為政府派任,另一個,則是剛結束不久的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罷免案。
先來看農田水利會這件事,國民黨當然非常反對將會長改為官派,理由是會員直選取消,就是開民主倒車。然而他們似乎忘了,從他們來台灣開始,農田水利會的會長經常都是官派的,改為直選也有幾次,但時間不長,最後都是因為直選後弊病叢生,最後只好又修回來官派。但最重要的是,農田水利會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協助管理國家水資源的機構,然而隨著時間演進,台灣農業漸漸萎縮,直到現在,都會區的農田水利會幾乎沒有幫助農民協調水資源分配的功能,反而比較像是資產管理公司,而中南部的農田水利會,一個個只要沒有了政府的每年補貼,馬上就倒店了。
然而最令人詬病的是,由於農田水利會通則中規定,只要有受益於水資源調配的土地達一定比例以上,就是當然會員,這讓農田水利會成為一個綿密的動員系統,也因此,會長選舉經常成為各種公職選舉的前哨戰、地方派系的戰場,賄選與暴力事件更是時有所聞。
所以會員直選,這種看起來相當「民主」的會長產生方式,真的對農民有幫助嗎?當一個組織的選舉,牽涉到外部龐大利益時,外部力量的介入,必會對組織選舉的結果產生扭曲,進而影響組織的正常功能。更別提現在拿著民主大旗的國民黨諸公們,2010年還曾提案要求,如果遭判刑確定而遭緩刑宣告者,一樣具有會長候選人資格。不知道這樣的事實,到底合不合乎他們所謂的「民主」原則呢?
至於另一件黃國昌罷免案,贊成罷免的票數雖然是反對罷免的票數兩倍,然而因未達到「同意票數大於總選舉人數1/4」的門檻,所以讓黃國昌有驚無險的保住了立委資格。就結果來看,固然贊成罷免方的訴求,還不足以說服當地選民有非常強烈的動機出來投下贊成票(當然那天的天氣也有點關係),但大家其實都清楚:如果當初《公職人員選罷法》在修訂時,時代力量號稱最能實踐直接民主的「簡單多數決」版本過關的話,今天黃國昌大概就要開始思考下份工作在哪裡了。這就是歷史的荒謬,卻也在在體現了台灣人對民主經常有的誤解,以及對投票太過美好的想像。
▲如果黃國昌罷免案是採取時代力量宣稱最能實踐直接民主的「簡單多數決」版本過關的話,今天黃國昌大概就要開始思考下份工作在哪裡了。(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個民意代表的產生,選舉時當然是比誰的得票多,但罷免時卻不這麼單純,如果採「簡單多數決」不設門檻,也就是「贊成罷免人數多於反對罷免人數即通過罷免」,這將會看到政黨立場偏向某政黨的選區,利用罷免投票排擠掉「非我族類」的情形。反正,台灣人多數對於罷免投票的熱情,遠小於一般公職人員選舉,只要成功動員一小批人出來投下贊成票,罷免案要通過可說是十拿九穩。而對於要被罷免的人來說,動員支持者出來投票反對罷免除了較難喚起熱情,還得提防造勢活動激起反對自身者也出來投下贊成罷免。因此事實上,看似民主的「簡單多數比人頭」罷免制度,對民選的公職人員來說卻是相當不公平的。
所以這兩個案例都告訴我們:投票其實只是一個手段,卻不是民主的全部。如果投票的結果只是讓少數人得益,則投票不過是另一種專制的表現。說到這,別忘了中國大陸也定期舉辦村級幹部的投票選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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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軒,從學術界踏入政治圈的七年級生,期許自己能用文字改變一點世界運轉的速度。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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