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任重道遠!

胡文琦

幫幫忙,真的,別在盡搞些「自我感覺良好」親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媒體報導,針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因在臉書貼文炮轟,指美國給台灣的免簽證待遇不是真免簽,還說陸生不應納入健保,掀起社會輿論對「公務人員臉書發文自由」的爭議與討論。對此,行政院長陳冲日昨表示,他尊重專業,已請人事行政總處了解,院長認為除了公務員服務法外,其他大概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至於追查期限,也說將尊重專業的運作。

身處事件風暴的衛生署則指出,已啟動行政調查程序準備召開考績委員會。至於是否擴大調查其他使用臉書惹議的相關官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強調,待施案的調查結果出爐後,「會產生比較通案的效果」。黃員還說,施案是「很嚴肅的課題」,處理本案對當事人的權益及公務人員的倫理、紀律要獲得平衡;總處將待衛生署調查完畢後,依相關程序審閱,沒有調查期限,是否處罰則要視「情節」而定。

至於是否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規定;黃處長表示,「美簽算不算職務相關?」 、「法律上規定,不只看法條,還要看事實認定」;施案一定要注意主觀的意思及客觀事實,「要讓當事人有答辯機會」。坦白說,人事行政總處固然是「掃到颱風尾」地被動、被迫因應此事,但其回應的「質與量」卻將是日後所有行政官員極其重要的行為準則與發言依據,尤其是當現代人已常常身兼多重社會角色之後。

講白了,「通案」將來究竟會是治絲益棼、沒完沒了還是產生寒蟬效應、藍色恐怖,行政總處真的需要向資管單位好好地請益未來科技如何運用,乃至於決定處罰的「事實情節輕重」與「比例原則」。因為,即便是在陳內閣成員近日發言頻頻出包之際,就誠如朝野藍綠委員也都一致認為,應回歸公務人員的倫理與相關規範,否則若真要禁止使用新科技,「未來豈不是沒完沒了?」、「成為全世界的笑話!」;甚至還會有民主台灣箝制言論自由的嫌疑,「這樣的台灣社會,和白色恐怖時代有什麼兩樣?」

退一萬步而言,果真施員的若干臉書言行,真的嚴重傷害了團隊紀律與形象的話,那試問,針對諸如李前總統「吃碗內、洗碗外」地表示,釣魚台列嶼是外國日本的奇言怪論,豈不更加傷害台灣的國家利益形象、人民情感與發展前途?另外,諸多內閣成員近乎「不食人間煙火、活在天龍國」的言論,他們讓人民反感、傷害團隊形象的程度又豈是施案所可比擬?!又類如同是「行政團隊」的監察院長王建煊,批判馬政府的歷史定位是「無能」、倒閣是符合當前民意的作為,乃至前市府勞工局蘇前局長盈貴任內在平面媒體或部落格臧否時事等,那人事行政總處豈不也應提議修法規範,總不能有大小眼不同的「兩套標準」吧?

換言之,既然要成為「通案」,就必須完整思考成為「真正嚴肅的課題」,決不能有朝野藍綠顏色、現任卸任及大官小官之別;尤其是仍在享受國家納稅義務人禮遇的前總統言行,何況,若以李前總統的社會影響力而言,豈不比施員還要大上個幾千、幾百倍。說穿了,就以施副局長批判美國免簽証一事,事後不也在外交部第一時間「說清楚、講明白」後,「真相」隨即水落石出,施副局長也「不好意思」立刻承認疏失道歉,這樣的模式其實已是最好的「自我認錯」修正機制,而不是事事只能訴諸「最低道德標準」的明文法律,因為法律通常都跟不上時代潮流的快速變化,類似錯誤就只能以「更自由」的方式來作危機處理。

準此,要嘛就以「市場機制」做彈性靈活處理,若真的想「作成通案」管理規範的話,不管是藍營所稱的不是要限制發言,而是應視究竟在何種團隊位子、擔任何種角色;抑或是綠營解釋的應屬私領域評論,相關發言未危害公共利益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就像政務官想在臉書上自爆隱私,也沒有誰能干涉。」一樣,此番人事行政總處的「依法調查」與作成「通案」規範,真的要以「如履薄冰」的謹慎態度研析一套行為準據,切莫揣模迎合上意、搞不清楚時代科技潮流或是「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剷除異己與不同意見,這才真的是最嚴肅的課題啊!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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