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最大的成就,莫過於讓人們意識到女性所受到的壓迫,或者說女性在社會中所遭受的「去人性」的對待。(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作者張毓思/在台灣長大,在美國流浪,目前在加州擔任媒體工作者。
女性主義,這個詞從創始以來,承載的意義不斷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它的爭議性。
佛賴伊(Marilyn Frye)的女性主義經典,現實政治:女性主義理論(The Politics of Reality: Essays in Feminist Theory)是佛賴伊的短文集。書中幾篇文章都有非常有趣的觀察與論點,但是我想集中討論她最著名的一篇壓迫(Oppression)。
佛賴伊這此文中,對「壓迫」這種現象作出解釋與定義,並且論述,雖然性別結構對兩性都有限制,女性才是被「壓迫者」,而同樣受到侷限的男性並不是。我對這篇的興趣在於,我對「壓迫」作為一種概念框架,去理解性別結構有一些質疑。考量到性別結構與兩性關係近幾世紀的劇烈變化(女性主義思想當然功不可沒),我質疑「壓迫」是否為承襲,自上個世紀的性別結構理解方式,而在當代社會,這種概念框架是否總是適用呢?
「籠子,想像一個鳥籠。如果你仔細地看著其中一條鐵絲,你就無法看見其他的鐵絲。如果你對眼前這東西的理解是基於這個狹隘的視野,你可以細察整條鐵絲,然而不瞭解為什麼鳥不能隨意地繞過鐵絲飛出去。就算你一條一條地觀察了所有的鐵絲,狹隘的視野還是會讓你不明白,為什麼鳥不能飛出去。」(The Politics of Reality: Essays in Feminist Theory, P.4)
壓迫的定義
佛賴伊對壓迫的定義有五個部分:
首先:被壓迫者必須受到限制,他們的自由必須受到侷限。
再來:被壓迫者必須被它的限制所傷害。
第三:被壓迫者受到的限制必須來自社會結構。
第四:被壓迫者遭到侷限的原因,必須來自他所隸屬的團體(social group)。
最後:被壓迫者必然有一群壓迫者,從被壓迫者的侷限中受惠。
在佛賴伊的定義下,男性不能被稱為壓迫者,因為男性不符合第五個條件。佛賴伊指出,父權結構的功用,便是讓女性以生育與照護去服務男性。
「壓迫」這個詞能在當代西化社會繼續適用?
女性主義最大的成就,莫過於讓人們意識到女性所受到的壓迫,或者說女性在社會中所遭受的「去人性」的對待。很多人在女性主義思想上看到馬克思的色彩,甚至以為女性主義是馬克思思想的流派(好吧,有可能只有我)。但事實上女性主義思想的根源是歐洲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的人本主義(humanism)與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在民主社會長大的我們,太浸淫在來自啟蒙時代的思想,我們可能很難想像在人本主義與個人主義之前是什麼樣的社會,什麼樣的思想與哲學可以讓一個社會正當化奴隸制與女性的壓迫。
但我們可以想像,個人主義思想:便是以個人為最小的利益單位。舉一個例子,我可以剝奪自己現在的睡眠,已達成明天的好成績。你不會覺得我剝奪自己的睡眠是在壓迫自己,畢竟獲得好成績的也是我,我是一個利益單位,這是我自己的利弊權衡。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發展出人權的概念,因為我們相信,個人是最基礎的利益單位,我沒有義務,為了別人的成績,犧牲自己的睡眠,因為我跟別人是不一樣的利益單位。
在啟蒙時代以前,最小的利益單位可能是家族、族群或是國家,只有在這種社會一體性的理解下,當時的人,才有辦法正當化專制政權、女性壓迫與種族壓迫。壓迫國家的人民或是其中的特定族群,就跟我剝奪自己的睡眠一樣,可以被正當化,因為國家可以是最小的利益單位,而人民的壓迫只是一種權衡手段。
既然我們是在談女性主義,那就先來討論女性壓迫吧。其實光是用「女性壓迫」這個詞,就是在以啟蒙時代以後的思想,去分析過去的社會結構。我知道很多人對當代女性是否受到壓迫抱持者極大的懷疑,但我想任何人都同意女性在早期社會中,與男性的權益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事實上,女性就跟有色人種一樣,在早期社會中並不屬於權利完整的社會成員(或是根本不算是社會成員,就像憲法可以說每個人都有投票權,然後完全不認為需要解釋為什麼女性跟有色人種不算人一樣)。但我認為性別結構其實比種族結構更複雜,並不能完全相提並論。
人類的性偏好?
為什麼我說性別結構更複雜?我們可以從有些人口中的「父權紅利」(patriarchal dividend)這個詞去理解。父權紅利是什麼?像是長得漂亮的女生暢行無阻,可以透過外貌獲取經濟利益,或是吃飯都是男性請客,談戀愛是男生追女生等等,令八卦版男性講得牙癢癢的女性特權。
這要回到啟蒙時代以前的思想,去理解這個狀況,或許個人主義在現代社會確實越來越盛行,但我們頂多只是在一個社會的轉捩點上,大部份的人夢想建立一個「家庭」,而「家庭」直到幾年前以前都還是完全專屬於異性戀的社會單位。
所以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男性,你的社會資源必須與部分的女性共享。當然,這不是說女性就活得輕輕鬆鬆,只是女性沒有辦法直接進入社會,「獨立地」獲取經濟資源,而是必須間接地,透過競爭社會地位高的男性,去獲取經濟資源。這對長得漂亮的女性當然特別吃香,但是對相貌平平但才氣絕佳的女性則是地獄一場。
所以你當然可以說很不公平,美女到處可以找到豢養她們的男性,但是男生想當個小狼狗卻難上加難。你要理解,想要當小狼狗,你要先有一群掌握足夠經濟資源的富太太,這種社會合約才有辦法運作。
當然社會逐漸地在改變,但文化並不會這麼快速地跟進。或許我們看見更多經濟自主的女性,但文化讓多數的女性向上尋找,經濟資源與自己匹配或是更多的男性,或是男性避免學歷高的女性,人類的性偏好(what we find attractive)是高度社會化的。
讓性別結構複雜的原因就是「家庭」,假設人類社會是完全以同性戀家庭為基礎,性別結構大概會與種族結構一樣單純。早期的奴隸制或是種族隔離制度,幾乎讓「上層」種族獨佔了社會資源,並且最大化地避免了,社會資源在不同種族間的流動。
性別結構則因為「家庭」而更加複雜,社會裡可以發現,附屬在高社經地位男性下的女性,享有比低社經地位男性更多的資源,即便高社經地位女性的社會權益比男性少,家庭組織提供部分女性一個(甚至是唯一)階級流動的機會。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有些女性,在現行的父權結構下其實很吃香,但這就跟所有的階級流動一樣。當一個漂亮的女性,也不是可以輕易辦到的事啊!讓透過外貌走捷徑的女性,代表所有女性情況,是否有點偏頗?畢竟大部份的女性,可能就跟大部份的男性一樣,有充分的才華,與實在不值得一提的外貌。只因為有人中了樂透,不代表所有人都一樣輕鬆好運啊。
文化活化石
至於男性感到被女生予取予求,心裡不平衡,是他們的錯嗎?當然不是,生在這個時代的男性,除非他們主修歷史,不然他們應該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與他們權益完全相等的女性多一條「父權紅利」的路可以走?這其實就是我們的社會「遺跡」。文化的變遷總是慢半拍,我們的社會中隨處可見這種「上古遺跡」,例如男性請客,或是稱讚女性外貌等等。這種文化當然還是會影響社會對性別的認知,以及不同性別的行為pattern。
文化中的「上古遺跡」只有父權紅利嗎?當然不是,就算同性婚姻合法了,PTT Gay版還是會被仇恨言論洗版。
文化活化石隨處可見,也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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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張毓思個人網站《紙上曇花》。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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