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法庭現場》外遇男罵老婆:你把我們都毀了!

▲ 通姦關係的發生,為原配帶來傷害。(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編按: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宣布,《刑法》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在婚姻中,究竟通姦的發生有多折磨人?以下收錄律師還原的法庭現場。)

吳孟玲/律師

被告(外遇者和小三)只承認一夜情就懷孕生子,並且只願意賠償一個會讓人覺得很被冒犯的金額。(因為他們通姦已經被起訴判刑,刑度很低,罰金繳完就沒事了)

原配不斷聲請各樣的調查,無非就是要證明他們不是單純「一夜情」,並且小三還教外遇者如何脫產和離婚。

原配申請傳訊的內容好多,讓外遇者和小三都覺得生活隱私被侵犯,也覺得好像弄到公司和關係網絡都知道他們是「外遇」,而非「配偶」。

在開庭時,法官勸諭原配還要繼續調查下去嗎?原配堅持「要,因為他們都說謊!」

此時,被告(外遇者)在法庭上對原配說:「你到底還要鬧到幾時?」

原配開口了:「我沒有鬧,我只是在法庭上爭取我該有的權利。」

此時法官表示,基本上,證據已經可以知道雙方有通姦,暗示希望「適可而止」,但原配仍堅持要繼續調查………

此時,坐在對面的被告(外遇者)又說:「你到底要鬧到幾時?」「你這樣下去把我們都毀了!」

原配冷冷地在法庭上說:「你們外遇的時候,已經把家給毀了,把我給毀了…..是你們先毀了我,我現在只是在法庭上一片一片把過去被你們毀的找回來,我只是在法庭上爭取我該有的權利」。

然後,對著對面的被告說:「不是我把你們毀了,是你們把我們大家都毀了!」

這時法庭內有一種說不出的氛圍,從法官到律師,大家都靜默……..

開完庭,大家出了法庭,外遇者跑來跟原配說:「你能不能行行好,放過我們,你這樣糾纏下去,讓大家都很難看也很難過,這樣你真的就開心嗎?」面對外遇者,原配選擇沉默離開……..

看著大家的背影,我在想到底誰毀了誰?情感糾葛這檔事,任何外人都無法評論。但若走入婚姻,關係就不再是開放式的。結婚後,你可能不愛了,也可能沒感覺,但只要在婚姻裡,就沒有資格翻牆亂愛。

情感翻牆了,全部人就全搭上失速列車。一旦外遇,就先毀了原來的關係和家庭。戰爭一旦開打,就沒資格抱怨被傷被毀,因為千錯萬錯,都是情慾將全部人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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